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公民日」論壇  呼籲世界公民從良心出發實現公民正義

圖說:2001年「世界公民大會」首度在台灣舉辦,在67國、600多位世界公民代表的見證之下,將每年4月1日訂為「世界公民日」。

 

2023年4月3日

 

為響應4 月1 日「世界公民日」及4 月5 日「國際良心日」紀念日,聯合國 NGO 世界公民總會等民團於4月1日當天,在臺大應力館國際會議廳舉辦「世界公民良心覺醒 正義的國際合作行動」論壇,邀請各界學者專家為護衛地球、捍衛人權等議題貢獻灼見,提供聯合國及各國政府參酌,會中並共同呼籲世人從良心出發,實現公民正義。

 

主辦單位表示,2023年世界各地天災不斷、疫病未絕、戰爭未止、能源短缺、極端氣候、糧食危機等等…,世界公民正面臨著生存的嚴峻考驗。值此人類生存與地球存續的關鍵時刻,國際合作行動有其急迫性,相信每一份正向的力量,都是扭轉世界命運向好向善發展的推手。

 

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瑞內.瓦德羅(Rene Wadlow)致詞表示,今天,我們需要一個以尊重所有生命的哲學為基礎的世界公民願景。在我們為一個和平與公正的世界社會而努力時,我們會遇到障礙;當我們踏上這趟漫長而艱辛的旅程時,有些人會因為感到疲憊而變得心灰意冷。我知道,你們有許多人積極為太極門刑案與稅務案件伸張正義—這需要長時間的努力,也需要富有創造性的努力。我們必須釋放許多人的創造力。在世界公民日的這一天,讓我們敞開心扉擁抱世界公民的價值觀:合作、尊重、與自然和諧共處。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致詞表示,「良心」是全球困局的解方。人們時時聆聽自己靈魂深處良心的呼喚,即能弭平自心的干戈,自然不會與他人起爭端,或做出傷害自己、傷害他人的行為,並且懂得珍惜自然資源、愛護地球環境。良心能讓人們生活在愛與良善的磁場中,能夠明白利益眾生即是利己,自然心胸開闊、互助合作,願意資源共享,共好共榮。今日與會的各位,都是能夠扭轉世局的關鍵人物,您的良心建言,您的鼎力推動,都是在為全人類創造共同的福祉,包括司法正義、賦稅公平及人性尊嚴與人權的價值。過去的路我們走過來了,我們因為堅持而看到今天的希望,更要讓希望以堅毅的願力來實現!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陳清秀提到,在臺北市政府擔任法規會主委,就立定目標有理行遍台北市,因為以前擔任律師發現課稅不公平,發現有理寸步難行,與稅捐機關打交道,稅務員常說,「我覺得你很有道理,但請你去跟法官講」,就是雖然都知道你有道理還是不採納你的意見!國家公務員要有理行遍中華民國,所訂的法規要有理行遍全世界,既然有冤屈,就應該把它解決,這個不需要轉型正義就可以申冤了。有些公務員為了自保,犧牲人民權益,這樣不好,召開學者專家諮詢會議情理法兼顧。良心國家要有良心政府,行善積德庇蔭大家。陳清秀表示,「世界公民日」代表地球村四海之內皆兄弟,「國際良心日」要有愛心才有良心,老子《道德經》講道法自然,才能共存共榮。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惠宗表示,國家權力之行使係屬人民之付託,國家權力即是對人民義務,包括:一、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保護義務;二、體現社會連帶責任的義務;三、實現社會正義的義務;四、維持社會共同體的共榮。而良心就是把每個人的能力發揮到最好,然後每個人都能夠對其他人有點貢獻,形成一個社會連帶,從良心作為國家統合的觀念來看,法治國家應該按照客觀的法規範來執行各種任務,國家機關要守法,所以國家機關的行為應該要符合程序原則,做錯事情要追究責任,也應該負起國家賠償的責任,如果案件是被冤枉的,國家就應該勇於承擔這樣的錯誤,負起責任,包括國家賠償責任跟補償責任,這就是良心國家的心態。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法律學院院長吳志光認為,世界人權宣言、公政公約、世界各國的憲法多將宗教自由、信仰自由、良心自由放在一起,這些其實都有互相的緊密關聯性。他認為,太極門案涉及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它有宗旨使命,從這角度出發的話,基本上不應該跟營利或純粹公益團體混為一談。國家要給這些團體賦稅的優待或是一些地位上特別賦予,這個案件觸發了不少我們對於人權基本問題的思考。

 

他分析在實務上多案併行執行的情形,針對此種併為執行之案件,從應考量審究案件彼此間是否有「違法性承繼」之問題。所謂若有執行名義不得執行之情形,其他併予執行案件執行名義之債權金額仍足為執行,是否即亦無從撤銷或變更該執行行為,似應視其彼此間之關聯性而定,而非一概而論稱其無從撤銷或變更該執行行為。如最高法院 105 年度台抗字第 710 號民事裁定所稱,聲請執行,執行法院固得併案執行,但仍屬不同執行名義之各別執行程序。

 

經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張靜表示,司法的核心在審判,審判的核心在獨立,獨立的核心在良心。如果沒有了良心,法律跟司法,就會變成執政者的鷹犬爪牙。過去財政部國稅局都是財稅系,後來開始有法律系的;可是,法律人進到了財政部的領域,並未真的本著良心,為人民謀福利,而是為虎作倀,就像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那些執行官都是學法律的,但因為沒有良心,就變成了政府的私法執行者,是非常大的問題。他以40多年當法官、檢察官、律師的經驗指出,現今有很多法律人士將法律當成陷害他人的工具。張靜指出,臺灣有些法官,因為沒有良心,所以就不會有愛心,只管案子結了就好,不再掛一個未結案在那,成績好看一點,稀里糊塗地把案子結了,造成了這麼多的冤民與冤案。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Osnabrück University)駐台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表示,太極門27年的案子,四位總統都沒有辦法解決,遇到的挑戰就是國家犯罪,國家製造惡法來陷害人民。國家不讓人民有訴願權。訴願要繳1/3,然後國家的執行是違法的。法官還沒判人民輸,就開始去執行了,財政單位、行政執行單位都是行政單位,不是司法單位,卻有具體的司法權,可以不讓人民出國,凍結帳戶,查封財產。那是什麼惡法?法官都已經是說太極門贏了,國稅局還不認輸。人民是最大的,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所以在世界公民日,世界公民必須要把國家犯罪揭發出來,把惡法全部改正掉。所以世界公民的責任,當然是要救人民。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表示,行政機關沒有良心、立法委員沒有良心、執法人員檢察官、法官通通沒有良心,台灣怎麼會好呢?太極門的案子經過三位學法律的總統還不能解決?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就可以解決,最高法院的無罪無欠稅判決也可以用,後來稅務機關說太極門不是補習班也可以用,總統應該關心一下,為什麼一直放著不解決呢?人要有良心,日本的憲法有規定良心,中華民國的憲法沒有出現良心兩個字。訓政時期黨國思維到現在都還在, 法學教育要從根做起。呼籲大家未來要選有愛心、良心、同理心的總統。

 

主持人表示,2001年「世界公民大會」首度在台灣舉辦,在67國、600多位世界公民代表的見證之下,將每年4月1日訂為「世界公民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這場盛會列為2001年度大事。2019年7月25日聯合國通過「用愛與良心促進和平文化」的決議文,宣告4月5日為「國際良心日」,每年皆有諸多有識之士呼籲政府本於良心,改革司法行政弊病,汰除濫權貪腐官員,廢除行政執行獎金及稅務獎勵金制度,以實現公民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