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專家:政府必須保護那些幫助酷刑受害者的人

2021 年 6 月 24 日

酷刑受害者有權康復,這種康復包括適當的醫學心理、社會和其他相關專業治療,而幫助他們進行康復的人必須得到保護而不會受到報復。

在6月26日支持酷刑受害者國際日到來之際,一組聯合國人權專家呼籲,必須確保幫助酷刑受害者康復的人能夠在不受報復的情況下開展工作。

專家們在一份聲明中說:“經歷過酷刑折磨並承受其長期後果的人有權獲得公平和充分的賠償,包括盡可能全面的康復。”

專家們指出,《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提供這些補救措施是為了對公然侵犯人權的行為給予公平和充分的賠償,並恢復受害者的尊嚴。”

他們說:“政府尊重和維護補救權尤為重要。他們必須特別注意確保參與治療酷刑受害者的醫療和其他專業人員以及民間社會組織和人權捍衛者能夠開展記錄酷刑和支援受害者康復的重要工作,而不受任何限制、阻撓和報復。”

酷刑

酷刑試圖摧毀受害者的人格,否定人的固有尊嚴。儘管國際法絕對禁止酷刑,酷刑仍然存在於世界所有地區。  

酷刑是國際法規定的一種罪行。所有有關文書均規定,酷刑受到絕對禁止,並且在任何情形下都沒有正當理由實施。禁止酷刑也是習慣國際法的一部分,對國際社會的每個成員均具有約束力,無論該成員是否批准了明確規定禁止酷刑的國際條約。有計劃或廣泛施加酷刑的做法構成危害人類罪。

打擊報復

在今天發表的聲明中,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聯合國防止酷刑小組委員會、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和聯合國援助酷刑受害者自願基金董事會主席等多位專家指出,對民間社會組織的報復程度仍然很高,而施虐者卻往往逍遙法外。政府不僅否認其使用酷刑,而且拒絕起訴肇事者,並對民間社會組織、人權維護者、舉報人和記者進行恐嚇和報復,以阻止他們發表言論並為受害者爭取獲得賠償。

聯合國專家在 2012 年就曾發出警告,酷刑受害者因提交投訴或與聯合國合作而面臨報復。他們說:“從那時起,專門針對與聯合國接觸的個人和團體的報復及其嚴重性的報告趨勢有所增加。”

《禁止酷刑公約》、聯合國防止酷刑小組委員會和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都採取了措施來解決對致力於結束和防止酷刑、説明受害者的民間社會組織的報復和打擊。

2020 年,聯合國秘書長還發起了一個人權行動呼籲,將保障公民空間作為一個優先領域,並發佈了《聯合國指導說明:保護和促進公民空間》。

專家們表示,公民空間對於預防和打擊酷刑以及保障酷刑和虐待受害者的權利至關重要。

他們敦促各國堅持“絕對和普遍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並為酷刑受害者的補救和康復以及民間社會自由運作創造有利環境。

國際日

聯合國大會於1997年12月通過第52/149決議,宣佈6月26日為聯合國“支持酷刑受害者國際日”,旨在徹底根除酷刑,並使《禁止酷刑公約》發揮作用。

為了紀念今年的國際日,發表上述聲明的聯合國專家將與美國大學、人權與人道主義法中心合作,於6月25日召開公開網路研討會,探討“促進公民空間,為酷刑受害者尋求補救和問責”。

source: 
UN聯合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