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關切政府機構是否全面禁用華為產品

2018年12月12日

 

美國禁止政府機構使用中國華為公司的產品之後,臺灣立法委員也就政府是否應該全面禁止使用中國相關通信產品表達關切。

臺灣執政黨民進黨立委余宛如日前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指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業務涉及國家安全,相關單位和人員應該禁止使用中國通信公司的產品。

她說:“你們自己是否有移除所有中國相關的產品?在座的公務人員有沒有人用華為的手機?”

 

余宛如委員還說,近來包括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及日本的情報單位,也都基於國家安全,對中國華為公司的設備提出不信任的看法。

臺灣金管會資訊處長蔡福隆表示,相關的資訊安全設備都不會使用華為或是其他中國公司製造的產品。

 

他說:“第2點,在我們的採購過程當中,也規定資訊安全的部分,排除大陸產品的進口。”

美國總統川普今年8月簽署的國防授權法,禁止美國政府機構及官方合作單位使用華為的技術與產品。

 

國安漏洞

美國“國家利益”雜誌報導,臺灣政府與民間大量使用中國電信公司華為的產品,包括總統府、調查局手機網卡;同時,華為今年4月在臺北開設旗艦店,已經使得臺灣的國家安全出現漏洞。

不過,臺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在2013年已經依據法規要求業者基於國家安全考量,不能使用中國製核心網路和基地台相關設備。

 

臺灣國防部也指出,沒有使用中國製資訊產品,並明文禁止採購,中國製手機也不能帶入軍事營區。

臺灣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在立法院接受質詢還指出,依據臺灣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只要是涉及國家安全的採購,主管機關及公程會都能限制招標條件,並嚴加審查。

 

修法防範

臺灣國家安全局第5處處長張晏碩日前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詢問表示,基於國家安全考量,臺灣政府單位已經限制使用中國大陸企業的相關設備,最主要是中國政府要求企業必須依據網路安全法提供資訊,已經造成使用者資訊洩漏的疑慮。

臺灣總統蔡英文在九合一地方選舉前曾經多次表示,中國的網軍透過散播假消息及網路霸淩,破壞臺灣的民主,連美國國會的相關報告也表達關切。

臺灣內政部本月初已經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部分條文,明訂散播假消息者最重可處罰30萬新臺幣。

source: 
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