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專家:監控技術可能損害多項人權 在嚴格管控標準出臺前應暫停使用

2019 年 6 月 25 日

聯合國人權專家今天表示,監控技術和設備可能損害多項人權,在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尚未對其實施“有效”管控之前,應該立即暫停使用,以減少有害影響。

聯合國意見和言論自由問題特別報告員凱伊今天在日內瓦向人權理事會提交最新報告時表示,“監控工具可能妨礙隱私權、言論自由權、集會結社權、宗教信仰自由權、不受歧視權和公共參與權等多項人權,但它們並未受到任何有效的國家或國際監管”,相關企業的行為似乎也“並未受到任何限制”,處於“人人可用”的狀態。

監控可能導致監禁、酷刑和法外處決

凱伊在報告中指出,對記者、活動家、反對派、批評人士以及聯合國調查員實施監視,可能會導致上述人員遭到任意拘禁、酷刑乃至法外處決。

凱伊表示,目前,各國政府和其他機構正通過入侵電腦、網路和手機,使用人臉識別監控和其他複雜監視設備等手段,對記者、政治人物、聯合國調查員和人權捍衛者進行跟蹤,對其行使言論自由權的行為實施監視。

凱伊呼籲各國基於國際人權法原則,通過國家安全標準,保護個人免遭非法監視,尤其需要設立公共機制,對監控技術的發展和使用實施批准和監督,同時確保非法監視的受害者能夠獲得法律賠償,並加強對上述技術和設備的出口控制。

凱伊表示,“各國應對此類技術的使用進行嚴格限制,確保其只會用於合法途徑,且必須經過最為嚴格的監督和授權。對此類技術的出口也應遵循最為嚴格的人權標準。”

監控技術“人人可用”  企業行為未受任何監管

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凱伊強調,鑒於目前尚無相關管制措施,企業在涉及此類技術和產品時應恪守人權責任,對資料傳輸情況加以公開,實施“嚴格的”人權影響評估,避免將資料轉交給無法確保切實尊重人權原則的國家政府。

凱伊表示,“國家和企業合作推廣監控技術,營造出了監控設備人人可用的環境,正在對記者、活動人士、反對派和律師等民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個人和組織造成危害。”

凱伊呼籲政府和企業“立即認識到自己所肩負的責任,以維護所有人的人權為目標,對監控行業實施嚴格管制和要求。”

聯合國特別報告員或人權專家由人權理事會任命,以個人身份獨立開展工作,對特定國家的人權狀況或全球範圍內的重大人權議題進行調察、監測並發表公開報告,最長任期六年,不在聯合國領取薪水。

source: 
UN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