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依刑事訴訟法第245條規定,檢察官等執法人員應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中也明確指出,為保障被告、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的名譽、隱私、安全,並確保被告受公平審判之權利,以落實無罪推定原則,也維護偵查程序能順利進行並發現真實,偵查不公開的程序與內容,指偵查開始至終結期間,所有偵查活動、程序、計畫、資料、證據及所得之心證等,依法都不能讓不相干人等可以聽聞了解。
然而對照侯寬仁過去偵辦幾大案件的過程,簡直可謂「偵查大公開」,挾媒體搜索偵查,不時藉媒體放話,製造輿論帶風向,甚至意圖操弄審判公正性,僅為營造檢察官個人英雄形象,卻侵害眾多被告的隱私名譽及人身安全。
擅用媒體放假風聲,試圖操縱輿論與判決方向
周人蔘案,侯寬仁接受媒體訪問以「法律萬條不如黃金一條」一語,營造法官可能被收買而輕判的社會輿論,意圖施壓合議庭法官們,遂讓一審合議庭的法官判決刑度超過檢察官當初起訴的求刑程度;二審時又放話給媒體,說涉案人已經買通高院的法官了,但當時高院根本還沒分案,根本還不知道審案的法官是誰,也無從收買,因此放話舉動被戳破。當時他被抨擊為了讓被告入罪,不擇手段藉媒體亂放話,而二審法官也多少被影響了,再度判被告們重刑。
太極門案偵辦過程更是離譜;85年12月19日,侯寬仁帶媒體同行辦案,發動數百名警調人員荷槍實彈,搜索全省太極門道館及弟子住所,當晚新聞即播出搜索畫面,宣稱涉及宗教詐財,次日更佔據各大報頭版,利用輿論未審先判。侯寬仁更在偵查期間對媒體釋放大量假消息,共計400多篇連載式的不實報導,試圖用媒體造成輿論將太極門汙名化。12月20日有太極門弟子接受媒體訪問,4天後竟無故遭搜索及傳訊,侯寬仁更對外放話要再抓200名弟子,不斷利用媒體操縱輿論、箝制言論,試圖製造寒蟬效應,猶如白色恐怖翻版,還透過媒體公開利誘,呼籲成立自救會,企圖製造多人受害的假象。侯寬仁濫權侵害人權至此,令人不寒而慄。
圖:侯寬仁偵辦太極案時,不斷利用媒體操縱輿論、箝制言論,太極門案終獲判無罪,更獲冤獄賠償,但因侯寬仁違法移送國稅局,假稅單延宕逾24年,導致太極門土地遭違法強行拍賣並收歸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