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司法社會是個小染桶
2021年10月6日/張靜
提起我國的司法,從環境保護的觀點來看,司法污染的情形相當嚴重。司法環境在眾多的污染源污染之下,呈現著各式病癥,遭致社會大眾對司法之不滿,新司法環境亟須建立,而其根本之道即在消滅污染源。
說起來,社會大眾對司法污染固然不滿,但這正如同環境污染常來自社會大眾一般,司法污染來自社會大眾確也極其明顯。社會大眾一方面是司法污染的被害人,一方面也是污染司法的加害人。
我不是幫司法界講話,推卸司法本身的責任。司法內部自己相互的污染,也是造成司法環境品質不佳之原因。如果我國整個社會是個大染缸,司法社會就是個小染桶,任何社會都有它的次社會、次文化,司法社會亦然。造成現今司法內部及司法外部互動的污染,其最根本原因,應係中國固有傳統的文化使然。儒家思想裡刑不上大夫的觀念,就是對司法的嚴重摧殘,而法律不外人情,也被解釋成捨法律、講人情,為講人情找到一合理的詮釋,得以阻卻違法。法律之前既不能人人平等,法律之後就各找門路,如果大家都靠關係、套交情來「擺平」官司,司法就失去了公平正義,焉有司法威信可言?
儒家思想影響司法獨立
事實上,中國的司法文化在儒家思想的主導之下,很難形成「司法獨立」的氣候,包公、彭公之能流傳千古,傳為佳話,也反諷著中國社會沒有獨立的司法文化。若人人皆可為包彭,包公、彭公的奇聞軼事,又何能如此膾炙人口呢?
我國的司法官生長在這樣的司法環境之中,成為司法文化的承繼者,司法官受到先前文化的污染,也污染著後續文化,一代傳一代,司法官一方面可能痛恨這個文化,一方面又習慣於這個文化,甚且不知不覺地在發揚這個文化。今天,享受特權的人又批評特權,是司空見慣的事。諸君不見我們的民意代表,不是一面充分享受著特權,一面又在議堂理質詢並大罵特權,法官雖反對社會大眾污染司法,但又經常不在意地污染司法。
關心社會也會有後遺症
儒家文化向來強調有親疏遠近之別,此種論調與心態,運用在司法上, 就形成了所謂「情理法」,把情放在第一位,而把法棄於最後,果爾司法官堅持依法辦理不講人情,可能就被形容成「個性很怪,不通人情」的傢伙。其實不通人情與不講人情是截然的兩回事。做司法官焉能不通人情,但卻不能只講人情、亂講人情。有些好司法官處在這個講人情的司法環境裡,爲了避嫌,也怕麻煩,幾乎謝絕一切交際應酬,交友圈窄的像獨行俠,致逐漸與社會脫節,形成今天大家所說的「恐龍法官」。而在司法界愈久,就對身處的這個社會愈生疏,就像那英唱的那首歌:「像白天不懂夜的黑」。因而,司法官固然應該不講人情,但同時也常成為不通人情的司法官,司法官似乎是活在另外一個世界、另外一個時代的人,就成為昏官,而若加上自以為是的正義感,就更容易成為酷吏。因為司法官不能像出家的和尚,當和尚可以閉關修道,遺世而獨立,但司法官不是出世高僧,他處理的每一件案子,都是現世社會中活生生的事例,所以他必須認識社會、了解社會及關懷社會。
然而,司法官關心這個社會,固然可以見多識廣,但後遺症卻常必然是交友廣闊。朋友太多的缺點,就是不免人情關說。如此說來,司法官面臨兩難,太過獻身這個社會,可能就會被這個社會污染,而損傷了司法,惟如太不關心這個社會,又變得不通人情,必難免剛愎自用,仍然損傷了司法。
我國社會裡的貪汙文化
我們觀賞我國電影電視所演出的劇情,經常有「打點」官員這回事。我國社會裡,如果貪污也算是一種文化,貪污文化就一直是官場文化的主流。有人道:「不怕貪官,祇怕昏官」,因為貪官不可能件件貪,昏官卻永遠是事事昏,這或為貪官者流之自我解嘲。我國官場文化中的升遷哲學,說穿了, 常祇有二條路,一是靠關係,一是靠錢財。管它什麼門、什麼派、什麼門生故舊,全是講關係情面,主子找對了,就官運亨通,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若跟不對人,上面一垮台,下面就全被打入冷宮,升遷無望,一朝天子一朝臣。若是不然,就祇有憑打點來活動了,賣官鬻爵的事,在我國社會中時有所聞,而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也被認為天經地義。這一切「文化」,如果在司法內運作,諸君就該會心一笑了。
任用公平 升遷各顯神通
我國的人事制度,常是有人事關係的靠人事,沒人事關係的靠制度。官場上,人事、人事,有人就有事,沒人保薦推舉,可能就無事可做、無職能謀。在人求事的社會裡,大家為求事不免奔走鑽營,因此有人事背景的人, 必經常破壞人事制度,而有大量「黑官」產生,沒人事的人,永遠被制度羈絆。由於這近幾十年來,我國司法官考試及訓練制度的建立,要成為一個司法官,必須通過國家考試及一年多到兩年的職前訓練,所以法官的任用,還稱的上相當公平,但當上法官後的升遷調動,那就經常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了。司法官的升遷調動都可能要憑人事、藉打點,司法的尊嚴及司法官個人的風骨節操,又如何能建立及提昇呢?
既然司法環境受到中國文化如此大的污染,乃追根究柢,必先改變這個司法文化的惡劣體質。處在這個備受汙染的司法環境裡,許多優秀的司法官,因接受西方法學之薰陶,無法或不願適應這個環境,祇好紛紛求去;而更多優秀的司法官,也祇能在體制內默默耕耘,期待司法有一天能有純淨的空間。然而,不論如何,中國傳統文化中劣質的部分一日不除,司法就永遠沒有明天。
而我呢?司法界,是否連今天都容不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