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言論自由遭受打壓?919竹北事件的假新聞引發熱議

2020年11月17日

 

現今電視及網路上的假新聞滿天飛,即使像前陣子發生的919竹北事件有清晰的現場影片佐證,還是遭到抹黑,引發各界關注與撻伐。11月10日上午法稅改革聯盟(法盟)和平反1219行動聯盟在新竹縣議會前聯合舉辦「全台聲援黃媽媽,拒絕國家霸凌」記者會。同時到場的還有輔仁大學助理教授魏賜聰、法學教授陳志龍,以及義務辯護律師劉繼蔚和關心人民福祉的縣議員。現場近百位志工和民眾舉牌、拉布條,要求政府單位追真相、救冤案、護人權,還給黃媽媽與全台灣人民一個公道。

 

新竹縣議會總質詢時,勞動黨和民進黨議員都提出:919竹北事件中黃媽媽在街口安靜舉牌卻遭員警喝斥、盤查,之後更被隨機逮捕並漏夜送至地檢署。隔天,警方進一步發新聞稿誣指志工包圍車子與拍打車窗,顯示警察執法過當、檢警辦案違反比例原則及誤導輿論、打壓言論自由等問題;但是,吳敬田局長仍引用前竹北分局分局長謝博賢發的錯誤新聞稿內容,引起場外黃媽媽的家屬和民眾極度不滿。

 

10日當天余筱菁議員質詢吳敬田局長時,確定黃媽媽事件9月19日案件已送地檢署進入司法程序,但新竹縣警局卻在9月20日發布新聞稿,裡面竟然有「太極門陳抗玩過頭,官員宅前舉牌恐嚇」等內容。議員說當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時,警方不應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透漏任何左右判決的消息,要求新聞稿下架。吳敬田局長當場回說9月19日案子尚未進入地檢署,前後幾分鐘內的說法明顯不一致。人民質疑局長對議員公然說謊,同時再度抹黑黃媽媽和家屬及志工,這樣漠視人權的言論讓台灣的民主、法治蒙上陰影!

 

輔仁大學助理教授魏賜聰表示公權力應依事實執行和嚴守中立,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警方說是法盟志工圍堵李貴芬執行官的車子並拍打車窗,然而,現場影片顯示李執行官的車停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車庫外,等待車庫閘門開啟,並非李執行官員的家。影片中還也可見保全人員在旁,志工只是站在車庫外,何來包圍或是拍打李貴芬執行官的車窗之事?否則保全為何不制止或通知警察去抓呢?

 

魏教授更指出,919竹北事件的黃媽媽,只是在路邊舉著有很多問號,詢問李執行官員拿多少獎金的牌子,既沒有拍打她的車窗,也沒有堵她的車子,警察有何理由以現行犯逮補她?執行署官員有獎金可領是事實,除薪水之外,像一般行業的業務員一樣領獎金,這個公部門的制度是可受公眾檢視的事情。而執行署官員昧於事實,無視太極門的土地本來就不該執行拍賣,不但在執行之前已在內部編列獎金,新竹分署還要求士林分署分一半績效,這些媒體都已披露,也是可受公評之事,何以黃媽媽不可以質問?

 

法學教授陳志龍指出,黃媽媽919事件不是單純的社會事件,而是重大的人權、造假及官員互推責任的事件。從現場影帶可看到,過程中警察頻繁地講電話,似乎透過電話請示下一步要怎麼做,讓人感覺不是現場警察依照法律及客觀事證辦案,而是背後有人在指導。這樣精心的策畫,要把舉牌的人羅織入罪,似乎回到警總時代,政府恣意構陷人民。前縣警局局長黃家琦事後竟主動發函,栽贓志工夾道、圍堵、拍打等錯誤訊息,企圖混淆視聽,不按事實、證據、法律,僅依自己的主觀意識硬要懲治無辜人民。陳教授因此呼籲新任局長要站在公理正義的一方,莫讓全台警察蒙羞。

 

黃媽媽的委任律師劉繼蔚質疑,919當天在場的警官竟然不了解與自己有關的警察職權行使法,遑論與人民有關的集會遊行法、憲法當中之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警察行使公權力逮捕人民要有相當的理由與必要性,志工舉一個牌子怎麼會妨害他人人身安全呢?警方的事後新聞稿指稱太極門、法稅改革聯盟、1219行動聯盟等團體曾做了種種事情,劉律師不明白那些和黃媽媽到底有何關聯,只因舉牌被違法逮補,就都算在她身上嗎?所有公部門的說詞與做法都要面對各方檢驗,希望執法單位能尊重人民表達意見的權利。

 

竹北事件不是個案,而是揭開台灣法治黑手的潘朵拉盒子。只有全民一起監督與護衛自身權益,才能讓背後操控的藏鏡人知所警惕,同時終止濫權與危害社會安定的行為不斷發生。

 

圖:法學教授陳志龍、輔仁大學助理教授魏賜聰、義務辯護律師劉繼蔚、民代、自媒體、志工及民眾到場參與新竹縣議會前的「全台聲援黃媽媽,拒絕國家霸凌」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