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線上直播《全民公審》節目,邀請教育界學者及稅災戶共同檢視小英政府執行六週年,轉型正義的成績單。
2022年5月29日
5月20日小英總統任職屆滿六週年,小英總統上任後力推「轉型正義」,曾一度獲得國人好評,但六年來,國人對轉型正義是否有感猶未可知,執行單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簡稱促轉會)卻將在五月熄燈。5月22日線上直播節目《全民公審》播出主題〈促轉會5月熄燈,全民檢視轉型正義成績單〉,邀請全民一起來檢視轉型正義的施政成績單。
主持人Lynn覺得,從高達1,431萬件的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看到的是濫權課稅的稽徵單位,還有不依照事實與證據就強制執行人民財產的行政執行署,造成台灣現在平均不到兩個人就有一個人遇到強制執行的問題,最基本的權利及人權正被充滿陷阱、漏洞百出的法稅制度所迫害。此外,還有許多冤錯假案,到現在都還沒有被平反,然而促轉會卻要在五月熄燈,實在可惜。再者,台灣稽徵機關濫權課稅的問題,也導致台灣獨有的萬年稅單的怪現象,實無法認同轉型正義有好成績。
中興大學法律系系主任兼法律專業學院院長李惠宗指出,法與稅是最重要的兩個人權。納稅人有訴訟救濟權,但在訴訟的過程當中,人民的勝訴率不到6%,事實上這6%也是虛的。因為目前實務上是以「復查決定」為訴訟標的,即使人民在行政訴訟上勝訴,但行政機關又從原核課處分出發,重新做一新處分。所以人民可說在稅務訴訟上從來沒有真正的勝訴過,恐怕實務上真正的人民的勝訴率,應該1%不到,而且變成一個惡性循環。李惠宗舉一個希臘神話故事,有一個巨人推著一顆巨石到山上去,不久這顆石頭又往下掉,巨人又再度往上推,快推到山上時又往下掉。猶如人民的稅務訴訟徒勞無功且惡性循環。李惠宗表示,納稅義務人提起行政救濟,目的是希望權利獲得救濟,可是,目前的稅務訴訟制度、訴訟程序,反而成為二次傷害、三次傷害的制度,根本不合乎訴訟本質。
法學專家阿龍老師看到很多人莫名其妙被政府以「稅」的名義來欺壓,如史上最倒楣的公益律師黃文皇;買不成補習班,反而淪為稅災戶的吳沛純老師;還有纏訟了26年的太極門冤稅案等,都是不折不扣的真實案例。但即使有這麼多血淋淋的真實案例,但沒有引起人們特別的共鳴,因為大部分的國人沒有經歷過人權奮鬥的痛苦,不會特別體察人權被侵蝕的危機,所以才會共同豢養一頭任性的稅務巨獸。阿龍老師表示,近幾年來,整體國際經濟狀況並不好,但國稅局依然年年超徵百億、千億。這稅收屢創奇蹟真正的原因,大概是因查稅績效、稅務獎勵金。
在立法院預算審查財政部編列的稅務獎勵金案子之前,無論是學者專家還是公民團體,都呼籲政府應該要刪除這種無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預算,結果,卻是朝野兩大黨予以護航。顯示我國的政黨政治失靈,政府的行政部門,不受立法機關的監督,反而民意代表受行政機關所操控。
稅災戶第2代、法税改革聯盟代表伯蓁說明家中長輩在二十幾年前的稅災案例。該長輩是台商,工廠設在大陸,而辦公室在台灣,經常須要搭飛機往返兩岸。但有一天國稅局找上門要他們補稅,長輩帳目清楚不怕被查,沒想到稅務人員卻說,他們是被選中要多少繳一點的公司,價碼為20萬,若不繳將再查五年且限制出境。為了公司整體營運,該長輩選擇繳錢了事,沒想到不久之後,稅務人員又來,說上級指示還要加一個零,長輩為了避免衍生更多的麻煩,接受了國稅局的喊價,繳了200萬。伯蓁質疑,台灣還算是法治的國家嗎?
稅災戶、大學護理師秀慧和先生都在大學工作,先生被診出血癌三個月後往生。她父親擔憂她身為寡母要帶著五歲和七歲的兩個小孩,沒有房子生活會不安定,督促她要買房安居。於是她花了七百多萬買了房,沒想到因此遭受國稅局的霸凌。稅務人員查稅的理由竟然是懷疑她一個單親媽媽,又僅是公務人員,還要帶兩個小孩,怎麼有能力買房?她合法買房,只因單親就被懷疑金錢來源,為了舉證到處奔波,還影響工作。除了她被查稅,家人也連帶無端被查稅,讓她極為氣憤,覺得受到侮辱。還在失去先生的悲傷中,又莫名被查稅,秀慧的壓力大到想帶孩子跳海尋死,可是看到孩子天真的臉,她還是要讓孩子有機會長大,為自己爭一口氣。
太極門弟子代表信宏六歲就跟著父母拜洪道子博士為師,師父教導做人處事的道理和人生智慧,讓他從小就在學校操行品德全班第一。但1996年發生了1219事件,侯寬仁檢察官帶著大批檢調人員及新聞媒體違法搜查太極門全台各道館,不僅是違反偵查不公開,還不斷放消息給媒體散發不實訊息,企圖用輿論壓力造成未審先判,甚至教唆稅務員作偽證製造假稅案,讓太極門同時遭受司法跟稅務的夾殺。雖然遭受嚴重的迫害,但師父還是教導弟子們要心中有大愛。也因為信仰的力量,信宏和師兄姊堅持要幫助世人,讓世界充滿良心、愛與和平的信念和行動。信宏真心希望全國人民共同監督,一起幫助政府良心行政,依照國際上轉型正義的模式,嚴懲違法官員,歸還太極門的修行土地,並公開道歉,回復受害者的名譽。
教育人員Zanna則指出,世界人權宣言和國際人權兩公約之所以被稱為國際人權憲章,成為國際上最重要的人權規範,即因其核心精神為保障人權,連台灣並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也在2009年簽署了兩公約。但政府光簽署沒用,是不是真能遵循其保障人權跟尊重人性尊嚴的核心精神,才是最重要的。如在太極門案件中,不但弟子用敬師禮表達信仰自由的權利,沒有受到保障,而且已經有清楚的刑事與行政法院的判決作為依據,從刑案衍生出來的錯誤稅單仍未被撤銷,修行道場預定地還被強行拍賣。同時,因為行政訴訟法對於人民聲請再審有五年的限制,導致此一明顯枉法裁判的冤案,沒有辦法透過聲請再審取得救濟。Zanna表示,政府重視轉型正義,只是不但沒有在太極門案中發揮效力,還對於轉型正義救援的案件多所限縮。連促轉會也設定調查期間,無法包括發生在1996年的太極門1219事件。即使有那麼多侵害人權、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的實例,卻不被認為是需要轉型正義的對象,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