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費1.8萬拍賣房子很合法? 行政執行署官員打臉陳菊?

2020年11月8日

 

監察院長陳菊日前呼籲,人權沒有色彩也不分藍綠,除了強調依法行政,文官也要站在維護人權,尤其是受害弱勢者的立場,國家人權委員會當場還以基隆市民陳青旭欠繳1.8萬元交通罰單,卻強行拍賣其現居250萬元祖厝的不當執行做為教材,加深在場高階文官對尊重人權的了解。許多民眾反映,陳菊院長都這樣說了,但是還是看到很多新聞,只是欠個兩三萬就拍賣人家房子,官員還出來說正常程序就是查封不動產,不是動產,因為債主會帶著動產到處躲藏。民眾反諷,有誰欠個三萬會到處躲藏,還背個冰箱冷氣四處躲?就是把人民都當作賊,這樣的官員怎麼會有人權觀念呢?明明就是在打臉陳菊。違法官員持續違法,如果不懲處,台灣的人權怎能大步走,實現人權立國的理念呢?

 

「我不對,欠政府錢沒有繳。但拍賣我的房子,是不是該依法有據?為什麼闖進我家,都沒跟我通知?」陳青旭平日靠打零工維生,從不知被行政執行,更不知房子已被拍賣。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執行過程粗糙且漏洞百出,副署長陳盈錦還被揭露偽造「已完成事前通知」的證明,於事後補拍照片,被踢爆是造假後未做任何說明,僅匆匆撤案,卻未見懲處。

 

監察院後續主動介入調查,法務部表示已提6點具體作為改善,包括訂定SOP、教育訓練、開座談會、宣導、加強長官審查、原則性提示、提醒更審慎等,然有專家指出,面對官員的長期違法,僅憑這些不痛不癢的「具體作為」,法務部確定就可「具體改善」?且這些看似早應融入日常宣導訓練的作為,難道先前都沒在做?連受調查的陳青旭案明顯違法,都無人被懲處,見微知著,其他案子更是可想而知,法務部放縱下屬違法,包庇瀆職,法務部長是否應謝罪下台?

 

類似的違法持續仍發生中,從近來媒體報導可見端倪。因欠稅欠費3.8萬元、4.8萬元,而遭強行拍賣千萬房產;台灣重大人權指標案件太極門假案則延宕至今24年,雖已經判決確定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卻仍遭違法強行拍賣土地。外界質疑,在行政執行署署長林慶宗、副署長陳盈錦的治理下,該署不符比例原則、程序不公不義不透明等狀況頻仍,執行署官員某次受訪時還表示,「其實這是一個,應該是標準的執行程序啦,基本上法律沒有規定說,欠多少才不能去執行不動產啦。」而對太極門假案的違法拍賣,林慶宗、陳盈錦在明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都發公文給中區國稅局,並副知行政執行署,請中區國稅局依80、82-84年度綜合所得稅更正為零之同一標準處理,並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故中區國稅局撤回執行於法有據;而執行署明知執行名義有問題,依法應立即停止執行,將案件退回移送機關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卻違法強行拍賣,造成太極門師徒無法彌補的損失及人民對於政府的不信賴。

 

月前發生的919竹北事件,更讓許多法學專家學者頻嘆開人權倒車!黃姓志工媽媽為聲援太極門假案安靜在路邊舉牌,卻遭警察依現行犯逮捕,折磨逾6小時,漏夜移送新竹地檢署,還被裁定限制住居,導致身心遭受重大創傷,緊急送醫住院。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認為,此事件完全出自執行署、檢察署、警政署三個機關密切合作的手筆,據警方表示,9月18日執行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就寫了告訴狀。令人不解的是,9月19日黃姓志工是第一次到該地點,李貴芬為何預先知道,如果不知道,那麼她是提告誰呢?

 

9月19日六家派出所與竹北分局長謝博賢發動保警總隊隨機圍捕黃姓志工媽媽並移送地檢署,9月20日上午警方火速舉行記者會,說志工侵入李貴芬住宅,但提不出證據,又隱瞞自己執法不當,接著9月21日行政執行署也發新聞稿抹黑志工。此案疑點重重,外界所詬病的還包括李貴芬前一天寫的告訴狀,竟能預知隔天的事?對現行犯的認定合法嗎?台灣何時連舉牌都不行,說好的言論自由呢?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8年全台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為1,104萬件,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會遇到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的問題,是台灣人都愛欠稅欠費嗎?當中有多少冤假案?陳菊表示,看到日本等先進國家,不管哪一個政黨執政,他們的文官永遠是為人民服務。學者卻憂心,從以上及無數隱藏發酵中的案例來看,台灣官僚體系對人權的認知,多數還停留在威權時代沒有解嚴,更有甚者,麻木了為人民服務的良心和同理心。陳志龍即曾指出,人民要出來抵抗假稅單,解決太極門假案,是台灣第二次解嚴關鍵點。

 

陳志龍直言,政府有一小撮違法的官員不去糾正的話,大家就會有樣學樣。我國法律對人民的處罰多如牛毛,卻少見官員犯錯後的懲處機制,監察院不能只將陳青旭案做成教材,違法官員還在違法,必須要懲處,台灣的人權才能大步走,真正實現人權立國的理念。

 

圖:在行政執行署署長林慶宗、副署長陳盈錦的治理下,該署不符比例原則、程序不公不義不透明等狀況頻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