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譜寫人權理想的“她”力量 - 婦女在起草“世界人權宣言”過程中發揮的獨特作用

 

 2018年12月6日 

 

 人權 

 

今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宣言”這一具有里程碑式意義的文獻通過70週年。回顧草擬“世界人權宣言”的歷史,婦女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當婦女首次參與“宣言”起草的工作時,男性都“認為宣言不會產生什麼作用”。然而,來自多米尼加共和國的米內爾娃·伯納迪諾(Minerva Bernardino),來自巴基斯坦的沙伊斯塔·伊克拉穆拉(Begum Shaista) Ikramullah)和來自印度的漢薩·梅塔(Hansa Mehta)等女性用自己的行動證明,男性的看法是錯誤的。斯德哥爾摩大學研究員麗貝卡·阿達米(Rebecca Adami)近期接受了聯合國新聞的專訪,講述了這段鮮為人知的歷史。阿達米一直在研究有關國際人權運動早期階段的檔案,她的新書“婦女與世界人權宣言”近期在聯合國紐約總部的書店推出。請聽聯合國新聞張立的報導。 

 1948年的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這是世界上翻譯語言最多的文獻,有500多個語言版本。它宣布,人人有資格享有“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區別。 

麗貝卡·阿達米:“我認為這(”人權宣言“)。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是真正地為聯合國就人權下定義的兩大奠基式的文件之一”聯合國憲章“指出,推動人權是聯合國主要任務核心的一部分。“聯合國人權宣言”通過的30項條例羅列了這些人權,包括我們提到的婦女對“宣言”十分重要,以確保這是有關每個人人權的文獻。對於我來說,當我在研究有關婦女參與起草“世界人權宣言”的檔案時,作為這一進程的一部分,她們真的十分重要,因為在第一版草案中包括一些可能引發歧義的措辭(所有人等於)。一開始,也並未決定宣言的名稱應該是什麼。“ 

麗貝卡·阿達米表示,在1948年年草擬之初,“宣言”以男性指稱的“人人”(男性)撰寫,雖然在英文中,這一指稱也包含婦女,但這仍可能造成歧義,引發性別歧視。其時,多個國家的婦女代表對此持有不同看法,並就此展開討論,並最終將可能造成歧義的措辭改為統稱的“人人(人)生而自由與平等” 。這種開創性的用法反映了婦女在起草“宣言”方面發揮的突出作用,這在國際立法史上前所未有。現在,“人權宣言”幾乎沒有性別歧視性的語言,其中幾乎每個條款都涉及性別的概念。 

麗貝卡·阿達米:“當時,在不同的婦女代表之間存在著不同的立場比如,美國婦女代表對平權修正案表示反對她們認為,如果有了女性解放,如果像對待男性一樣對待。女性,那麼她們擔心一些對女性的保護性法律或將被犧牲。一些西方國家有著不同的看法,她們認為,我們不需要在(“人權宣言”)中提到婦女,因為我們知道在男性指稱的“人人(男人)”這一措辭中已經包括婦女。然而,一些來自拉丁美洲國家,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女性代表堅稱,我們需要明確地在文件中提及婦女,否則,這在一些國家可能會被理解成不包括婦女權利“。 

 1946年年,自1933年年至1945年年作為美國第一夫人的埃莉諾·羅斯福擔任了首任人權委員會主席,她在“世界人權宣言”的起草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可謂眾所周知。當時的東西方關係日益緊張,埃莉諾·羅斯福利用她在這兩個超級陣營中的巨大聲望和公信力,引導起草過程順利完成。 

不過,麗貝卡·阿達米指出,其他婦女在“宣言”的成文中也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包括來自印度的漢薩·梅塔,她是1947年至1948年年間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另外的唯一的女性代表,是印度國內外爭取婦女權利的堅定戰士。她就是那位堅持將“人權宣言”中的男性指稱改為統稱的婦女代表,並因此舉而備受讚譽。 

 

此外,來自多米尼加共和國的外交官和女權領袖米內爾娃·伯納迪諾也主張將“男女平等”納入“世界人權宣言”的序言中。 

麗貝卡·阿達米:“她(米內爾娃·伯納迪諾)是提出建立婦女地位委員會的重要性的婦女之一因為人權專家並不一定是婦女權利專家,因此她認為擁有完全由。婦女組成的委員會是十分重要的,婦女代表可以一道工作,按照共同的議程為“宣言”第一版草案帶來她們想要看到的改變“。 

同時,1948年年,作為大會有關社會,人道主義和文化事項的第三委員會的代表,來自巴基斯坦的沙伊斯塔·伊克拉穆拉夫人出席了該委員會的81次會議,討論“世界人權宣言”的草案,她主張在“宣言”中強調自由,平等和選擇。她支持納入有關婚姻中權利平等的第十六條,她認為這是消除童婚和強迫婚姻現象的一種方式。 

麗貝卡·阿達米:“她(沙伊斯塔·伊克拉穆拉)是巴基斯坦在第三委員會的代表那時第三委員會有17名婦女代表,她們被調至第三委員會來處理人道。主義和社會經濟事務。那時候,許多男性代表想要處理其他事務,因此我認為他們沒有真的想到草擬“世界人權宣言”的工作將會在未來變得如此重要和關鍵“。 

麗貝卡·阿達米表示,“宣言”草擬之時,男性都不願意來處理人道主義與社會事務,也不認為婦女們正在草擬的文獻將在後世產生怎樣的影響,有著怎樣的意義。 

麗貝卡·阿達米:“因為這不是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獻它更多是一種宣言,它獲得了聯合國不同成員國支持,但在一開始並沒有很重的分量,直到它引起了媒體關注,尤其是在巴黎會議舉行之後。當時聯合國還沒有'家',紐約總部的大樓還沒有建成。因此“宣言”在幾年之後才讓人們了解到它對聯合國以及更廣泛群體的重要性,因為當時主要的辯論都是關於安理會以及一些引發關注的問題,以及聯合國如何解決侵略和衝突等問題“。 

麗貝卡·阿達米表示,雖然70年過去了,但被莊嚴載入“宣言”的各項原則在今天依然具有現實意義。婦女在起草“宣言”中做出的卓越貢獻也應得到了解和發揚,以激勵和啟迪更多當今社會的婦女。 

麗貝卡·阿達米:“這本書的題目是”婦女與世界人權宣言“。在這本書中,我描述了起草首個”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草案的過程,以及參與。這一過程的婦女“聯合國憲章”中的很多措辭隨後在“世界人權宣言”中被重複。因此,這是對主導的觀念的具有性別視角的,反敘事性的描述,因為主導的觀念認為,這是一項僅僅由男性起草的文獻,其中也有若干女性參與,我知道埃莉諾·羅斯福是一個在許多歷史記錄中被突出的人物。但當我看到來自其他國家的婦女是如何參與這個過程時,我感到十分高興,尤其是在新興獨立的國家,比如印度,以及在1947年年建國的巴基斯坦。作為獨立運動的一部分,婦女走上街頭進行示威遊行,她們在國家建國的過程中的確起到了突出的作用。沙伊斯塔·伊克拉穆拉和漢薩·梅塔都參與了國家首部憲法的起  。在“世界人權宣言”起草之時,她們作為反殖民,婦女權利和人權的強力倡導者來到了聯合國的談判桌。我認為這確實是歷史性的。今天,對於許多婦女來說,了解她們是如何在政治,法律和國際舞台起到突出作用,也十分具有啟示意義。“ 

 

 

 

 

 

source: 
United N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