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帶頭“炒資料”,分析:民眾隱私安全堪憂

20221127

 

科技和工商業界將資料喻為“21世紀的石油”。在“大資料”概念受追捧的潮流下,中國政府開始推行將包括個人資訊在內的海量資料像股票一樣在市場上交易。許多分析人士質疑,“炒資料”不僅難為中國的數字經濟助力,還會埋下更多的隱私和資料安全隱患。

11月15日,中國深圳資料交易所成立,啟動線上資料交易。根據中國媒體的報導,深圳作為電子資訊和資料產業基地,擁有騰訊、華為、平安、中興等企業,“集聚了海量資料,形成了完整的資料產業鏈”。

 

奧弗比:中國資料交易讓人毛骨悚然

網路評論家布拉德·奧弗比(Brad Overbey)是一名資料隱私宣導者,他在視頻網站YouTube以Drif0r的網名經營一個訂閱人數超過148萬的頻道。在得知中國政府開始推行資料交易市場後,奧弗比製作了一部推特視頻短片。在這部短片中,他說,中國的做法讓他感到“毛骨悚然”(creepy)。

“通過閱讀資料後我發現,資料可以像商品或股票一樣被購買和交易,這讓人感到奇妙的同時也很恐怖。”奧弗比在美國德克薩斯州通過視頻連線對美國之音說。

個人資料是市場行銷中不可或缺的資源,在數字經濟革命中更是人工智慧(AI)訓練和發展的關鍵要素。中國深圳資料交易所啟動線上資料交易,讓許多科技觀察人士在感到好奇的同時,也感到擔憂。

 

奧弗比認為,資料的商品化是數位時代演變的產物。他說:“中國將資料視為一種全新的、未開發的資源。對資料的控制和產生更多資料的能力在現代經濟中是非常有價值的。我們即將從工業經濟過渡到資料經濟。因此,能夠在公開市場上交易,就像其他所有交易一樣,這是自然的演變,這並不奇怪,但我個人並不喜歡。”

“任何公司、任何個人、政府或實體都可以到一個開放的交易所,購買數量驚人的個人資料,而這些人全然不知道他們怎麼出讓了這些資料。天知道這些資料被用來做什麼。”

 

政府與私企搶佔交易主導權

大資料在企業和科技平臺之間來回流動的做法由來已久。荷蘭萊登大學現代中國研究助理教授、斯坦福大學網路政策中心“數位中國”(DigiChina)專案共同創辦人羅吉爾·克裡默斯(Rogier Creemers)向美國之音介紹說,許多私營公司都通過整合協力廠商供應商的資料,建立了資料交換平臺,提供基於資料的產品和服務,例如亞馬遜的AWS資料交換系統(AWS Data Exchange)。

政府出面主動加入對大資料的調動,以圖刺激經濟和促進社會有序運行,中國也非首例。例如,加拿大政府主辦的開放資料交換中心(ODX)就彙集了政府、研究機構和私營部門的多種資訊。

但以政府之手牽頭,主辦資料的多方有償交易,中國的做法全球罕見。中國最早的資料交易所2015年成立於貴州;此後,北京、上海、浙江、湖北等省市先後設立本地的大資料交易所。

 

利用“大資料”刺激經濟,中國政府對此深信不疑。2020年,中國國務院將資料定為一種“生產要素”,認為對於經濟繁榮的重要性而言,資料與土地、勞動力、資本和技術等傳統要素同等重要。

將大資料打包交易,傳統上是在私營市場中以“點對點”的方式進行的。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2021年12月發佈的《大資料白皮書》說,目前中國的商業銀行的年資料採購金額就超過百億元人民幣。共青團下屬的《中國青年報》說,點對點的交易模式“雖能滿足企業定向採購資料的需求,但無法實現大規模的資料要素市場化配置,市場需要更高效、更完善的大資料交易所。”

但專家認為,中國政府插手資料交易、主辦大型交易平臺,可能是認為資料交易的經濟價值不應由私營企業說了算。“如果成功,這些交易所可能會抵消阿里巴巴和騰訊等中國平臺巨頭的主導地位;同時,北京試圖通過利用數字領域提供的生產力潛力來振興實體經濟,提供更低成本和更低門檻的資料相關服務。”萊登大學的克裡默斯說。

 

屬權不明,個人資訊能否脫敏無保障

不過,資料畢竟不同於傳統商品和資產。世界經濟論壇的學者今年1月在一份分析文章中指出,資料是一種“無限可複製”的資產,資料交易所作為資料交易的管道,如何保證交易中的資料的真實性、跟蹤交易過程中資料是否遭到破壞和篡改,是一項不同於傳統股市的挑戰。

許多分析認為,資料權屬界定不清、安全保護不足等問題,是政府主導的資料交易所存在的首要問題。在資料安全和隱私問題專家看來,這個問題十分嚴重。

網路評論家奧弗比說:“最有價值的資料將是人們的個人資料:位址、行銷資料、喜好、收入水準等。我對科技公司收集這些資料有很大的質疑,因為絕大多數人都不會在知情下同意這些資料的收集。那些條款和條件有數千頁,你只會說同意。沒有人知道有多少資料被收集。”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援引深圳資料交易所董事長李紅光的話說,無序雜亂的資料要成為生產要素,必須經過“治理加工,通過資料的治理、脫敏以及打標籤”。

這位元官員所說的資料“脫敏”,指的是對資料中敏感資訊進行保護,確保資料在流通和使用過程中無法追蹤到原始資料點指向的敏感資訊,例如個人資訊。但批評人士認為,中國已將公民隱私權拋在腦後,中國的資料交易所無法保障資料的個人隱私。

加拿大全球隱私與安全設計中心(Global Privacy & Security by Design Centre)執行總監安·卡沃基安(Ann Cavoukian)質疑,這些資料在“上市”之前,根本沒有征得個人的同意。“這種交易和傳輸的資料過程中不會有任何隱私和安全。人們將無法控制他們的個人可識別資料。”卡沃基安對美國之音說:“我可以確信的一點是,對於這些(資料交易)中心可能涉及的個人可識別資料,中國不會去征得相關個人的同意。”

 

數字經濟增效差強人意

雖然大資料交易中心近年來在貴州、上海、浙江、北京等省市遍地開花,但效果並不盡如人意。《中國青年報》說,據不完全統計,目前中國有30多個大資料交易所或交易機構,但絕大多數交易機構已停止運營或轉變經營方向,進行純資料交易的機構數量有限。

貴陽大資料交易所2014年成立之初,曾定下在未來3年至5年日交易額突破100億元人民幣的目標。但2019年的資料顯示,該交易所的累計交易額僅突破4億元。

科律(Cooley)律師事務所今年1月在一份針對上海資料交易所的分析報告說,市場參與者設計、上市和交易資料產品的規則或標準並不明確,中國目前的官方指導意見仍然沒有解決資料所有權的核心問題,也沒有制定或公佈究竟如何為資料交易定價。報告還指出,政府指揮資料交易,實際發揮作用的證據有限。報告認為,私人企業甚至可能會對政府主導的資料交易所望而卻步,中國眾多的資料交易所是否會成為價值創造的驅動因素,還是會因政府入局而慘敗,有待觀察。

 

source: 
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