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
2020年國際人權日(12/10)前夕,監察院長兼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為「國際人權日主題特展」開展揭幕時表示,希望未來有更多歷史真相能夠開放,讓社會有更多的了解,更希望未來台灣的世世代代,不要重複過去的歷史悲劇。然民國94年被監察院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案例的太極門假案,至今仍未解決,執政當局漠視人民的楚痛 ,悲劇如何停止?
高雄市政府國賠委員李慶榮曾表示,太極門稅案中,稅捐單位明明知道刑事判決已經認定敬師禮就是贈與,依贈與稅法,課稅對象是贈與人,不是受贈人,國稅局不但一直跟受贈人課,不撤回、不註銷還要移送強制執行並且拍賣掉土地。太極門稅案行政執行署其實可以不執行,因為執行就違憲了,侵犯到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
因聲援太極門稅案而衍生的919竹北事件,黃姓志工媽媽只是在竹北路邊安靜舉牌,竟突然被大批員警違法盤查,在未告知所犯何罪的情況下,被強行逮捕,6小時後,還硬被移送新竹地檢署漏夜偵辦,並被裁定限制住居,從地檢署出來驚魂未定地表示:「我不知道為什麼被抓,筆錄時警察才寫了公然侮辱,警察還恐嚇我若不認罪,我兒子也會被抓起來。」隔日,行政機關更在媒體上將黃媽媽及稅改團體抹黑成闖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家的暴民。在21世紀號稱民主、自由的台灣,竟仍存在檢警聯合迫害人民言論自由及人身自由,甚至在媒體上顛倒是非,抹黑志工入人於罪。
行政執行署替國家追稅,少數官員無所不用其極地締造追稅績效,是因追討的金額愈高,領到的績效獎金愈多?志工黃媽媽的舉牌上面寫著,「主任執行官李貴芬,你在太極門案件,領了多少獎金?10萬?100萬?還是1000萬?」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直批:「公權力的執行本來就是可受公評的,哪有什麼犯罪!」行政執行署分配執行獎金,這是一個事實,人民講出事實,竟然被當作是誹謗及恐嚇。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律師也聲援表示,這是檢察官的濫權,在路邊舉牌,這樣一個最基本的表達自由,都會被警察以現行犯逮捕,而且隨案移送留滯到半夜,如此嚴重的侵害人權,台灣民主、政治、人權經過幾十年的努力,仍停留在30年前戒嚴時期,「非常遺憾」!
太極門假案起源於民國85年宗教掃黑的政治整肅案件,檢察官侯寬仁違法起訴太極門,一方面誣指太極門詐欺,又說太極門是補習班,捏造鉅額的收入移送國稅局課稅。監察院於民國91年自動調查,確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既然不能提起公訴,起訴書當然不得作為課稅依據。監察院調查並詳列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涉犯八項重大違法,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儘管如此,違法濫權的侯寬仁至今仍然逍遙法外,甚至高升廉政署副署長!加害人不必負責任、不必被懲處,導致25年後的今日,仍然上演人權迫害的案件-919竹北事件。對比2020年8月監察院才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否顯得格外的諷刺?
圖說:2020年人民在街上講出行政執行署分配執行獎金的事實,竟然被當作是誹謗及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