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迫害案件不斷?曾建元教授:監院應發揮護民官的角色

2020年1月2日

 

21世紀的台灣還不斷製造人權迫害案件?國家人權委員會已經成立,但是沒有職權行使法,假案平反真相調查委員會召集人曾建元教授表示,沒有職權行使法如何保護人權?這是非常荒唐的事情!顯然執政團隊與立法院黨團要負很大的責任!他指出,一定要配合監察法的修正,透過監察委員的職權,對人權迫害案件相關人等進行糾正、彈劾。

 

2020年12月25日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等民間團體共同舉辦的「21世紀國家人權重大迫害案件——你最想知道的真相是什麼?」網路票選結果公布記者會(連結),列舉30則人權迫害事件,上百萬網友票選結果第一名是跨世紀延宕25年尚未獲得真正平反的太極門假案,其他依序是919竹北黃媽媽事件陳青旭案、葉揚春案簡永松案等。

 

曾建元表示,常常看到案件有爭議時,特別是稅案,人民沒有足夠的錢尋求救濟,只好眼睜睜看著財產被沒收、充公,家庭、企業馬上陷入困境,好幾年無法解決,監察院不應只有調查權、糾正權而已,應發揮護民官的角色。他指出,目前最迫切需要的,是終止正在進行中的違法行政處分,就像古代御史大夫尚方寶劍可以命令刀下留人,避免對人權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另一個,是針對陳年舊案,監委應有權力重新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對法律也有拘束力,促使相關機關能讓人民再審。

 

「中華民國從行憲以來就沒有真正落實憲法!」曾建元表示,由於行憲沒多久就進入動員戡亂時期,國家一直處在威權時期,過去白色恐怖還沒有處理完畢,也尚未釐清加害者的責任,國家竟然還在保護加害者,很多迫害人權的制度沒有被一一清理,接著又製造很多人權冤案!

 

曾建元表示,經過網友票選出來的冤案都不是白色恐怖時期發生的,而是台灣在民主化之後出現的,而這些冤案竟然沒有任何法律來救濟他們,而且絕大多數都跟稅法有關!他指出,稅法中現在還留著白色恐怖時期最惡劣、利用陰暗貪婪人性的獎金制度,甚至執政黨還利用獎金制度來驅使公務人員壓榨人民的金錢,美其名是充實國庫,實則是不義之財!

 

公務人員之所以成為國家暴力的執行者,以及人民財產的掠奪者,是壞的制度讓善良的人變壞了,「問題出在制度!」曾建元表示,如何讓台灣的人權法治及民主化進程跟上時代的腳步非常重要!他並引用二戰後的紐倫堡審判以及東京審判,加害者總是以依法行政為藉口,然而判決指出,如果長官的命令明顯違法就不是法律,這點在中華民國的法律也有闡述,呼籲政府官員莫以「依法行政」之名做違法之實!

 

圖:假案平反真相調查委員會召集人曾建元教授表示,監察院應發揮護民官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