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
1月8日,數名加州用戶向微信母公司騰訊發起集體訴訟,其訴狀當天被正式提交給聖克拉拉縣(Santa Clara)加州高級法院。該訴狀針對包括微信“違反加州憲法賦予的隱私權和自由言論權”等在內的11項指控。有分析稱,由人權組織“公民力量”發起和組織的這起集體訴訟,開啟了在美國通過司法途徑討伐微信廣泛侵權之戰。
“公民力量”的聲明稱,該組織進行了為期將近一年的準備,採訪了數百名美國微信用戶,“15人組成的工作團隊經過斟酌,選定第一批6名加州微信用戶與公民力量一起作為原告,指控微信的審查、監視行為和政策,違反加州法律的諸多方面。”
該聲明指出,微信作為中文世界的主要社交媒體和支付應用,其違法行為和相關政策,導致用戶遭受重大經濟、情感和心理傷害,“要求法院根據加州法律,宣佈(微信)受質疑的做法和政策為非法,對其行為發出禁令,並裁定被告為其造成的傷害支付賠償。”
此案的被告為“騰訊美國有限責任公司”和“騰訊國際服務有限公司”。
本案首席律師王代時(Times Wang)對美國之音表示,之所以選擇在加州把騰訊(微信)告上法庭,有幾個原因:“首先,加州佔據道義上的優勢,加州華人眾多微信用戶也多;其次,加州法律對於隱私權和自由言論權保護程度高;最後,騰訊的美國總部在加州聖克拉拉縣的帕洛·阿爾托(Palo Alto)。這幾個因素讓我們選擇在加州法庭發起訴訟變得順理成章。”
王代時律師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經營“北江律師事務所”(North River Law PLLC),其父是著名海外民運先驅王炳章。
“公民力量”創始人楊建利博士告訴美國之音,川普總統曾下令在美國禁封微信,但是,這樣的行政命令因涉及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等法律問題,至今還沒有獲得美國法院的認可。
楊建利說:“我們現在通過法律訴訟的途徑,告知各方微信在作惡,我們要求懲罰它。這樣,在美國的微信用戶仍然可以使用它來聯絡親朋好友,不會受到損失。與此同時,我們的原告還可以向微信索賠。因此,我認為這是最好的辦法。”
楊建利表示,訴訟之路不僅可能懲罰到微信,讓第一批原告獲得賠償,還可能帶動更多針對它的法律訴訟;就是用民主體制的規則來逼迫它改變行為,阻止它繼續利用西方的自由來破壞民主和自由。
本案訴狀稱,微信對於加州的華語群體來說很重要,他們使用微信與聯絡親朋好友,並在華語社區開展業務;它相當於集臉書、Paypal、WhatsApp和Instagram為一體的平臺,用於經商、家庭和個人通訊;本案起因於騰訊為了謀利,支持中國共產黨的管制,並且監控加州微信用戶,包括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上交使用者的私人資料和通訊記錄,給使用者造成一系列損失。
彭博新聞說,微信成為華語人群中最常用的社交媒體應用程式,部分原因是中國阻止了其他應用程式,例如臉書和推特。
除了“公民力量”之外,六名個體原告都以匿名方式加入,他們都是加利福尼亞州居民,其中三人為美國公民,三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訴狀列出的兩個被告,“騰訊美國有限責任公司”在美國德拉瓦州註冊,總部位於加州帕洛·阿爾托市派克大道2747號。被告之二是“騰訊國際服務有限公司” ,在新加坡註冊,坐落在新加坡國際廣場,“是負責美國加州微信用戶的相關承包商”。
訴狀指出:“微信的服務規定中沒有明確說明禁止批評黨國的內容。而事實上這樣的內容卻遭到禁止,這並不是因為,不禁止這樣的資訊,微信在技術上就無法正常運作。”
