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鴨霸2.0升級 執行署為獎金死咬太極門?

圖說:志工指出,根據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但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卻以國家稅收為由,實則貪圖獎金不當徵收,人民有權利糾正稅官。

2020年8月11日

「你被強制執行了嗎?」這句話快變成日常問候語了,因為行政執行署公布108年新增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高達1104萬件,全國2300萬人民平均每2人就有一人面臨被強制執行的問題!學者以太極門假案為例,因檢察官非法起訴而衍生出6個年度的假稅單,96年最高法院已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確定,108年國稅局已經將5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更正為零,卻獨留81年度的假稅單,行政執行署明知有錯,卻仍依此強行違法拍賣太極門土地!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痛訴,小英總統承諾要給人民轉型正義,現在執行署的人每天在抄家滅族,為什麼不出來阻止?

以「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為訴求的法稅改革聯盟,一個多月以來除聲援太極門稅務假案,呼籲國稅局撤銷違法稅單,行政執行署停止違法強行拍賣,連日也頂著烈日展開街宣活動,出動「戰車」「機車連」「電視人」等,在人潮聚集處,手拉長布條「課稅有依據  拒當提款機」「亂開稅單 “脅”商繳稅  稅官有罪」,邀請民眾一起關心賦稅人權。

一位過路民眾徐先生表示,自己也是稅災戶,他因在大陸工作,晚報地價稅,加上漏了用自用稅率,得多繳40幾萬稅金。他提出異議,寫了很多報告,但各部門互踢皮球,還是不受理,讓他對台灣賦稅亂象非常失望!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表示,常有民眾抱怨收到不合理補稅單,或在未告知狀況下,赫然發現自己存摺被強制執行扣款,許多民眾都說稅制不改,台灣真的不會好,像基隆陳青旭因欠繳交通罰單,房子就被法拍,這樣的案例不知有多少,根據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但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卻以國家稅收為由,實則貪圖獎金不當徵收,讓百姓流離失所,人民應有糾正稅官的權利。

法稅改革聯盟指出,行政執行署有義務保護人民,因官員懂法律,遇到有爭議的案件,要停止執行,並主動退回國稅局。國稅局沒有給納稅人申辯機會就先開出稅單,民眾想走行政救濟,卻得先繳1/2稅款,才能進行訴願,即使最近財政部《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由1/2改為1/3稅款,相對美國人民向法院提稅務訴訟只要繳交美金60元,台灣法稅行政救濟制度不僅未保障人民,更戕害人權,戕害財產權!

志工陳先生表示,日前媒體披露被學者選為2020台灣年度最佳稅法判決的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21號,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評論指出,這個個案被選為最佳判決,是因為最高行政法院注意到納稅者權益,注意到「應該要給納稅人一個說明的機會。」在行政程序上應給予納稅人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所以重啟調查才得以免於稅災。「希望這樣的優良判決能成為行政法院的日常!」陳先生說。 

 

圖說:台灣人民悲歌,違法稅單卻要人民花錢、花時間更正,甚至遭違法拍賣,民眾走上街頭傳達稅官貪圖獎金,泯滅良知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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