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良心平反假案 二二八紀念日最好的銘記

圖說:專家指出,主政者應憑藉良心與正義感平反假案,才是二二八紀念日最好的銘記。

 

2025年3月2日

 

2月28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近30個民團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辦2025年和平紀念日論壇「終結國家霸凌 實現轉型正義-以太極門案件為例」(上午場下午場),國內外共有三十幾位學者專家參與,指出,國家如有一分違法的稅收,其正當性就不存在;國稅局對太極門開出稅單是違法的,公權力的侵害相當清楚,主政者應憑藉良心與正義感,面對機關的過錯予以平反,莫以威權泯滅人性、侵害人權,才是對二二八紀念日最好的銘記。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良心是上天賦予人類的天秤,是天地間唯一仲裁。以史為鏡,「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即是一面明鏡,警醒為官當權者,謹慎自律,以護衛人權為職志,正視歷史的錯誤,莫讓過去的錯誤延續,應還給人民公平正義。莫以威權泯滅人性,用公權力剝奪人民的生命、自由與財產,才是對二二八紀念日最好的銘記。

 

榮獲大英帝國勳章、英國科學院院士的倫敦政經學院社會學榮譽教授艾琳·巴克錄影表示:「令我難以置信的是,洪博士和太極門在一個以尊重宗教自由而聞名的國家,竟然遭受了如此長時間的迫害。」她指出,太極門案承辦檢察官將虛假的起訴書送到國稅局課稅,儘管法院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國稅局仍堅持1992年的稅單,導致太極門視為聖地的土地被查封拍賣、流標並收歸國有,她曾造訪二處不義遺址,由於被禁止處分,導致這些地方已變成廢墟,她希望這種荒謬的情況不能再繼續下去。

 

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系專任教授葛克昌表示,人性尊嚴指國家是為人民而存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以納稅人優先於國家的觀念,他提到一個歐盟判例,歐盟法院判決英國稅務海關總署敗訴,並提到,國家課稅要有法律依據,如果它保存了一分違法的稅收,這個國家的正當性就不存在,結果英國稅務海關總署就把所收的稅全部退還。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表示,法官要客觀中立,首先要遵守程序正義,再追求實質的正義,一個客觀公正的法院程序一定要合法,怎麼合法,第一個要迴避,在太極門案中,黃姓女法官違反迴避原則,做出枉法裁判;國稅局只針對太極門課81年度的稅,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與第十三條宗教信仰自由,侵害人民的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很嚴重!

 

中國宗教徒協會前理事長明光法師表示,太極門案已經第29年了,希望今年有個圓滿的結束。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表示,在228這一天談轉型正義很有意義,一般受害者會感覺自己很可憐,可是太極門不但沒有放棄希望,還繼續在這樣的苦難受苦中變成別人的希望,每天在講人權、和平、良心,是在創造一種尊嚴,而這個尊嚴正在鼓舞整個世界。他提到,法稅改革除了轉型正義,也要把惡法修掉,因為惡法還存在,人權迫害會一直發生,對人民的迫害就永無終結的日子。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表示,租稅法定主義的主軸是不能隨意徵稅,必須依法,國稅局對太極門開出稅單是違法的,依所得稅法第83條之一規定,採用間接證明所得查核法推計課稅,於事前須報經財政部核准,2009年11月24日前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春安在其任內曾公開表示,國稅局未報經財政部核准,不能補正,核課期間過了,稅捐機關不能補就要認輸。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六款這是明確的行政違法。太極門假案不是司法的問題,太極門假案應由主政者憑藉良心及正義感,以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予以平反,不能用「不干涉司法」推託。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律師表示,公權力違法侵害不僅止於威權統治時代,以太極門案為例,公權力的侵害相當清楚,在正常法治國家,依照行政程序法、行政自我拘束或憲法平等原則,全部都是同一個事物本質,對太極門81年度稅案應與其它年度同樣的認定,民主法治國家不容許政府機關恣意與專斷,81年度稅案就有違反禁止恣意的原則,它是違法的行政處分,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就算法定救濟期間過了,國家公權力還是要面對自己過去做錯的事情,要自己去撤銷。

 

誠詮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祖祥表示,國家公權力的迫害都是有一定的程序,在社會的輿論上,國家好像就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本質上必然伴隨著醜化與媒體的不公正。太極門案已跟司法沒有關係了,只是差行政權的臨門一腳,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不論是得(ㄉㄜˊ)或得(ㄉㄟˇ),行政機關依法絕對可以做這個決定,撤銷違法稅單,希望臺灣的行政權不要落入「邪惡的平庸」,行政權的行使必須回到良知的認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