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紀念日談轉型正義 各界籲太極門案應立即解決

圖說:2025年和平紀念日論壇以「終結國家霸凌 實現轉型正義-以太極門案件為例」為題。

 

2025年3月2日

 

古云以史為鏡,「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即如明鏡,警醒為官當權者謹慎自律,以護衛人權為職志,莫讓過去的錯誤延續,還給人民公平正義。被稱為法稅照妖鏡的太極門案,引發2025年和平紀念日論壇的討論熱烈,超過30位國內外重量級法稅學者專家直指太極門案是台灣轉型正義達成的指標,促請政府應盡快解決,並由此通案延伸,提出相關國是革新建言。該論壇以「終結國家霸凌 實現轉型正義-以太極門案件為例」為主題,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近30個單位2月28日在台大校友會館合辦。

 

聯合國NGO界公民總會主席Dr. Rene Wadlow致詞表示,從國際人權角度來看,民主國家在解決侵犯人權問題時遵循五項基本原則:透明性、追求真相、正式道歉、究責機制、排除時效限制。多年來,世界公民總會一直關注並呼籲解決太極門宗教信仰自由迫害案件。這一持續至今的不公事件,凸顯出台灣的轉型正義尚未完全符合聯合國標準。台灣不應將轉型正義侷限於1992年以前的案件,而應確保所有人權受害者都能獲得正義、補償與平反。Wadlow呼籲台灣政府堅守維護民主、人權與法治的承諾,立即解決所有未獲平反的人權案件,包括太極門案,讓正義真正落實。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指出,二二八事件發生至今已78年,雖歷經政黨輪替,在推動轉型正義過程中,卻仍見公權力濫用司法與稅法手段霸凌人民,造成迫害人權的冤錯假案憾事持續發生!在國際專家學者的關注下,猶如「法稅二二八」的太極門事件,也逐漸為世人了解,成為國內外檢視台灣人權的指標。洪博士提醒,世界和平植基於每個國家內部的和諧與安定,進而推展至國與國之間的相互尊重,互利互惠。而這需要當政者能夠以誠實、公正的態度,以良心為本、以人權為重,落實依法行政的精神。有為有德的民主政府,才能在詭譎多變、危機四伏的世界中,站穩腳步,尋求發展,進而獲得國際的肯定與支持,保障國家安全與人民福祉。

 

義大利宗教社會學家/新興宗教研究中心(CESNUR)創辦人/人權雜誌《寒冬》總編輯Massimo Introvigne長期關心宗教、人權議題及太極門案件,指出太極門案(與台灣其他嚴重的稅務不公案件有相似之處)證明,在威權主義和後威權主義時期之後,轉型正義在台灣失敗了。他表示,2025年是天主教徒和印度教徒的禧年,也就是數十億信徒的禧年,這一年是承認過去的罪孽、懺悔和改正我們錯誤行為的一年,「呼籲2025年成為台灣和太極門的禧年,這一年加諸於台灣的不公義將會徹底糾正,我們呼籲真相、呼籲正義,我們呼籲恢復太極門的名譽。」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強調公義的重要性。他表示,二二八事件是台灣人永遠不能忘記的事情。太極門至今仍受到迫害,他也對政府表達抗議,直指這是對人權、正義、公義、社會文化及信仰的侵害。太極門師徒慈悲且注重和平公義,盼政府主持公道,合理將太極門案解決,也處罰當時犯錯該負責任的官員。

 

「要認清歷史的真相潮流!」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強調太極門案自始是「假案整肅」,一切都是憑空捏造,無事實也沒有推論的方法,還跳過必要法定程序,強奪取得太極門位於苗栗的修行聖地。太極門稅案是「假稅案」,自始無效,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112條處分要無效宣告,被搶奪的財物應予返還,他呼籲:「不再欺騙假偽,要真相!」並且須對該案的特定加害人究責。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主任/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表示,太極門假案是檢察官濫權造成,而加害者侯寬仁檢察官非但沒被懲處,反而變成法醫研究所的所長,目前正在推動成立司法科學院,如果成功,將是對台灣司法科學的一大諷刺。台灣司法對於濫權追訴罪成立的條件嚴苛,即使被告一審、二審無罪,也無法對檢察官究責,等到三審無罪,往往也過了追訴期,無法再究責。他直言,國家對一個霸凌者縱容而不究責,是對人權最大的恥辱;太極門案如果沒有解決,就是對轉型正義最大的侮辱。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強調,法治國應該依法治,內政方面,應該遵循行政程序法第8條,以取得人民的信賴。太極門案顯是檢察官為表功而將查獲兩本存摺61萬元,妄想5千倍為31億餘元,起訴為非法詐欺收入,聲請法院沒收,又認定為是合法補習班收入,移由國稅局補稅處罰。如此以虛擬收入課稅,是對人民最嚴重的課稅迫害。依行政程序法第8條、第111條及第117條規定自始無效,應撤銷處分,卻被以有效在處理,已是行政與司法的笑話一樁。黃坤光認為,國稅局如仍不更正民國81年度補稅及罰鍰額為零元,則可依最高法院54年台上字第1884號判例,自訴其觸犯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聲請歸還已被強制徵收為國有之土地及為相關賠償。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探討1996年發生的太極門案,涉及檢察官濫起訴、國稅局開出違法稅單及後續部分司法審查未盡到責任等問題,至今未解決。他表示,中區國稅局曾發文給財政部,論及太極門案涉及民國80年至85年的稅務問題,並提到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適用,但國稅局並未落實。他認為太極門案民國81年度的判決與其他年度不一致,導致案件的持續爭議,並引發對法律安定性與人民權利保護的討論,呼籲年輕一代對不公正的司法行為發聲。

 

前新北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信杰記帳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指出,太極門案是徹頭徹尾的假案,是對人民權益的嚴重迫害。該案歷經多年,各界法理分析皆證實政府站不住腳,然政府卻始終置若罔聞。蔡維杰以稅務案例說明,國稅局常以績效為優先,而非人民權益:某公司三十年前購置的設備,因無法提供原始憑證,稅務員竟以同業利潤標準課稅,造成公司巨額損失。他分析這種公務體系的結構性問題,正是太極門案無法解決的根源,呼籲政府應正視問題,並認為太極門如同壓不扁的玫瑰,即使遭受壓迫仍吐露芬芳,相信終將迎來正義實現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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