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3日
中華民國全國檢察長5月換血,法務部人事審議委員會公布的名單中第一位赫然又是爭議不斷的侯寬仁,實在讓身為台灣的選民非常扼腕,不禁要問:台灣沒有人才了嗎?台灣法治又要走回頭路了嗎?
爭議不斷,以媒體寵兒自居
侯寬仁20多年來,經手不少大案子,尤其是擔任檢察官期間,讓其聲名大噪的就是承辦85年周人蔘電玩弊案,以及86年的太極門養小鬼案。再讓侯寬仁佔據媒體版面的就是偵辦馬英九台北市長特別費案。
這幾個案子,侯寬仁為了謀取媒體版面,不惜放掉偵查不公開的專業素養,積極接受訪問,儼然以司法界的明日之星自居.
但是,事與願違,這三起大案件第一個共通點都是:『被起訴者無罪』。
周人蔘案中,197名被起訴的高階警官最後大多無罪釋放;
太極門養小鬼案三審判無罪無稅;
馬英九台北市長特別費案最後也是無罪定讞。
這三起大案件第二共通點是:『篡改筆錄,曲解證詞之真意』。
侯寬仁為了得到他想要的答案,常使用假設性的誘導問答方式,讓證人往設下的圈套跳,更惡劣的是,會將證人證詞斷章取義,隨意變更證人筆錄,引起司法界很大的反彈。
舉一個實例:
馬英九台北市長特別費案中,侯寬仁為了要得到吳麗洳因相信馬英九而「陷於錯誤」的答案,問吳麗洳「你是相信市長具領特別費,會因公支出才會核章?」吳麗洳本來回答說,「我從未想過這樣的問題」。
侯寬仁卻意帶誘導的說「如果你懷疑,當然蓋不下去,當然是相信才會核章」,這時候吳麗洳才回答「對,對」。
這樣的辦案手法直接傷及司法正義。事經媒體揭露,輿論一片譁然。
冤獄賠償賠付上億!亂起訴的侯寬仁依然消遙無責?!
侯寬仁起訴雲林廢土案,篡改筆錄,曲解證詞之真意,且偵辦訊問被告張隆生時,使其「產生心理威嚇壓力」及「笑謔怒罵」之意,而遭監察院調查並糾正。
監察院也調查了侯寬仁起訴太極門一案,當時侯寬仁此案將「養小鬼」這種不符合科學辦案的證據放在起訴書內,監察院以偵辦太極門案過程疏失,涉有八大違失,並函請法務部依法從嚴究責,並懲處侯寬仁.
起訴的馬總統特別費案中,針對不法起訴的侯寬仁檢察官提出控告,2010年法務部發函高等檢察署,羅列太極門案、雲林縣廢土案、馬英九特別費案並詳述調查意見,指出「侯寬仁檢察官歷年承辦上開案件,辦案程序均有欠嚴謹,未能遵守正當法律程序,甚且涉有疏失」,請高等檢察署就侯寬仁上述疏失,一併追究行政責任,並將懲處結果回報法務部。
難怪連孚有人望的律師陳長文在民國99年1月25日,忍不住投書《聯合報》,批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收押追緝起訴一堆人,三審都判無罪,明顯犯9項錯誤,最後竟沒事,提出「防冤獄,尚方寶劍何時出鞘?」
文中懇切建言:
監察院與文官整飭的不作為,我國冤獄賠償法已立法50年,國庫總共賠付了十幾億,但政府卻未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冤獄的公務員進行求償。
檢察官應謹慎起訴,法官明確判案,更能防範、減少冤獄發生;應落實冤獄求償與刑法的「濫權(不)追訴罪」等,究責失職司法檢調人員。
加害者侯寬仁僅僅考績降等,數年後繼續升官?!
時至今日又過了11年,官僚體系官官相護,仍未落實民主法治的正確做法,迄今從沒有起訴任何法官或檢察官的濫權追訴或冤獄,甚至也未求償。
爭議多年的侯寬仁,不但在出事的年度,考績僅僅降為乙等而已,更諷刺的是,之後還升任廉政署副署長。
期待小英政府拿出魄力,正本清源,千萬不能讓爭議多的官員侯寬仁出任全國檢察長,以杜人民與司法界質疑的悠悠之口。
也呼應陳長文律師的疾呼:
司法界以回歸捍衛社會正義的初心,走出官官相護的因循文化,
讓個案與制度的正義都獲實現,挽回社會對司法的信心。
照片:網路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