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堪薩斯大學學者陶豐上訴,要求撤銷最後一項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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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在受雇於堪薩斯大學期間隱瞞自己為中國工作事實的前研究人員陶豐(Feng“Franklin”Tao)本周要求聯邦法官撤銷對其在雇員表格上做出虛假陳述的定罪。

陶豐於2022年4月被判三項電匯欺詐罪和一項虛假陳述罪成立。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朱莉·羅賓遜(Julie Robinson)於9月駁回了電匯欺詐定罪,但保留了虛假陳述定罪。

陶豐被判以已被關押時間折抵刑期,無需額外服刑。

 

在週一(4月3日)提交的一份動議中,陶豐的律師辯稱,剩餘的一項定罪也應被撤銷,或者再次接受審判。

陶豐被控沒有正確填寫堪薩斯大學的機構責任表,沒有透露他將前往中國為福州大學建立實驗室和招聘員工。

聯邦檢察官認為,陶豐的行為欺騙了堪薩斯大學以及美國能源部和國家科學基金會,後兩者為陶豐在學校的研究項目提供了資助。

 

在要求撤銷定罪的動議中,陶豐的律師表示,堪薩斯大學沒有與這兩個聯邦機構共用表格,這意味著它沒有影響任何關於研究項目的決定。他們還辯稱,陶豐被控的表格遺漏並未違反有關虛假陳述的聯邦法律。

該動議稱,針對陶豐的案件是一個“令人震驚的過度檢控案例”,試圖將大學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變成聯邦刑事犯罪。

陶豐案是美國司法部“中國行動計畫”(China Initiative)的一部分,該計畫始於2018年,旨在打擊從美國大學向中國政府機構轉移原創設想和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在遭到公開批評以及數項起訴失敗後,司法部終止了這一計畫。

 

source: 
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