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7 月 15 日
一位聯合國人權專家今天對埃及人權捍衛者繼續被廣泛逮捕並被延長審前拘留表示失望。她指出,這些活動人士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被拘留,受到單獨關押,然後被指控犯有多項不存在的杜撰出的罪行。
聯合國人權捍衛者處境問題特別報告員瑪麗·勞勒 (Mary Lawlor) 表示,“行使言論、結社或和平集會自由的權利不是犯罪。每個人都有權促進和保護人權。埃及當局對人權捍衛者採取行動的理由是站不住腳的。”
再度就埃及發聲
這是勞勒今年第二次針對埃及人權捍衛者的處境發表聲明。
今年1 月,勞勒對埃及濫用反恐法和國家安全法將人權捍衛者在該國的工作定為刑事犯罪表示失望。從那時起,更多的維權者被審前拘留,接受與這些法律條款有關的調查。這些條款規定對此類罪行處以重罰。。許多被拘留的人繼續被關押在惡劣的監獄條件下,對他們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延長審前拘留
勞勒強調了她最近向埃及政府提出的多起案件中的一個共同趨勢,即人權捍衛者經常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被捕,被單獨關押在不明地點,在其案件被提交最高國家安全檢察院之前處於強迫失蹤狀態。 然後,他們因涉嫌根據《刑法》、《反恐法》和《反網路犯罪法》的模糊條款規定的犯罪行為而被下令審前拘留,等待調查。
勞勒說:“雖然最初被審前拘留 15 天,但人權捍衛者一般都會被延長拘留,這些未經審判的拘留期通常會延長至兩年。”
虛假指控
在此期間,人權捍衛者很可能因同一立法下的犯罪指控而被捲入新的案件,這種做法在法院下令釋放人權捍衛者的情況下尤為常見。
勞勒指出,這種將人權捍衛者與多起虛假案件聯繫在一起的做法,說明埃及公然無視其已承諾的國際人權法義務。這種做法旨在阻止維權者在該國促進人權,並在民間社會中傳播“寒蟬效應”。
她說:“我敦促埃及當局重新考慮他們對待人權捍衛者的方式,並採取措施確保國家刑事和反恐條款框架不會被用來針對他們。”
公民社會的重要性
勞勒表示,她將繼續跟進她所注意到的被拘留人權維護者的案件,並呼籲立即釋放11位人權捍衛者,他們當中有律師、非政府組織成員、研究人員等,其中一名是女性。
最後,勞勒強調了民間社會發揮的重要作用,以及埃及當局應如何確保創造一個不存在任何恐嚇、騷擾和報復行為的開放和安全的環境。
人權專家
這份聲明得到了另外七名人權專家的連署支持。他們關注的領域涉及法官和律師獨立性、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和身心健康權問題等。
聯合國特別報告員或人權專家由人權理事會任命,以個人身份獨立開展工作,對特定國家的人權狀況或全球範圍的重大人權議題進行調察、監測並發表公開報告,最長任期六年,他們不是聯合國雇員,也不在聯合國領取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