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青年日論壇 吳景欽教授:稅法要法治,不能人治,青年才有希望

圖:談到太極門案,吳景欽教授常用司法稅法的照妖鏡來形容。

 

2021年8月13日

 

青年世代擁有不受舊有習氣汙染的純真理想,在混亂的法稅舊規陋習中仍懷抱改革理想,8月12日是國際青年日,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WPN世界民報、法稅改革聯盟等團體,舉辦「國際青年日:太極門1219事件平反第14週年論壇─青年的時代,青年的主場」(https://youtu.be/JNpf3mwRLyI ) 線上論壇,邀請專家學者與青年與談,第二場論壇主持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表示,太極門案是司法稅法的照妖鏡,延宕至今25年沒有結束,面對外國學者都不敢開口說,台灣已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稅法要走上法治,不能人治,台灣青年才有希望。

 

與談青年牙醫師陳一萱,從幼兒園開始就在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太極門成長,長期以來,師父洪道子博士帶著弟子,自力、自費拜訪世界101個國家 。透過中華國粹文化展演,帶給世界正向能量,2000年太極門師徒更代表台灣到雪梨奧運進行文化展演,讓國際看到台灣的好;陳一萱以台灣為榮,也以太極門為榮,然而令她難過的是被學者稱為法稅228的太極門冤假案。在2007年司法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欠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且無辜受羈押的被告都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然而卻在2020年遭到行政執行署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道館預定地。

 

「我們最愛的國家,卻傷害我們師徒最深。」陳一萱難過地表示,因為太極門的修行道場預定地,均是供太極門師徒傳道、修煉之用,相當於教會禮拜的場所或用地,依據公政公約第22號一般性意見、強制執行法第53條及113條,不得為查封及拍賣的對象,但是行政執行署無視當事人的聲明異議,無視國家法律,仍然蠻橫地違法查封,甚至違法拍賣收歸國有,這是對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嚴重迫害。她呼籲政府立即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主動撤銷違法稅單,歸還太極門師徒修行道館預定地。

 

外商公司財務專員Penny提出「台灣稅制是法治還是人治呢?」她從《財稅法令半月刊》看見一篇文章,內容提到國稅局透過查稅手段,以「稅務協商」之名行「稅務霸凌」之實,用錯誤的稅單,要人民多少繳一點。這在業界是「不能說的秘密」,因為大部分企業為了生存,碰到也只能默默承受,而市井小民碰到,輕則繳錢了事,重則家破人亡。在這失序的體制下,台灣的稅災案例早已堆積如山。

 

Penny表示,太極門就是這個失序的法稅制度下的受害人,人治的問題從這個案件就能看得非常清楚。在今年7月在美國華盛頓特區舉辦國際宗教自由高峰會,台灣指標性的法稅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成為了焦點,許多國際專家都覺得不可思議,這種事件竟然發生在民主國家台灣。她分析台灣稅制的改革及推動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台灣政府是否有勇氣把名利擺在後頭,用良心對待人民。將「法稅人權」推向社會發展的首要位置呢?她呼籲大家一起關心國家大事,督促我們的政府,讓台灣法稅人權改革繼續前進。

 

疫情來襲醫護工作量大增備極辛苦,擔任住院醫師的陳畊至感受最深,他很慶幸自己在太極門修心練氣,學到身心靈全方位養生功法,有好的體力,快速平衡身心,面對每天多變繁重的醫療工作。他以醫療服務為例,每個醫療處置都要很小心,不能發錯藥、打錯針,只要發生一次就不得了,有錯誤要趕快分析原因、想方法,避免錯誤再發生。但冤假稅單糾纏太極門師徒25年、還有很多稅災案例,例如公益律師黃文皇擔任遺產管理人,無辜背負一億一千兩百萬元的稅;歸國學人葉揚春因為錯誤的稅單妻離子散;桃園楊梅製銅鋁金屬上市公司以及8家衛星工廠因為錯誤的稅單倒閉,近1600個工人失業,即使事後證明是一場烏龍稅災,卻已無法挽救這9大公司,以及造成失業工人家庭的損失。不良的法稅制度,毒害家庭、社會,影響層面既深又遠。為了社會國家更進步,陳畊至呼籲,一定要切除法税毒瘤,你我才能夠安居樂業。

 

吳景欽聽完三位青年的與談後表示,國家對人民最重的處罰就是刑法與稅法,稅法規定非常空泛,最終是稅捐機關說了算,民不與官鬥造成用協商多少繳一點。根據行政執行署統計,全台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光是109年就新增1,431萬件,以台灣人口數來平均,不到2人就有1件,難道台灣人民是刁民不繳稅嗎?問題的根源就是人治,稅務機關說了算。稅法要走上法治,不能人治,台灣青年才有希望。

 

吳景欽表示,每次與學生談到太極門案,常用司法稅法的照妖鏡來形容,很難想像被檢察官濫權起訴,經過十年多法院三審已經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竟然還有稅務訴訟至今沒有結束!台灣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監察院於109年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但是對人民稅務的迫害,竟然還在持續,對一個法律系的老師來說,面對外國學者都不敢開口說,台灣已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

 

吳景欽強調太極門案不是單一個案,這是通案。稅務案件經過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如果錯誤,稅務機關可以主動撤銷,依據行政程序法或行政訴訟法,本來就可以這樣做沒有問題的。何況在109年立法院提案修正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經過確定判決,但是只要發現新事實新證據,行政主管機關依職權就可以撤銷。這是讓人民脫離稅災最直接簡便的方式。但是修法後,引用比例很低,只有國防部因軍人遭凌虐致死,國防部主動引用撤銷,將原先「因病死亡」並撫卹,改為「因公死亡」撫卹,但是在稅災上,沒有一件引用。法律制訂了,官員心態也要改變, 不能自己說了算。吳景欽呼籲,不同年齡族群都要關注稅改,保持年輕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