2020年12月6日
台灣人民是頭家?!悲哀的是只有在選舉那一天!民間一再要求廢獎金,奇怪的是,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財務部竟然敢年年編列預算?更奇怪的是,還有立委公然在國會殿堂護航,知法犯法,台灣「獎金門」暗藏多少祕密?
圖:台灣人民是頭家?!悲哀的是只有選舉在那一天!民間一再要求廢獎金,奇怪的是,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財務部竟然敢年年編列預算?
今(2020)年10月29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民國110年度財政部相關預算案,立法委員高嘉瑜質詢獎金的法制化和理由,提案五區國稅局稅務獎勵金應提出書面報告,先凍結300萬。上億預算只凍結零頭,人民滿意嗎?誇張的是,在立委費鴻泰、吳秉叡聯手護航下,一毛未刪就通過預算。(立法院質詢影片https://www.facebook.com/FFFTax/videos/403420674003167)
2018年法稅改革聯盟推動「稅改五大訴求、稅改十大建言、賦稅人權宣言」連署,獲得全國96%以上前、後任村里長連署支持,強烈要求廢獎金。2019年時代力量以無法源依據主張全數刪除,親民黨立法院黨團指出稅務獎勵金是個老問題,反對查稅把人民當賊,變成懲罰百姓。當時立委王榮璋竟表示,稅務獎勵金「不是沒有法源的依據,而是沒有法律的授權」。
人民全都嚇傻!可以任意曲解法令?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教授指出,廢除稅務獎勵金的提議得到全台灣96%以上的村里長支持,「這麼強大的民意,立法院還可以昧著良心通過稅務獎勵金?人民可不可以去申請國家賠償?」
獎金黑歷史 戒嚴控制人民的工具
探究稅務獎勵金的前身,令人毛骨悚然。「稅務及關務人員查稅獎金」源於1954年的「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與當時實施的「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如出一轍,是威權體制獨裁者控制人民的工具,承辦人員可得35%高額獎金,因而產生大量冤錯假案。難道查稅等於抓匪諜嗎?解嚴後,還要讓白色恐怖幽魂長期籠罩台灣?
2003年朱星羽等163位立委聯名提出廢除第二款承辦人員的獎金,當時沒有通過;2004年,廖本煙等55位立委聯名提案,在第一款增列「但執行稅賦查核人員之三等親以內之舉發人不得領取獎金」,2004年兩案因為民意強烈支持,三讀通過。為了平息廣大民怨,包括警政、海關等也自刪獎金。
廢掉獎金之後,獎金從檯面轉成地下化,「獎金門」才要上演,誰獲利?2008年財政部竟以內部自行訂定的「作業要點」,讓查稅獎金以稅務獎勵金之姿死灰復燃,年年編列超過上億元預算。獎金死灰復燃,人民卻九死一生,稅災問題越來越嚴重,台灣民主法治變質為「人治」?!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指出,法治國家根本沒有發放稅務獎勵金,怎有把人民當鵝拔毛,還能領獎金的制度?這是筆「邪惡」的錢,從基層到高層雨露均霑,成為龐大共犯結構!稅務獎勵金是邪惡獎勵金,製造很多冤稅案,有的稅災戶得癌症、憂鬱症、自殺,甚至跳樓。
獎金將台灣五馬分屍 五院還太極門清白!稅不了?
