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爭取工殤求償 吳景欽:如同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圖說:吳景欽指出,勞工工殤求償以目前法制來說就像小蝦米對抗大鯨魚,非常困難。

 

2022年5月2日

 

響應2022年「國際勞動節」,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民團舉辦「良心行政打造和平勞權」線上論壇,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探討勞工在工作場合受到損害的求償問題,指出勞工面對大企業就像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以目前法制來說非常困難,呼籲立委多為勞工爭取權益。

 

吳景欽以日前桃園市RCA「二軍」工殤求償案判決為例,當時工廠的重金屬流到地下污染了地下水,員工都是抽地下水來喝,等到關場後身體開始出現病變,例如當時跨國企業為節省成本都請女工,有的得卵巢癌。吳景欽指出,即使後來有團體訴訟,到現在要求償也是非常困難,因為當時勞工的學歷都不高,打民事求償訴訟要先繳1%裁判費,以RCA來說,好幾十億乘以1%根本繳不起,而且民事訴訟有一句話:「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要證明因果關係非常困難,因為每個人得癌症的情況不一樣,也有時間早晚的問題,再加上有些已過世,案件雖已於日前更一審判原告勝訴,但對方一定會上訴,凸顯小蝦米要對抗大鯨魚非常困難,這是目前法制的問題。

 

另外,建築工地的工人工作受傷,是否可向建設公司請求工殤的損害賠償?吳景欽表示,大部分法院判決不認為可以請求任何損害賠償,理由是建設公司承包給工頭,工頭找工人來蓋房子,所以建築工地的工人跟建設公司沒有任何勞動契約關係。吳景欽質疑,如果目前關於工殤的解釋是一直停留在這樣的解釋,跟40年前RCA案件有什麼差別?還有最近新興的外送員工作,目前法院的見解也是有歧異的,吳景欽呼籲立法委員能多為勞工的權益著想。

 

主辦單位表示,個人基本生活始於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更受到憲法明文保障,此為政府的義務,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