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審查:人民不要表面的書面審查,而是實際落實人權保障的成果

圖:Thierry Valle表示,法國爭取個人及組織良心自由協調會(CAP-LC),在2021年6月將太極門事件及其在台灣遭受到的不公正,提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注意,譴責台灣政府濫用稅收武器傷害太極門。

 

2022年5月10日

 

正義的基本原則之一是人人都應該平等,一旦正義不再對所有人都一樣,它就會產生二等公民,為恣意行為留下空間,而成為敞開的極權主義大門。台灣於2009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簡稱《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兩公約國內法化。國際人權專家將於今年5月9日至5月13日,第三次受邀來台進行人權現狀的審查,以促使政府落實兩公約的施行。

 

《兩公約》施行至今已逾12年,落實情形如何呢?國際審查前夕,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20個單位,在5月8日以檢視台灣「人權兩公約落實現況」論壇-以太極門案等系列冤假錯案為例舉辦線上直播論壇,透過專家學者的探討與建言,剖析台灣在《兩公約》施行後,稅制與法治亟需改進的現況,讓台灣擺脫極權勢力,人民生活在真正民主自由的國家。

 

法國爭取個人及組織良心自由協調會(CAP-LC) 主席Mr. Thierry Valle表示,開明的政府,應該警惕所有形式的不公不義,並確保所有機構都是守法的,不能成為為個人利益和傷害少數團體所運作的工具,而台灣國稅局目前正在破壞法治與司法,他談到法國爭取個人及組織良心自由協調會(CAP-LC),在2021年6月將太極門事件及其在台灣遭受到的不公正,提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注意,譴責台灣政府濫用稅收武器傷害太極門,雖然過去使用稅收武器對付少數心靈團體是許多國家普遍作法,包括法國在經歷譴責不公不義的努力後,最終受到歐洲人權法院的譴責。

 

Thierry Valle進一步表示,2021年9月在人權理事會第48屆會議上強調,台灣將太極門修行預定聖地收歸國有的情況,是另一種形式的歧視,與利用稅收進行宗教破壞是一樣嚴重的,因為沒有修行場所,心靈團體就無法存在,台灣政府必須讓太極門享有他們的權利及修行聖地,並讓他們可以無憂無慮的為世界和平作出貢獻。

 

中國宗教徒協會理事長明光法師談到,《兩公約》在台灣已經施行超過12年,依然看不到政府落實轉型正義的決心,少數官員的違法濫權,以刑案、稅案為手段,壓迫太極門迄今未能平反。從太極門超過25年的政治整肅及宗教迫害中,看到台灣離真正的民主法治與人權自由,還有一段長路要走。

 

明光法師談到自古「得民心者昌,失民心者亡」,主政當局該有的深切警惕,他直言檢視《兩公約》的落實與否,平反太極門假案絕對是一個最簡單,可以做到的指標性案例。道德是國家的根本,良心是官員服務人民的基礎,期盼執政者莫忘「轉型正義」初衷,並將「民之所欲,常在我心」這句話放在心上,作為執政的準則。

 

台灣稅法學會秘書長王健安律師表示,太極門案件是活生生《兩公約》施行結果檢驗的指標性案例,刑事案件無罪、無欠稅確定,當初無辜被羈押的受害者也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稅案雖持續延宕至今,但透過集會遊行及陳情,對政府有一定程度的影響,進一步推動修法,對《兩公約》在我國施行的成效給予肯定。

 

王健安進一步談到,《兩公約》明文規定,不能因為任何契約關係限制人民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而租稅是存在國家與人民之間契約關係,不應該單純因為欠稅就對人民產生限制,財政部卻以解釋函令來做出回應,而且只是提高限制出境的金額門檻與條件的做法,他認為非常不適合,希望未來財政部用法律的方式,好好面對與修正限制出境的問題。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談到,台灣雖然1987年解嚴,1996年人民選總統,但是在稅法規定還是存在很多戒嚴的元素,例如: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人民欠稅達到一定金額,財政部可以限制人民出境;但《兩公約》公政公約第九條人人有權享有身體自由及人身安全,第十二條規範遷徙往來之自由及擇居之自由,憲法第八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第十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政府為了徵稅而犧牲人民的人身自由與遷徙自由,顯然有違憲的問題。

 

陳逸南表示,太極門案至今已超過25年尚未平反,已引起國際人權學者的重視,並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出討論,近日值《兩公約》報告審查會議,他指出人民要的不是表面的書面審查,而是政府落實人權保障的成果。

 

新北市三重區五順里里長洪嘉仁指出,從太極門的冤錯假案及許多稅災案例中,看到台灣雖然在2009年通過《兩公約》,但實施至今12年,發現根本沒有落實在台灣的政治跟人權,從檢察官的審理中七、八項違反了人權,及稅捐單位強制執行發生很多的冤錯假案。他談到透過太極門的委屈,希望讓人民看到制度以及法治人權、稅制的缺失,瞭解台灣未來人權要走的方向,讓太極門冤案成為最後一個犧牲者。

 

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專門委員魏筠表示,人權的價值是在於尊重人,才是獲得民意的最大公約數,社會才能有長足進步的發展。雖然已經看到《兩公約》實現的目標正在逐漸做到,但其實有一些不足的部分,太極門案及一些民眾的稅法官司都是在審判過程中充滿了瑕疵,最後導致無法救濟,她談到最近有很多國際相關的學者來台灣實地考察台灣《兩公約》實踐的狀況,呼籲針對不公平的案件可以聯名做建言跟批評,讓無法救濟的案件有再救濟的機會,還給百姓真正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