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累計超收上兆的民脂民膏,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已連續數日砲轟財政部;法稅改革聯盟12月28日上午在立法院及監察院前號召民眾,提出三大訴求:1.歸還超徵稅收於民;2.廢除稅務獎勵金;3.撤銷違法稅單。
2023年1月3日
台灣2022年度代表字,由「漲」拔得頭籌,萬物皆漲的情況,正當百姓大喊辛苦的同時,財政部竟高調公布今年稅收將超徵4,500億元!稅金連年超收與「稅務獎勵金」的議題,再度浮上檯面。2016年就提出「還稅於民」的法稅改革聯盟(簡稱法盟)12月28日上午在立法院及監察院前號召關心賦稅人權的民眾,並提出三大訴求:1.歸還超徵稅收於民;2.廢除稅務獎勵金;3.撤銷違法稅單,終結萬年不死違法稅單,嚴懲違法官員。
現場實況透過線上直播強力聲援實況https://youtu.be/qeZbJKYvOQQ,希望身負人民期望的立法委員及監察委員為民監督把關,發揮五權制衡之效能,以保障賦稅人權。法盟表示,經濟低迷、薪資倒退17年,然依據財政部公告2014年至2022年稅收共超徵1兆5,537億,其中蔡政府執政的六年,超徵金額達1兆1,293億元,連年稅收鉅量超徵的不正常現象,不是財政部用「預算低估」、「將用來還債」、「減少舉債」等用詞,就可以模稜兩可地欺騙老百姓!
回顧2019年,蔡英文總統於元旦致詞時就曾提出「分享經濟紅利」的計畫,「這就像公司有盈餘,就應該優先分享給員工,一個國家也應該如此。」但當時財政部並未支持她的想法,如今累計超收上兆的民脂民膏,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已經連續數日重量砲轟財政部,要求把超徵的稅金還給人民。
到場聲援的魏賜聰教授指出,超過預算數的稅收就要退還人民,遵守政府跟人民的契約關係。依據《預算法》第59條的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入分配預算,應按各月或各期實際收納數額考核之;其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超徵的稅收不能成為官員的小金庫,即使要用,也要循預算程序回到下一個年度編列入預算才能用。
然而,2019年1月31日法盟就曾赴審計部陳情,要求審計部公布超徵稅金用到哪裡去?當時由主任秘書郭大榮代表接受陳情,並承諾3月1日公布超徵流向,但至今遲未回答。魏賜聰表示,若官員拿去亂用,就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教授則強調,「超徵不是稅收,超徵是不當得利,是違法所得。超徵不能夠入袋,不能夠不交代來源,要還給人民」呼籲台灣要進入真的民主正常司法制度,正常國家,司法人權,按照真實,該繳的稅就繳,不該繳的稅一毛也不該繳。
前國稅局稽核鍾女士表示,法盟訴求廢除稅務獎勵金是必要的,因為跟超徵脫不了關係,財稅機關年年編列上億元這種獎勵金,確實會變相鼓勵稅務人員濫發稅單。這個獎勵金前身是查稅獎金,自2004年立法院修法廢除後,財稅機關卻利用內部「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借屍還魂,巧立名目編列預算自肥濫發。簡任十到十三職等的高官,平均更可分得9.8萬元,職等越高領越多,基層拿的很少。
依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2020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高達1,431萬件,近十年累計的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已超過8,793萬件,是台灣人口數的3.8倍!當中有許多是稅務機關為了稅務獎勵金而開出的違法稅單,超徵稅收的背後有許多是冤案。
「還稅於民」的人權觀念,台灣遠不如鄰近國家,如南韓曾於2008年發放10.5兆韓元(相當於100億美元)的退稅款與補貼金給年收入低於一定標準的勞工與企業,協助他們因應高油價的衝擊;新加坡政府也曾經因國家有財政盈餘,而把18億星幣(相當於404億台幣)分紅給人民;美國加州由於近二年的高稅收,加州政府也將預算盈餘約980億美元中,撥出95億作為中產階級退稅基金,約2,300萬居民符合領取資格,協助人民度過目前的通膨難關。反觀台灣1.1兆的超徵稅收,若以2,300萬人口計算,每人可領到4.8萬元,一戶四口就可領近20萬元,可造福低薪家庭,更可提振消費與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