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冤案25年未解決 政府推動轉型正義意義在哪?

2021年2月17日

 

教育是國家百年大計,除了學識與人格教育,法稅的教育更關係到全體國民的權利及幸福未來。在國際教育日前夕,1月23日自由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近30個民團舉辦「從良心教育談民主自由之落實」論壇,以太極門案等多起人權侵害案例,探討政府官員未能本於職責依法行政,甚至以公權力霸凌人民,對人民的自由權、基本人權以及對國家的傷害。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表示,太極門冤案的平反已進入第25個年頭,期盼政府記得台灣是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的國家。如果人民冤案未能解決,政府大力推動轉型正義,其真正意義在哪裡呢? 

 

陳逸南指出,美國獨立革命先賢派屈克.亨利Patrick Henry 1775年發下壯言「不自由,毋寧死」,自由凌駕一切!英國哲學家、經濟學家約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 1859年出版《ON LIBERTY》論自由,有多譯本,直至2020年都還有新譯本,影響力巨大,160年前的自由原則,至今歷久彌新。人民若不去面對真相,就等著被壓迫。現在法官自由心證,但不是法官高興怎麼做就怎麼做,要有法律依據,而人民要有自我判斷的能力,和充分的智慧判斷是否對錯。

 

誠銓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祖祥指出,德國納粹屠殺六百萬猶太人,但是行政、司法系統全部噤聲,沒人阻止,著名學者漢娜鄂蘭研究稱之為「邪惡的平庸」,很多人明知是錯的,卻沒有人願意站出來發聲。台灣目前也有很多邪惡的平庸。歷史告訴我們民主會失靈,當制度失靈時,唯有靠良心。

 

陳祖祥表示,稽徵機關違法濫權課徵是犯罪系統結構,太極門案件不是個案,是改善徵納雙方制度非常好的案例,從中發覺制度要改進的,有太多稅災戶躲在陰暗角落不敢發聲。太極門稅案大家都知道錯了,為何說因為法院已經判決了,而不去糾正錯誤?公務人員違法不應有追溯期限制,要糾正錯誤。行政程序法第128條不應有有5年限制,只要能證明國家做錯了,國家就要自己修復錯誤。

 

新北市新世代扶輪社社長蔡維杰指出,制度結構性的問題必須要發聲,稅務制度的真正問題在於稅法,例如賣房子財產交易的課稅,存在很多灰色地帶,人民成本如何佐證?國稅局會願意認定嗎?有的公告價值、有的按實價課稅?曾有按公告價值課稅但幾年後又被要求補稅。立法的不明確,任由稅務員各憑良心、自由心證來處理,應該立法更明確。 

 

蔡維杰表示,太極門冤案走到今年25年,花了這麼多人力與金錢,為何不協商繳一繳算了?去年甚至被違法拍賣土地,為什麼還繼續堅持?太極門為了法稅真改革,這就是在對國家做良心教育。他非常敬佩太極門堅持25年,推動法稅改革,這是很有良心的作法。他呼籲所作所為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還要做榜樣教育下一代。

 

會計師王明懿談到,太極門稅案自始就是假證人、假證據的假稅單。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不是補習班,沒有學費,不是營利團體,更無營所稅及罰鍰問題。台北國稅局及中區國稅局均已於復查決定認定太極門並非補習班,並承認敬師禮有贈與性質。顯示一開始以補習班的課稅處分錯誤,事實認定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稅單自始無效,就應立即依法撤銷。 

 

王明懿指出,太極門案件在96年7月13日經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無稅確定,遭無辜羈押之被告均獲國家冤獄賠償,足證並無任何課稅問題。前財政部長顏慶章表示,對於刑事法院裁判確定所認定的事實,行政機關沒有理由不加以引用,因此由刑案不實起訴所衍生的違法課稅,自應依法撤銷,且應立即撤銷違法執行。 

 

司法院大法官794則解釋中,與稅有關的釋憲計有131則,其中有56則法律及解釋函令被宣告違憲,王明懿指出其中有17則與太極門稅案關聯。太極門掌門人夫婦沒有欠稅,因檢察官的濫權起訴,造成掌門人夫婦在法院裁定交保後,被限制出境長達751天;而因檢察官違法移送所衍生的違法稅單,造成掌門人因國稅局的非法課稅,被限制出境兩次,竟然長達1473天才解除出境,連要探望在海外求學孩子的權利都被剝奪!且國稅局偽造文書、盜賣民產,以機會成本計算至今造成掌門人夫婦損失高達三千多萬,嚴重受到人身自由及財產權的迫害。

 

王明懿指出,基於行政一致性原則、行政自我拘束原則、「禁反言」原則及憲法平等原則,同事實、同證據的81年度綜所稅,亦應相同處理,更正為零。國稅局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應該馬上撤銷違法稅單,返還違法没收之土地。前財政部部長顏慶章、李述德都有心要解決並終止錯誤的太極門稅案,呼籲有良心的承辦人員、上級長官和現任財政部長,傾聽內在良心的聲音,發揮良能與良知,有效地終極解決太極門稅務假案,才是國家之福、全民之幸。

 

圖: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近30個民團舉辦「從良心教育談民主自由之落實」論壇,以太極門案等多起人權侵害案例,探討政府官員未能本於職責依法行政、以公權力霸凌人民,對人民及國家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