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網路截取
2023年8月28日
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今天發布第26號一般性意見,呼籲各國政府採取行動,保護兒童免受氣候危機日益加劇的影響。
這份新的指導文件標誌著兒童權利委員會首次確認兒童有權生活在清潔、健康和可持續的環境中,同時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下締約國的責任作出了全面的解讀。
該公約於1989年通過並獲得了196個國家的批准,概述了生命權、健康權、獲得清潔飲用水、生存權、發展權等兒童應享有的權利。
一般性意見往往就特定主題或立法領域如何影響兒童權利提供法律指導,最新的第26號一般性意見涉及環境權,特別是與氣候變化有關的權利。
放大兒童的聲音
委員會成員菲利普•雅費(Philip Jaffé)指出,在氣候變化面前,兒童首當其衝,政府和企業都應該採取行動,保護他們的生命和未來。
他說:“在第26號一般性意見中,兒童權利委員會不僅呼應並放大了兒童的聲音,還明確界定了與環境有關的兒童權利,並指出所有締約國應尊重、保護並即刻履行這些權利。 ”
當前和未來都需要問責
第26號一般性意見明確涉及氣候緊急狀況、生物多樣性崩潰和普遍污染。
該意見規定,各締約國不僅有責任保護兒童的權利免受直接損害,還有義務對他們的權利可能因我們今天的作為或不作為而在未來受到侵犯負責。
該意見還強調,各締約國應對其境內外發生的環境損害承擔責任;已批准《兒童權利公約》的國家應立即採取行動,包括逐步淘汰化石燃料、轉向可再生能源、改善空氣質量、確保清潔水的獲得、保護生物多樣性等。
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
該意見還指出,在環境決策中必須考慮兒童的意見,並強調了環境教育的關鍵作用。
聯合國人權與環境問題特別報告員戴維•博伊德(David Boyd)表示,第26號一般性意見承認每名兒童都有權生活在一個清潔、健康和可持續的世界中,是“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
他說:“各國政府現在必須採取緊急行動解決全球環境危機,為這些鼓舞人心的話語注入活力。”
第26號一般性意見是全球和代際參與的成果,包括與聯合會員國、國際和區域組織、國家人權機構、民間社會組織和兒童本身的廣泛協商。
兒童權利危機
兒童權利委員會的合作夥伴瑞士非政府組織“地球社”領導了一項由多層次利益攸關方參與的進程,旨在通過在線諮詢讓兒童大量參與進來,提供更多的信息。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也提供了進一步的技術知識,並幫助收集兒童的意見,作為協商進程的一部分。
第26號一般性意見有助於闡釋各國在《巴黎協定》中做出的承諾,即在採取氣候行動時尊重、促進和考慮兒童的權利。
兒基會兒童權利和氣候行動倡導特別顧問埃斯庫德羅(Paloma Escudero)指出,氣候危機是一場兒童權利危機。每個政府都有義務保護地球上每個角落的每名兒童的權利,尤其是那些生活在基本沒有造成氣候變化卻正在遭受最危險洪災、乾旱、風暴和高溫的國家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