訴狀中的一號匿名原告描述,他的微信帳號一再被封,其中他擔任群主的校友群是被關注的重點。這個群的群友多數在中國,包括一些在政府基層工作的同學。因為政治敏感資訊被查封後,他會不斷重建該群。
一號原告說,由於騰訊微信不斷針對這個群,他那些在政府工作的同學都不再繼續加入。他不久前到中國去見到了這些同學,鼓勵他們再度入群。這些同學拒絕了,稱因為一號原告被党國盯上了,受到騰訊的監控,他們害怕受到牽連。
此外,一號原告說,他的一個大學同學跟他說了這個群裡的談話惹出的幾件事情。這名同學告訴他,自己被中共公安叫去討論過這個微信群的活動。公安人員詢問群裡的海外成員,比方說一號原告,並且警告這名同學不要批評黨國。此外,公安人員還披露,他們掌握群友和群主的私人資訊,包括那些在外國的也不例外。這名同學勸告一號原告要小心,因為黨國在監控他。
《華盛頓郵報》在題為“中國審查制度通過微信入侵美國”的文章中說,北美的微信使用者表示,該應用程式已經阻止他們分享不滿意中國當局的內容,因此,有些人支援川普對微信的使用禁令。
非營利機構“人道中國”主席周鋒鎖對《華盛頓郵報》說,“微信是一座監獄,是集中營。對於美國來說,它就是一匹特洛伊木馬,影響社會的各個層面……所以,必須要禁止微信。”
該文說,被採訪的人中有許多支持白宮的禁令;另一些人不支持禁令,但是要美國施壓微信的所有者騰訊,讓它停止內容審查。
該文還稱,美國每星期的微信活躍用戶為230萬。
汪月輝是一名居住在加州橙縣的律師和政論作家,因為生意關係經常來往於美中之間。他告訴美國之音,他一個微信帳號被全封,一個被半封:“半封的就是國內的號看不到你;全封那個裡面有從2012年左右開始使用微信後的所有內容,微信也沒有給出任何查封的理由。”
汪月輝說: “我說話不情緒化,比較講道理擺事實,但擺出了一些(對中國政府而言)不那麼合時宜、不那麼‘政治正確’的東西;另一方面,因為是我去年在美國時被封的,可能因為我經常把推特上的內容複製、粘貼到微信再轉發出去,估計主要是這個。其實我的言論抓不到什麼,而且我轉的東西也沒有什麼。”
汪月輝反思,可能是經常把推特這個中國禁止的管道引入微信群而觸怒了有關方面。
此外,汪月輝從去年初開始寫作大量評論文章,其中與政治有關的都會在發出後立即“被河蟹吃掉”。他說,即便是關於美國政治、美國大選,也是同樣的後果,連美國憲法都不能談,沒有一個字講中國的現在也會“被吃掉”,“如果是風花雪月的內容就沒什麼關係,”他告訴美國之音。
伯克利加州大學資訊學院的研究科學家蕭強曾為《民主期刊》(Journal of Democracy)撰文,在題為“通往數字無自由之路:習近平主席的監視之國”的文章中稱,“在習 近平2012年上臺以來的中國‘新時代’,政府大大加強了對其已被審查的網路空間的控制,在網上散佈“謠言”可被處以坐牢……那些在網上表達非正統觀點的人,可能成為國有媒體針對性人身攻擊的對象。監視和恐嚇之外還加上明目張膽的脅迫,包括員警上門和逮捕……”
該文指出,中國政府不僅沒有限制對反對派活動的防守,反而利用數位技術來監視和控制社會,特別是利用“大資料”,人工智慧和物聯網。
加利福尼亞微信用戶希望以集體訴訟的形式提出申訴,尋求法院命令,以允許他們使用該應用程式而無需受到出於政治動機的審查和監視。
有觀察者指出,本次起訴騰訊微信的六名個體原告都用匿名方式,“因為他們害怕中國政府”;在去年的美國“微信用戶聯盟”反對川普總統微信禁令的訴狀中,幾名個體原告則以實名出現,“因為不擔心受到美國政府迫害”。
本次針對微信集體訴訟的首席律師王代時對美國之音表示,他們作為原告方,現在正等待騰訊方面對起訴做出回應,隨後將決定下一步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