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萬萬稅 / 10億財產剩4千萬 96歲老婦為「稅」傾家蕩產

2021年1月15日

 

新北市96歲楊姓婦人,20多年前賣掉家族土地10億元,扣掉稅金後剩6億多元,楊婦用這筆錢買進NCD(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卻被國稅局認定她逃稅,被課贈與稅加罰金共5億6千萬元,10億元賣地款只剩4千萬!稅金加罰款總計高達9億多!楊姓老婦欲哭無淚,噩夢連連,為了尋求救濟管道,依照稅捐稽徵法,還必須先繳納半數才可暫停執行,楊婦費力的湊出數額和國稅局打官司,想不到一纏訟下去就過了19年! 

 

美國執業華人律師表示,在美國納稅人可選擇訴願或向法院訴訟方式解決,且聯邦稅務法院有些訴訟費用僅需60美元,相當於新台幣1800元。相較於美國,在台灣的楊婦得付出上億元才能取得與國稅局打官司的入場券,否則資產將遭強制執行。可惜的是,根據司法統計年報資料顯示,台灣行政訴訟案件人民平均的勝訴率只有約7%,付出上億代價、纏訟19年的楊婦最終吃下敗訴並不令人意外,故國稅局勝訴後,在2017年將全案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執行署查出楊婦還有最後一筆「保單財產」解約金額共4千多萬元,準備在今年執行。楊婦原是一名國小老師,她老淚縱橫哭訴委屈表示,自己一生奉公守法,如今卻變成欠稅大戶,還遭到執行署時時追討,心理壓力很大。還常夢到公婆責怪,好好的一塊地竟被處理成欠稅大戶,造成楊婦夜夜難入眠。

 

執業會計師表示,一般人對遺產贈與稅的規定不了解,所以有時在財產做移轉時,本意不是贈與,但就資金的流動,會讓國稅局認定是贈與,而人民沒有申報,造成補稅,再加罰1倍;同樣的遺產也是,有人認為不是遺產,或不知有這一筆,沒有申報,事後被國稅局查出,補稅後另外再罰一倍,稅率、稅額及罰鍰的確過高!

 

相較於美國徵稅重在「輔導」,台灣課稅重在「懲罰」,美國會計師Duncan Lee指出,以自己在美國所服務的公司為例,在他還未到這家公司之時,因為公司之前被騙很多,亂做帳,美國國稅局派幹員協助,花三天時間詳查後,寫了幾十頁報告,相信公司不是故意的,還跟大家討論,因很合理,且清楚指出少繳及應補繳稅額,因此很快就繳清,至於未來得及補交的稅,理解人民有犯錯的可能,予以原諒,將已繳交利息及罰金予以返還。台灣賦稅人權真的遠遠落後許多!

 

在台灣税捐稽徵單位對漏稅罰則倍數方面是否有過高的問題?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蔡朝安律師曾於「漏稅罰與比例原則」研討會中比較各國與台灣的漏稅罰款比例指出,日本一般為0.1~0.15倍,重大情形則為0.35~0.4倍,美國一般0.2~0.3倍,重大情形則為0.75倍,英國一般0.3~0.7倍,重大情形則為1倍,但是台灣動輒高於本稅1至10倍罰鍰,而且完全取決於行政機關裁量,導致個人負債累累、企業面臨倒閉實不利經濟發展。因此裁罰倍數雖為立法範疇,但應符合比例原則。 以Hang Ten等四大港商來說,該繳的稅都繳了,卻被無理要求補稅3,200萬,還被罰高達八、九倍的2億5千多萬罰款,因此揚言撤資。其中連鎖服飾bossini於2020年7月底撤出台灣、關閉51家門市;服飾巨頭Baleno在6年間關閉3千家分店,2014年選擇撤出台灣市場。 

 

根據中央銀行公布2020年第1季國際收支,台灣金融帳連續39季淨流出,累計流出高達4,821.1億美元,約六年的全國稅收。台灣真的不適合資金存放或投資嗎?若從稅制種種的考量點來看,資金狂瀉也只是剛好而已。

 

圖說:新北市楊姓老婦20年前賣地10億扣掉稅金後剩6億多元,多年來費力湊出數額和國稅局打官司,付出上億代價纏訟19年最終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