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會議成績單出爐 ? 專家評論:人權法治依然蕩然無存!

圖說: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會議場外持續有民團陳情表達訴求。

 

2022年5月11日

 

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會議第二天於「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舉行,5月10日早上,場外持續有民團陳情表達訴求,手持「國家暴力和戰爭一樣可怕!」等標語,呼籲威權時代的人權受害者陳菊院長,傾聽人民心聲、解決問題才是落實人權的基本。專家學者表示,兩公約國內法化已12年,台灣人權法治至今依然蕩然無存!https://youtu.be/ULbLUxnuQaY

 

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蔡政安表示,1987年以前,戒嚴時期所有事情都是行政單位說了算,他舉例1976年通過的稅法,只要欠稅就可以限制人民的自由並限制出境。人民行動遷徙自由是最基本人權,也是兩公約要保障的,但是戒嚴下,只要一個公文就可以限制出境、凍結財產。蔡政安指出,這樣的稅法至今依然沒變,只是小修金額而已。限制出境應該要經過法官審判,合理司法程序與救濟,才是兩公約的精神。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表示,人權是人民對公權力的抵抗權,讓政府機關來辦人權的會議是觀念倒錯。今天是官權在演人權的戲,迫害者在演抵抗者的地位,角色非常錯綜複雜,但夾縫中還是有一條小路。他提到,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遞出很多發言單都被掩蓋不准公布!他認為,真的想改就該把所有的意見大鳴大放。陳志龍指出,太極門案919竹北事件陳青旭案,政府都有違反兩公約的情形,很多案子,像限制出境、行政執行署有強制處分權,行政機關可以限制人民自由而不須經過法院的審查,這些都違反世界人權潮流,加上立委都不重視,台灣的人權正面臨比以前更嚴峻的寒冬時代,權力是人民給的,人權不是政府施捨的。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表示,國家人權委員會2020年8月1日成立,但是8月21日國家就沒收了太極門土地!陳青旭案也是在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後繼續發生。他認為,政府若很認真在執行兩公約的話,就應該了解人民是主人,所有公權力都是人民授權的,行政、立法、司法最高的義務就是保護人權,而不是沒收人民財產!他呼籲政府把人權委員會開放給人民!

 

法稅改革聯盟代表表示,太極門案已經第26年都無法得到有效的救濟,審查會議現場高涌誠委員提到,因為國家人權委員會跟監察院是平行,所以他們對個案的救濟無法處理,必須要尊重監察院。但監察院對於這種行政法院判決的案子也不能處理,希望這次審查委員能夠注意到這樣的台灣人權案件,在台灣無法得到救濟。

 

輔仁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魏賜聰分析,人權委員會不應該設在監察院,應該獨立設置,由人民擔當。在監察院就有很多的人權迫害案件,既有的體制沒有辦法處理,成立一個新的單位,用原來的人就有辦法處理嗎?顯然不可期待。他提到,罰鍰被行政執行就有這麼多的案件數,以處罰人民為樂,治理國家就是處罰人民,行高壓處罰政策,怎麼會是兩公約人權法治國家?他說:「接下來看土地正義,實施了多少財稅政策要抑制房價,抑制炒房,結果房價越炒越高,巧立名目,造成多少租稅的冤案被送強制執行?」魏賜聰指出,侵害人民權利的極少受到應有的制裁處罰,反而讓侵害人民的官僚繼續升官,這符合兩公約嗎?已經審查第三次,實施12年,違反人權的霸凌者,沒有受到懲處,問題就會一再發生,代表問題沒有被解決,人權法治蕩然無存。他質疑,如果兩公約沒辦法在台灣落實,要如何與國際接軌?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認為,人權報告審查應該要接受人民的檢驗。他提到國際人權學者或許專業,但是落實人權需要時間,對於官方呈現的報告實踐的真實情況,政府會如實寫在給國外審查委員的報告書上面嗎? 吳景欽覺得應該要找在地土生土長的人民當觀察指標!

 

陳情民團早上於會場外陳情結束後,繼續前往立法院、監察院陳情,下午回到國際審查會議外場持續陳情。現場志工表示,太極門案已經懸而未決26年,這樣的案子在施行國際兩公約國內法化這麼久還沒辦法被解決,就很明顯看出台灣人權根本没有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