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3日
加拿大— 加拿大議會星期二通過了保守黨議員莊文浩(Michael Chong)的一項動議,“宣布中國在新疆對維吾爾族人實施了種族滅絕”。動議還要求加拿大聯邦政府在國際社會呼籲“2022年冬奧會主辦城市從北京更改為其他城市”。
加拿大議會338名議員中266位投了贊成票,0票反對,而加拿大總理特魯多的執政自由黨七十多位內閣議員投下集體棄權票。不過,自由黨允許後座議員按個人意願投票。由於自由黨是少數黨政府,在三個反對黨以及自由黨後座議員的聯合支持下,此項動議大比數獲得通過。
投票結束後,加拿大時政評論人士普遍認為,議會向中國政府發出了清晰的信號,也再次表明加拿大一貫重視人權的立場。
此前,加拿大總理特魯多承認,中國在新疆有嚴重踐踏人權行為,對此深為關切。但他認為,“種族滅絕”是非常嚴重的指控,需要國際社會的獨立調查。
上週五,他表示,加拿大需要與國際社會進一步合作,保護民主、人權價值觀,但也要尋求最符合加拿大利益的方式。
儘管這是一項沒有約束力的動議,意味著它無法影響執政自由黨政府的具體政策,但動議本身還是引發了中國的強烈反對。
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發言人在加拿大聯邦眾議院通過了這項動議之後發表聲明說:“這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我們對這種可恥行徑予以嚴厲譴責。”
中國駐加大使叢培武接受訪問時稱“聯合國以及加拿大稱中國虐待穆斯林與事實背道而馳“。他還指責,加拿大的做法是“干涉中國內政,新疆沒有發生種族滅絕。”
加拿大國際人權律師莎拉·提(Sarah Teich)認為,加拿大議會下屬的人權委員會(SDIR)早在去年10月已經向議會提交報告,認為“中國在新疆的做法符合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中對種族滅絕的定義”。
她反問:“不知道總理特魯多還需要什麼證據?現在,特魯多政府應該討論的是,下一步需要採取什麼措施。”
加拿大首都渥太華大學法學教授、參與加拿大議會人權委員會新疆聽證會的艾若爾·門德斯(Errol Mendes)表示:“根據種族滅絕公約,所有簽署國,一旦確認有國家犯下種族滅絕罪行,第一,需要懲罰犯下種族滅絕罪行的國家;第二,要有行動預防種族滅絕再次發生。所以,加拿大和國際社會需要商討,什麼樣的製裁措施才能更有效地令中國政府和領導人明白,他們在新疆的做法是不文明的,不是一個希望領導二十一世紀的國家的做法。”
而前加拿大駐中國外交官、加拿大外交事務資深研究員菲爾·卡爾佛特(Phil Calvert)表示,加拿大接下來需要做的是,聯合國際社會同盟,讓更多國家正式確認這一點,共同採取行動。”
加拿大議會新疆報告:符合種族滅絕定義
1948年,聯合國公佈了《防止及懲戒種族滅絕罪公約》,其中第二條規定:“公約所稱的種族滅絕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具體的行動包括:“殺害該團體成員;導致該團體成員身體上或精神上嚴重傷害;故意使改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態下,以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生命;意圖防止該團體內的生育;以及強迫轉移該團體兒童至另一機構。”
門德斯教授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詳細介紹了加拿大人權委員會的調查行動。委員會在2018年和2020年聽取維吾爾學者、新疆再教育營倖存者的證言,以及其他國際機構就新疆問題調查的證據。
證據顯示,中國政府在新疆將大批維吾爾族穆斯林關進了再教育營,那裡的生活條件惡劣,學員受到心理和身體上的虐待,被強迫學習和接受漢文化。維族人還被迫從事生產出口物資的奴役性勞動。有證據顯示,中國政府對穆斯林女性實行強制絕育,維吾爾族兒童被迫與父母分離,送往其他機構。另外,生活在海外的維族人也受到中國政府的騷擾和恫嚇。
