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能糾錯 財政部何時拿下緊箍咒解稅冤?

圖:求助無門的稅災戶,無助的吶喊。

 

2021年8月22日

 

日前國防部在上兵蘇詠盛被凌虐致死案中,勇於糾錯,將之前「因病死亡」撫卹的原處分廢棄,重新核定為「因公死亡」撫卹。在8月15日的線上直播《全民公審》節目中,即以「人命關天!國防部終於率先糾錯?政府犯錯真的無解?哪些法條可解救人民?!」https://youtu.be/XBB3AVJQ-Vw 為題,探討行政機關的自動除錯機制,能否符合人民期待,讓整個國家的行政團隊及質詢團隊能夠真正的維護人權?

 

談軍冤案免不了要談洪仲丘案,洪仲丘案促使非戰爭時期的軍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由普通法院依刑事訴訟法來承接,但之後台灣的軍中人權是否就受到保障?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認為並沒有。在洪仲丘案件發生以後,行政院也成立一個軍冤委員會,但只有一年就結束了。2016年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當立委時,曾經提出有關軍冤條例的草案,可是後來洪慈庸沒有再選立委,後續就沒有任何的訊息。吳景欽任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時,曾成立軍冤救援小組,因為很多軍中有冤屈的家長到陪審團協會尋求協助,大部分的案件都是家長接到通知,說當兵的孩子「自殺」,國防部都歸責於孩子個人問題,然後用「因病撫卹」處理。吳景欽的黃姓學生也在服役時自殺,但他覺得死因不明,且內情不單純,當事人父母至今仍在陳情救濟,只為了想得到一個真相。

 

節目中播放了一段稅災戶無助吶喊的影片。主持人高鼎懿表示,軍冤案只有服役的軍人會遇到,但是稅冤的稅災戶是不分黨派、不分職業、不分男女,都會面臨的,這些稅災戶也是求助無門,遇到的是鐵板一塊的行政機關。

 

立法委員賴香伶認為,現在的執行黨在執政這麼多年後,已脫離了當時自己信仰的事情。再者,司法改革中,什麼案件的指標性,會讓國家在人權保障裡面,要被國人共同來檢視?像洪仲丘案,就是在那時候引發後端更多青年對政治上的覺醒,所以終究要民間的力量,以及超越黨派與意識形態的共識,才能解決目前的問題。此外,國內的家事移工或海上作業的漁民、漁工的權益,在美國相關的國務院調查裡,人權方面也是不及格。另外稅災戶或稅賦人權的部分,似乎行政機關基於法穩定性,或是以過去的行政思維,不願意改革。受害人民的權益,誰可以幫他調整跟改變?他們已經無力,走盡各種管道,剩下制度性,所以制度性的修法一定要透過跨黨,也希望民團的努力方式,能夠被很多支持的人民一起來推動。

 

前律師公會全聯會人權保護委員會委員暨法稅改革聯盟義務律師蔡富强表示,從太極門錯誤的冤案來看,六個年度有五個年度已經更正為零,證明行政機關不是不能做,是要不要做的問題。結果留了一個錯誤年度的行政處分,甚至還違法拍賣太極門修行聖地並收歸國有,成為台灣賦稅人權一個恥辱的印記。當政府強調轉型正義,為了平反威權時代的不公不義特別立法,卻放任現在的法條不去使用,繼續製造不公不義侵害人權,這是最大的諷刺。賴委員為了軍冤而努力,覺得台灣還是講究人權;看到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判字第422號判決,覺得還是有尊重法治的好法官。但稅務人員如果不拿出公理跟良知,不體認依法行政的精神跟價值,把錯誤違法的稅單撤銷,把財產歸還太極門的話,台灣的賦稅人權依然在原地踏步。

 

主持人高鼎懿表示,很多行政人員覺得若做了更正處分或廢棄處分,會讓行政機關變成國家賠償被追討的對象,事實上法務部108035487號函釋明確表示,判斷行政處分有沒有違法,應該以行政處分做成時的事實狀態跟法律規定為基礎,而所謂的事實狀態,是指原處分做成時,已經發生的事實,不受處分做成時呈現的證據所限制。如果行政機關做了更正的行政處分,會變成國家賠償法追溯的對象的話,那很多事情就不用考慮公義與人權了,一切都是以利益考量的話,這個政府或行政團隊就變成與人民處處作對的政府。台灣的法稅公平正義,需要更多人關心與關注,期待台灣不再有任何的冤案,能夠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