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違法強徵 太極門假案卻真辦 禍國殃民稅務冤案何時了

2020年12月8日

 

台灣號稱追求民主、法治與人權的國家,卻遭批法稅體制尚未解嚴,財稅機關仍用威權手段,製造假稅單迫害無數百姓。被學者稱之為台灣「法稅228」的太極門假案,更爆出官員貪圖獎金違法徵收內幕,引發各界關注。

 

圖說:民國86年4月9日侯寬仁檢察官與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誣指太極門是補習班,涉嫌逃漏稅。

 

太極門假案已經延宕24年,法院早已經認證太極門沒欠稅,但在今年(109)卻被國稅局跟執行署聯手違法拍賣財產,引發各界譁然。平反1219行動聯盟指出,此案件自始就是「無中生有」的政治整肅假案!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成立54年來從來沒有課稅問題,只有86年被侯寬仁非法起訴,國稅局沒有調查,直接以起訴書資料作為課稅依據,以補習班名義違法對太極門發出6個年度的假稅單。96年太極門刑案已經刑事法院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且108年國稅局已將80、82到85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全部更正為零,卻獨留81年度假稅單侵害太極門上萬個弟子家庭之宗教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文化生活權,造成太極門師徒精神上痛苦。  

 

早在99年6月17日立法委員康世儒召開公聽會,時任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及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當場同意,由中區國稅局報准財政部後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81年度強制執行。兩人並承諾於兩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務案件。同年7月22日財政部已行文給中區國稅局審酌具體事實,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辦理。但,下級違抗上級命令,時任國稅局苗栗分局長陳合發與稅務員梅高榮,竟未依法撤回執行,至今10餘年,太極門師徒飽受違法稅單迫害,遭受財產及名譽損失甚鉅,精神長期陷於極大痛苦。陳合發、梅高榮此舉涉犯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事後中區國稅局未撤回執行,張盛和次長也未持續監督命中區國稅局撤回執行,導致109年新竹執行署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土地並被收歸國有。太極門稅務冤案截至109年仍未解決。  

 

平反1219行動聯盟也指出,現任國稅局苗栗分局長洪淑春於109年對於之前財政部同意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之始末知之甚詳;而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也已指出81年度綜所稅判決未及審酌諸多證據,明顯違誤,且其他同性質不同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均已更正為零,課稅處分移送執行顯有不當,仍不撤回81年度,繼續違法強徵,亦觸犯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 

 

太極門於96年7月13日法院三審判決確定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確定敬師禮是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沒有任何課稅問題。98年刑案遭無辜羈押之被告均獲國家冤獄賠償,再次證實太極門遭受冤抑。足證並無任何課稅問題。前財政部長暨駐WTO大使顏慶章表示,對於刑事法院裁判確定所認定的事實,行政機關沒有理由不加以引用,因此由刑案不實起訴所衍生的違法課稅,自應依法撤銷,且應立即撤銷違法執行。民主法治國家,法院判決上自總統下到人民都要遵守。難道國稅局凌駕於五院之上?

 

太極門弟子重申,保護人民是國家的基本責任,絕不能縱容少數不肖官員綁架整個國家,強搶人民財產,國家之下憲法誰能不遵守,試問一國之君,國家安全法則豈能當兒戲,簡直豈有此理!  

 

法稅改革聯盟指出,官員違法造假,假稅單真搶錢,除了太極門案例,已經等不及清白就過世的稅災戶簡永松、莫名背負上億假稅單的黃文皇律師、賣屋沒賺錢反被連補帶罰二百多萬奢侈稅的年輕人李泳賢、海外歸國科技人才因為四百多萬假稅單而妻離子散的葉揚春、補習班沒買成卻被課稅導致罹癌的吳沛純等人,手法都一樣,被莫須有的稅單誣陷纏身,這些比疫情更可怕的稅災,人民血淚斑斑,多少人因為稅災自殺、家破人亡卻含冤不敢伸張?不肖官員貪圖獎金,少部分人形成共犯結構,導致稅災不斷,人民痛苦不堪,惡官不除,就像新冠病毒一樣,繼續迫害人權,腐蝕國家的進步!政府須要落實稅的轉型正義,從個案體現正義,杜絕官場整肅歪風。

 

圖說:民主法治國家,法院判決上自總統下到人民都要遵守,國稅局卻凌駕於五院之上,甚至被監察院認定有七大違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