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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0日
網媒載:高雄美濃一名約60歲平時靠打零工維生的陳姓男子,獨力撫養的兒子考上大學,並已辦理助學貸款。陳男考量兒子生活費需要,2019年8月以住家土地向農會借貸10萬元,分24個月還清,前2期按時還款,後續雖無正常還款,但分別於2020年6月29日、10月29日臨櫃繳3萬元和2萬元,尚欠4萬3000元,並告知過年時會繳清欠款。陳男指出,當時櫃員還回應「好」。但是,陳男去年12月底得知土地已遭法拍,難過自責對不起祖先,不解為何期間未接獲任何通知?
獨居的陳男不明白,雖然工作會外出,但是每天都會返家,這麼重要的信件為何會漏接?怎麼不見有查封的封條?更不解僅剩4萬3000元的借款,怎麼會在去年6月前就點收,質疑「在催繳過程已有繳錢,法拍程序卻沒有喊停」?11月18日一拍流標,再於12月16日第二次法拍以低於鑑價105萬元的98萬8000元拍定。
欠4.3萬元且尚有10個月才到期,為何急於拍賣?美濃區農會承辦人說,櫃員只是單純收款,並非承辦人,不知道該案已經進入法拍程序。櫃員非承辦人但是已收到還款,農會能撇清關係嗎?農會不移交,法院會主動執行嗎?農會也會分得部分拍賣所得嗎?合理懷疑,又是一樁貪圖績效的官商勾結,人權迫害案件!
美濃區農會總幹事鍾清輝承認此案有點「大砲打小鳥」,面對弱勢,承諾將「不惜一切代價,盡力協助幫陳男把土地收回來,讓此事圓滿解決。」過年要到了,希望農會拿出誠意馬上解決。
陳男案引起網友熱烈留言:大砲打小鳥,強盜國家;違法官員若沒有懲處機制,諸如此類的冤錯假案會不斷上演,沒完沒了,監察院要有所作為,為民伸冤,還人民公道;既沒有按照程序盡責的通知到當事人,又沒有愛心去為民服務,這樣的政府真的好嗎?為了績效,就把人民當提款機和加薪、升官的踏板嗎?
台灣名為民主法治國家,卻仍充斥著威權思想,官為大、民為輕的體制。因此造成行政權獨大,對官犯錯無罰則,人民則採有罪推定並重罰,長期遭霸凌,冤情無處可申。
輔仁大學企管系魏賜聰教授查看234種法令中的16,722法條,驚訝的發現
1. 對人民的處罰法條高達1482條(佔種法條數的8.86%)。
2. 對公務員處罰法條只有122條法條(佔種法條數的0.73%)。
3. 對人民的處罰法條數是處罰公務員法條數高達12倍
在台灣,法官錯判、檢察官濫權追訴都沒事!開錯稅單、違法執行也不會受到懲處,獎金照領,人民卻得面對「敗訴法院」、恣意稅單,強迫接受動輒數十倍、百倍、抄家滅族式的罰鍰和不符比例原則的強制執行,這樣「護官權 棄民權」、「嚴以律民 寬以待官」的威權思維,是人民無法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