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處於「絕對弱勢」?! 吳景欽:未落實究責與汰除機制  

圖說:吳景欽認為,未落實究責與汰除不適任的官員,是造成人民權利被侵害的主因。

 

2024年4月6日

 

WPN世界民報頻道《WPN全民公審》3月31日以「官與惡的距離—被法稅威權操弄下的台灣」為題,揭露台灣現今司法與稅法中隱藏的沉痾及不被約束的公權力,對台灣社會及人民造成的嚴重傷害。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系主任吳景欽痛批,在台灣「偵查不公開」簡直就是一個笑話!設立「偵查不公開」原則,就是為了要避免「未審先判」的情況,據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3項,最主要針對對象是檢察官和司法警察。然而以台灣目前的現況,即便有立委質詢關切,要求法務部督導檢調體系落實「偵查不公開」,卻仍不時可看到特定報章雜誌獨家披露偵查中的案件,甚至一些在社會上受矚目的刑事案件,更可看到檢調單位在電視媒體大肆談論所偵辦的案件,企圖製造社會輿論干擾法官判決,且迄今為止,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被刑事究責的人數竟然為零,令人匪夷所思。

 

吳景欽更進一步指出,若是被起訴人認為檢調單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讓自己的權利受損,想去地檢署告發,「官官相護」成了一張檢調體系的安全保護網。讓法務部督導檢察官不能違反「偵查不公開」,就充滿了道德風險的矛盾;加上未落實究責與汰除機制,讓掌握公權力的檢調單位在法律面前成為「絕對的強勢」,被偵查或被起訴的人民則淪為「絕對的弱勢」,只能任其權益被肆意侵害。以社會關注的八里「媽媽嘴」命案及太極門人權迫害案為例,吳景欽指出,檢調單位違反「偵查不公開」,對於被偵查的對象,甚至對其家人的傷害之大,是一般人難以想像。

 

就太極門案為例,太極門案源於侯寬仁檢察官在沒有任何證據,即濫權起訴掌門人、掌門人夫人及一些弟子,檢察官不僅帶頭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不斷拿假消息去餵媒體,在偵辦的過程中,毫不避諱上電視接受採訪,先把「有罪」的標籤貼在被告身上,不僅嚴重侵害被告本身的權利,就連被告的家人,出門都會被指指點點,身心遭受嚴重的輿論壓力與撻伐。太極門案在一審、二審都判無罪的情況下,檢察官還不斷上訴至最高法院,導致此案拖延至10年後,才終於在刑事上獲判無罪確定。

 

吳景欽指出,讓無辜的人民被折磨了10年後才獲得清白,除了檢察官本身有問題,整個司法制度也有問題。檢察官掌握公權力,擁有刑事追訴及強制處分權;一審判決被告無罪,表示檢察官的起訴有問題,卻還可以讓檢察官一再針對無罪的判決上訴,導致案件被無限拖延。他強調這樣的行為顯然是基於「有罪推定」,代表整個體系都有問題。他認為太極門案不僅突顯出司法體系的弊病,還揭露了稅法體制的漏洞,所以稱太極門案為「法稅照妖鏡」。

 

吳景欽認為,未落實究責與汰除不適任的官員,是造成人民權利被侵害的主因。例如:當初偵辦太極門案件的檢察官,不僅以公務人員追訴時效期已過的理由,沒有被究責懲處,甚至高升成為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讓人感嘆正義公理何在?他沉痛表示,太極門案件刑案、稅案纏訟長達近28年,有多少太極門弟子在這過程中,還等不到平反與清白就含冤離世,這不僅是司法的悲哀,也是所有台灣人民的悲哀。吳景欽呼籲,法律是所有國人都應該遵守的共識,不應該有官員與人民的差別對待,更強調別讓「偵查不公開原則」只是存於法律系課堂上的原則,永遠跨不出法律系的講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