門德斯教授表示,可以說,中國在新疆的做法符合聯合國種族滅絕公約上提出的定義——不僅僅是一條,而是符合定義中的所有條款。所以,人權委員會成員一致同意這是“種族滅絕”,目的是“消滅維吾爾人的文化與宗教”。
門德斯教授還強調,確認一個政府是否實施“種族滅絕”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背後的指揮者是否有目地、蓄意採取了這一行動。
而在加拿大議會聽證會上的證據顯示,中國政府在新疆針對維吾爾人的做法可以一直追溯到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和新疆地區領導人。
早在2019年11月,《紐約時報》就曾得到過一批洩露的中共黨內文件,顯示“中國政府如何有計劃地大規模拘禁維吾爾穆斯林”,並透露“習近平在一系列秘密講話中,確定了一條強硬路線,最終形成了目前正在新疆展開的安全攻勢”,還引用他的說法,“要針鋒相對,毫不留情”。
而加拿大人權委員會的這份報告特別強調,他們譴責的是中國共產黨政府,而不是針對中國民眾,希望有一天中國民眾能從中受益,和世界上許多人一樣享有自由與安全。
而當時這份報告發布後,中國政府也進行了強烈的否認,稱“加拿大有關委員會罔顧新疆政治穩定、經濟發展、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的事實”,“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並“強烈敦促加方摒棄意識形態偏見,謹言慎行,避免對中加關係造成進一步損害。”
“將北京奧運會改在溫哥華舉行”
加拿大聯邦綠黨領袖安娜米·保羅(Annamie Paul)上周公開表示,因中國在新疆的種族滅絕行為,支持制裁北京冬奧會,呼籲冬奧會更改主辦地。
她表示,冬奧會可以在加拿大城市溫哥華舉行——溫哥華在2010年主辦過冬奧會,很多比賽場館場地可以隨時使用。
不過,加拿大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大衛·舒默克爾(David Shoemaker)在受訪時表示,加拿大會按計劃參加明年初舉行的北京冬奧會。
他稱:“杯葛奧運會不是解決中國問題的答案。而出席奧運會可以更好地溝通、交流,架設橋樑。”
加拿大運動員代表也表示,支持加拿大奧委會的決定。
但有加拿大專家表示,如果國際社會對此不聞不問,世界或許會重蹈1936年的覆轍。當年的柏林奧運會被稱為“奧運之恥”。這一次,會不會在明知中國新疆地區可能正在發生著人道危機的情況下,卻繼續前往北京參加象徵“世界和平、友誼、和團結”的奧運會?
而中國已經對試圖杯葛北京冬奧會提出警告,稱那些國家可能會受到“經濟制裁”。
前加拿大駐中國外交官卡爾佛特告訴美國之音,不應該排除杯葛北京奧運會這個選項,而是應該讓中國明確接收到這個信息。
門德斯教授則建議說:我們或者可以考慮,基於中國發生的事情,再加上疫情,國際社會敦促奧委會推遲明年的北京冬奧會。這可以警示中國,如果種族滅絕繼續,我們需要更改奧運會主辦地;同時,也是給中國一個機會。
“我們必須採取行動”
門德斯教授曾長期負責加拿大與北京大學的一項合作法律研究,多次到訪中國。他認為,加拿大還可以使用《馬格尼斯基人權問責法》,有針對性的對中國官員個人實施制裁。
人權律師莎拉·提補充說,國際社會中,美國、英國、歐盟等多個司法體係都通過了《馬格尼斯基人權問責法》,可以一起採取行動,實施制裁。
還有,加拿大政府應該進一步經濟制裁中國。上個月,加拿大已經宣布,會禁止從中國進口涉及強迫勞動產品。
菲爾·卡爾佛特先生分析說,特魯多政府從上任開始,在中國政策上就面臨諸多挑戰。在確認“種族滅絕”這件事情上,特魯多有些猶豫,作為執政黨,需要考慮加拿大的利益。
他還說,目前,似乎在所有應對中國問題上,特魯多政府也會考慮到兩名麥克的命運,擔心會影響兩人獲釋的機會。我們很希望他們獲釋,但是我們不能因此放棄所有的原則。
沙拉·提也同意這一點:“如果因為兩名麥克而不遵守我們在人權問題上的承諾,這正是中國'人質外交'想要達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