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專家敦促香港當局撤銷對黎智英的所有指控,並呼籲將其釋放

圖說:網路截取

2024年1月22日

四位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今天聯合發表聲明表示,去年12月,經過長時間的拖延後,中國香港的親民主媒體企業家黎智英最終迎來了審判。專家呼籲香港特別行政區當局撤銷對黎智英的所有指控,並立即釋放。

專家表示,過去幾年來,黎智英遭到的逮捕、拘留和一系列刑事訴訟,似乎與他批評中國政府和支持香港民主有直接關係。

案由

黎智英是《蘋果日報》的創辦人,該報於2021年停刊。數十年來,黎智英一直在為香港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民主空間奔走呼號。

2020年8月,即香港《國家安全法》頒布一個月後,黎智英遭到逮捕。根據新立法,他被指控犯有煽動叛亂罪和勾結外國勢力罪。指控基於他在《蘋果日報》上發表的推文、訪談和文章,內容涉及《國安法》在香港對基本權利和自由的負面影響。如果罪名成立,黎智英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2021年,黎智英因參與抗議活動被判犯有非法集會罪,並被判處17個月監禁。2022年10月,他又因詐欺罪被加刑5年9個月。

審判程序引發關切

專家說:「黎智英的言論、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以及他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多次遭嚴重侵犯,包括不讓他接觸自己選擇的律師,而且法官由當局選定,我們對此感到震驚。”

專家曾於2020年和2023年向當局提出關切。他們讚賞並考慮了2020年7月10日和2023年5月1日內容廣泛的政府回應,並隨時準備繼續與當局對話。

呼籲廢除《國安法》

專家們重申了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要求廢除《國安法》的呼籲。他們說:“我們認為,《國安法》不符合國際法律義務,因此,在該法律頒布前我們就表達了關切,並將持續這樣做。”

專家指出,對黎智英的審判是根據這部頗具爭議的《國安法》進行的第二次審判。去年還根據該法審判過其他47名民主活動人士,目前正在等待判決。

專家強調,絕不應濫用帶有刑事制裁條款的國家安全立法來對付行使言論、結社與和平集會自由權利的人,也不應透過逮捕和拘留剝奪這些人的人身自由。

人權專家

共同發表聲明的專家包括:促進和保護意見和表達自由權特別報告員艾琳·汗(Irene Khan)、和平集會自由權和結社自由權特別報告員克萊芒·尼亞雷索西·武萊(Clément Nyaletsossi Voule)、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特別報告員愛麗絲·吉爾·愛德華茲(Alice Jill Edwards)、法官和律師獨立性特別報告員瑪格麗特·薩特思韋特(Margaret Satterthwaite)。

人權專家是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的一部分。特別程序是聯合國人權系統中最大的獨立專家機構,是人權理事會獨立的實況調查和監督機制的總稱,負責處理世界各地的具體國別狀況或專題問題。特別程序的專家在自願的基礎上工作,他們不是聯合國工作人員,獨立於任何政府或組織。他們以個人身分行使職責,不因其工作而收到酬勞。

source: 
聯合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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