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號稱民主法治國家嗎?昨天(9/19)發生一起60歲婦女只是在路邊舉牌聲援平反太極門案,就被十多位員警盤查帶回警局,於深夜移送地檢署,疑有行政執行署執行官施壓警察,把小案當大案來辦,進行夜間偵訊疲勞轟炸,甚至半夜移送地檢署,害得民眾驚嚇過度,凌晨被送醫急診。法稅改革聯盟、平反1219行動聯盟9月20日下午五點在台北美福飯店召開「官官相護 台灣又回到戒嚴時代?」記者會,前台大法學教授陳志龍、浩信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人陳祖祥律師、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麗蓉律師,指出執行官好大官威濫用公權力,台灣又進入戒嚴了嗎?台灣要二次解嚴!
記者會一開始,播放志工昨天遭員警盤查的畫面,對於員警執勤過當及大聲威嚇的口氣及態度,在場的專家學者相當錯愕,質疑台灣回到戒嚴時期。9月19日傍晚6點半一位近60歲志工媽媽拿海報站在街道上,新竹縣竹北分局六家派出所員警以海報涉嫌誹謗、恐嚇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等罪名,將黃女士帶入警局做筆錄,堅持半夜12點將她移送地檢署偵訊,直到凌晨一點多才走出地檢署。志工媽媽被折騰到心臟受不了、驚恐昏厥,血壓飆高到170多,換氣急促,至今仍在醫院。
海報內容文字是「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太極門案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10萬?100萬?1000萬?趕快吐出來!!!」針對太極門沒有欠稅,卻遭行政執行署違法強行拍賣土地,在還沒有進行拍賣之前,執行署公文白紙黑字就寫著要平分績效,外界質疑執行官有高額獎金可領。竹北分局表示,志工到行政執行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家,指名道姓涉及恐嚇、妨害名譽,因此被當事人提告,請示過新竹地檢署值班檢察官,要以誹謗、侮辱、妨礙名譽、恐嚇等罪名,連夜移送,漏夜偵查。
陳志龍指出,全新竹有30多個地方都有志工舉牌,誰知道主任執行官李貴芬是住在哪個地方?通常街頭舉牌不會構成刑法誹謗或公然侮辱罪、妨害名譽以及涉及個資,這些街宣志工能有什麼犯罪嫌疑,這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警察要更有民主時代的法律素養。李貴芬有沒有因為拍賣執行太極門案而拿獎金這件事情是要受公評的,為何不敢出來講?陳志龍表示,李貴芬是太極門案拍賣的主導人物,哪裡有個資問題?客觀事實沒有不實描述,就沒有構成違法。
陳祖祥沉痛地表示,看了昨天員警盤查志工的影片,真的以為是在戒嚴時期,彷彿又回到了警察國家。民主法治國家人民上街頭或者是在公共場合表達自己的意見,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的事,可是警察竟然可以毫無正當合理懷疑的情形下對人民進行盤查,把人民帶回去警察局問話到凌晨?我們是民主國家嗎?那麼所有言論自由的表達,都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全部帶回去警局?限制住居?讓大家都沒有機會再上街頭表達言論這真是一個偉大的發明!完全無視於大法官解釋,完全是警總復辟。陳祖祥感慨地表示,警察對60多歲的志工媽媽用恐嚇的態度,身為一個法律人,無法接受這樣的事件,內心感到非常的憤怒。陳祖祥也擔心哪天警察會針對發表言論,要按個罪名要把他帶回警局。這麼多年來很多前輩走在台灣民主的這條路上,付出了很多生命及代價,難道我們要回到警總時代嗎?
林均霖表示看到影片內容非常震驚,一個沒有殺傷力、沒有破壞力的民眾只是舉個牌子,主張他的訴求,有必要被警察出言不遜的對待,這真的是不智之舉,也讓警務人員蒙上過度執法的錯誤示範。這位志工媽媽沒有任何抵抗跟反制的行為,員警究竟是受了什麼執行命令,對於善良民眾以嚇阻的名義執行調查?林均霖說,24年來非常欽佩太極門不管受到多少壓迫跟不合理的對待,從來也沒有因為要訴求,做出傷害環境傷害人民的舉動,人民應該有舉牌的權利,實在沒有必要帶回警局連夜偵訊。林均霖指出員警執法手段太過粗糙,太刻意以執行公務之由來恐嚇民眾,民主法治國家不必要也不需要有這樣的執法過程,警政署長應該出來對全民說明清楚給一個交代。
黃麗蓉表示,發生這件事情法律人都很痛恨,真的是回到威權時代,以十多名員警對於一個合法表達訴求婦女暴力對待,法律人引以為恥。如果是這樣濫權違法,有權力者用其權力來欺負小老百姓,老百姓連平和的在街頭舉牌表示自己言論自由的權利都沒有的話,這個國家真的可以廢掉了。黃麗蓉呼籲總統要重視這次的事件,一個小案,員警視為重大案件來辦。黃麗蓉質疑,人民連提出李貴芬分多少績效獎金的言論都沒有嗎?黃麗蓉指出,國稅局違背了財政部的指示, 10年前早該撤回的案子不撤回現在還來強制執行搶奪民產,當事人及民團志工已經全力主張這是一個違法執行,難道錯了嗎?
太極門案件經過刑事法院一、二、三審,耗費10年7個月,前後14位法官,共開58次庭,花了9,570分鐘調查審理,約200位證人證詞,甚至進行交互詰問。96年7月13日三審判決確定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認定弟子呈給掌門人的敬師禮是贈與,弟子代辦並非營利販售,創下社會矚目案件無更審紀錄之首例,無辜被羈押的師徒四人,亦全部得到國家寃獄賠償。
民國85年侯寬仁檢察官以假證據、假證人蓄意製造出太極門假案,國稅局未經查核,僅憑不實起訴書就開出80-85年六個年度的假稅單。民國108年底國稅局依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更正80、82~85共五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之課稅處分為零。匪夷所思的是,唯獨同事證的81年度綜所稅未更正為零,違反行政一致性及行政自我拘束原則!民國99年6月17日立法院公聽會上,時任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及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當場承諾,撤回81年度綜所稅的強制執行,並允諾2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務案件,同年7月22日財政部已責成中區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但至今仍未撤回。竟然還硬違法強行拍賣,而且拍賣過程中種種的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充滿著瑕疵、完全不理會當事人聲明異議。
政府沒有誠信,如何面對人民?平反1219行動聯盟及法稅改革聯盟志工表示,為了公理正義,絕不妥協,將持續在街頭舉牌,呼籲政府平反太極門假案,呼籲財政部應面對事實,撤銷違法稅單、撤回執行。
圖說:法稅改革聯盟、平反1219行動聯盟9月20日下午在台北美福飯店召開「官官相護 台灣又回到戒嚴時代?」記者會,多位專家學者共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