監察院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案件的太極門案,刑事三審無罪、無稅判決確定,並獲國家冤獄賠償。五院還其清白,冤稅案件延宕24年,卻仍深陷行政救濟絞肉機,獎金被視為萬惡之淵。
發生於1996年的太極門假案被稱為台灣法稅照妖鏡,由刑案衍生的稅案,自始就不應該開單,依法要等待刑案判決結果。2007年太極門獲得刑事法院三審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在民主法治國家,國稅局應該根據法院判決撤銷稅單,卻一再糾纏人民,讓人民在行政救濟絞肉機裡不斷折磨。太極門創下18次贏了國稅局的艱難紀錄,堅持捍衛憲法所保障的權利,贏得專家學者敬佩,投入法稅相關研究。
2017年太極門冤錯假案平反10週年,特別在7月13日舉辦「【假案平反】記者會暨研討會」,前監察委員錢林慧君出席並指出,2009年調查太極門稅案,對稅捐機關提出七點糾正,我曾向財政部長建議該結案了!「這個案子明顯你們錯了,該結案了吧!」沒想到又拖了十年。錢林慧君強調,「改革要改好,不要只改半調子,到時候民怨四起。獎金早該廢掉,有獎金就有誘因而起貪心。領公家錢,就要憑著良心好好做事。」
獎金危害有多大?人民有冤難伸,五院都還給太極門清白,國稅局照樣霸凌五院,甚至外商也慘遭修理。有人爽領獎金,卻慘賠國家形象,犧牲經濟與人民就業機會。
亂開稅單嚇跑外資 根留台灣癡人說夢
2010年轟動的稅務爭議事件,HANG TEN、GIORDANO、bossini、BaLeNo所屬的港商漢登、捷時、捷領、銀鯨公司,疑因遭人檢舉,被國稅局認定逃漏營業稅,四家公司須補稅及罰鍰共五億二千九百多萬元;四家公司雖向行政法院打官司救濟,但都敗訴。業者憤而揚言要撤資。
真相到底為何?學界研究此案,質疑稅務機關過度辦理檢舉案,賦稅人權慘遭「霸凌」,換句話說,又是獎金惹的禍。
學者專家們比對港商和合作店的關係與專櫃和百貨公司的關係,幾乎一模一樣,僅是分工之不同,並不影響稅捐之稽徵,沒有理由因此認定港商是為了要逃漏稅。令人質疑國稅局對檢舉案件過於嚴苛,遇到檢舉案,所得性質會轉彎,明明是合作關係卻被硬凹為租賃關係。
曾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的黃俊杰教授質疑國稅局過度重視檢舉案件,有違比例原則與政府對人民之信賴保護原則。並反諷:如今大家都知道國稅局的「眉角」在哪裏,乾脆都去當檢舉達人就好了。
資深稅法學者葛克昌以鄰近的韓國為例指出,其在1998金融危機後矢志稅制改革,不讓不良的稅法干擾經濟發展,十多年下來,果然造就傲人的經濟成果。
近幾年,台灣GDP成長不到3%,連續五年(2014-2018)超徵稅收總額竟超過6,000億,台灣稅制不透明不公開,財政部解釋函令近萬條,外加獎金的誘惑,從企業到民眾都暴露在稅暴力陰影下。HANG TEN等四家知名平價服飾店,被國稅局以「逃漏稅」名義重罰新台幣五億多元,最終陸續撤資。台灣渴望成為亞洲金融中心,為何吸引不到外資?竟然還嚇跑外資?根據研究台灣薪資水準倒退17年,年輕人飽受低薪之苦,人才被迫外流,全民都成受害者。
濫開稅單圖利國庫?或圖利自己?強徵豪奪背後,根本嚴重傷害國家、傷害人民。明知道獎金是毒藥,為何無法阻止「獎金門」繼續毒害台灣?形成雨露均霑的共犯結構?
業 者 |
補 稅 |
罰 鍰 |
合 計 |
罰鍰倍數 |
HANG TEN |
3,200多萬 |
2億6,100多萬 |
2億9,300多萬 |
8.16倍 |
GIORDANO |
1,800多萬 |
1億3,900多萬 |
1億5,700多萬 |
7.72倍 |
BaLeNo |
600多萬 |
4,400多萬 |
5,000多萬 |
7.33倍 |
bossini |
300多萬 |
2,500多萬 |
2,800多萬 |
8.33倍 |
資料來源:聯合報
圖: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教授指出,廢除稅務獎勵金的提議得到全台灣96%以上的村里長支持,立法院竟然還可以昧著良心通過稅務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