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腐國家報告審查 民團:僅做表面功夫

圖:民團表示,國家一方面說反貪腐,一方面竟濫發獎金不透明,只做表面功夫。

 

2022年9月4日

 

2022年8月30日至9月2日由行政院主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邀請5位來自秘魯、美國、紐西蘭、南韓、澳洲之國際反貪腐專家擔任審查委員,針對台灣落實公約與結論性意見情形進行檢驗。場外專家學者連聲撻伐指出,貪腐已到沒有尺度的境地,其中獎勵金制度是台灣最嚴重的問題,而檢舉獎金是更嚴重的貪腐,政府竟用獎金誘導侵害人權,且無課責或科罰機制,貪腐問題已是結構性的問題,民團痛批只做表面功夫,學者呼籲審查委員多關注台灣稅額超徵與績效、獎勵金的問題。https://youtu.be/pG3IEUAzim8

 

張靜律師表示,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司法不清廉,會造成所有的公務人員政府機關都會貪腐!司法與財稅是外國人來台必做的風險投資,如果台灣的法稅有貪污的情況,他指出,超徵比例到達25%就代表台灣「苛政猛於虎」,而形成超徵的原因是稅務獎金,張靜律師非常反對政府官員在個案中獲取績效獎金或是業績獎金,他認為公務人員按照年度考績領取年終獎金是可以接受的,但個案式的獎金會造成公務人員找人民的麻煩,例如違規取締、違法稅單,甚至法官、檢察官都會因為績效獎金而拼命製造績效,倒霉的還是人民,績效獎金的誘惑太大,會讓官員失去人性,即使知道是錯的,也會繼續犯錯,他指出,反貪腐的具體做法是超徵還民、廢除相關的績效獎金,並呼籲審查委員多關注台灣稅額超徵與業績獎金的問題。

 

另外,張靜律師表示,919竹北事件,黃姓志工媽媽只是質疑政府官員拿了不該拿的業績獎金有什麼錯?行政機關竟可以彼此官官相護,透過基層員警非法逮捕、拘禁,並移送到地檢署,就像穿著制服的流氓,司法也不能奈何這些違法的執法人員,此貪腐問題絕對是結構性的問題,政府官員已到沒有尺度貪污、腐敗的境地!

 

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蔡政安表示,裁量權越高,貪腐的可能性就越大,他舉例,財政部有九千多條解釋函令,竟有無限上綱的裁量權,甚至不須經過立法院,這是台灣很嚴重的問題,而財政部國稅局在執行過程很多不透明,除了沒有依法行政,事後的行政救濟,人民輸的機率竟超過90%。另外,行政執行署執行過程也很多不透明,而且執行錯也不用課責,蔡政安指出,沒有課責,就是在督促這組織或個人進行貪腐的行為,他指出,檢舉獎金在世界潮流是為正義而做,只有台灣不做吹哨子條款,還用檢舉獎金去誘導人侵害人權,是非常不可取的。

 

前國稅局稽核鍾小姐指出,獎勵金制度是台灣最嚴重的問題,其中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以及行政執行署執行績效獎勵金要點,只是依據行政規則並未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也就是沒有經過人民同意而自己訂定,就發獎金給他們內部人員,這是不正當利益,並已觸及《反貪腐公約》濫用職權相關規定,以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她指出,獎勵金是台灣最大的貪腐,是變相的自肥加薪,其他行政機關如果爭相仿效將引起國家大亂!

 

鍾小姐表示,檢舉獎金是更嚴重的貪腐!戒嚴時期檢舉匪諜抓到都是大地主,近期財政部稅捐稽徵法增列49條之一,將罰鍰的2成給檢舉人,最高額新臺幣四百八十萬元,是多大誘惑!俗諺:「挑糞的人不會偷吃糞。」但籃子裡如果放著黃金、鈔票肯定會被偷,她指出,稅賦查核人員要發現公司行號有逃漏稅情事太容易了,只要洩漏給自己信任的朋友同學,避免與法條相符親等關係,查稅核定前寫一封檢舉信函到國稅局,事後補稅處罰繳清,屆時領取檢舉獎金太容易了!檢舉獎金只有禁止而無課責或科罰機制,絕對無法阻絕內部稅賦查核人員冒領檢舉獎金,釜底抽薪的做法是根本就不要有檢舉制度,然而政府不會寫在國家報告裡,她希望審查委員能有管道知悉。

 

法稅改革聯盟表示,國家一方面說反貪腐,一方面竟濫發獎金不透明,只做表面功夫,連最基本的公開透明都做不到,呼籲廢除不法獎金,拒絕迫害人民。法稅改革聯盟國際志工指出,獎金造成貪腐問題,檢舉獎金是變相鼓勵人性貪婪,沒有法源依據,不依事實、證據開出稅單是因獎金引起,讓人民飽受迫害之苦,監察院理應糾正不依法行政的政府,卻沒有發揮應有職責,例如太極門案中,監察院指出侯寬仁八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半點懲處也沒有,反而高升廉政署副署長、法醫研究所所長,這是最大的貪腐!志工指出,良心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台灣若要符合國際反貪腐標準,應遏止所有貪腐行為,並提出「反貪腐、廢獎金、護人權」三大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