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直指太極門案都是自擬虛構,侵害納稅人權莫此為甚!
2021年7月21日
日前民團於線上舉辦太極門1219事件平反第十四週年紀念論壇,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捍衛租稅正義、保衛納稅人權》一書作者,以其從事公職的豐富稅務經驗,對於太極門被非法課稅及違法徵收,向政府提出建言。他認為,稅務人員無法理依據的「非常態課稅思維」,竟能凌駕立法、司法、監察及大法官解釋。公平租稅正義無法實現,談何民主政治、依法課稅和司法改革?
黃坤光表示,85年被侯寬仁檢察官違法濫權起訴的太極門案,即使在96年7月13日刑事三審判決無罪、無欠稅確定,仍持續被非法課稅。且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於109年8月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違反拍賣程序下,違法收歸國有,顯然已是非法課稅、違法徵收!
太極門稅案源於刑案,國稅局未等刑事判決確定所得性質就開單,而行政法院未依行政訴訟法第177條裁定暫停訴訟程序,造成枉法裁判。黃坤光指出,世界各國的法院只有民事及刑事法庭之論辯判決,惟我國還另有行政法院,且其定讞之不法判決還不受民刑法庭定讞判決拘束,堪稱是世界奇觀!他進一步說明,一般刑事兼有民事之訴訟中,民事法庭須視刑事判決確定方能審判,豈有民事判決可早於刑事判決,而不受拘束又仍然有效。行政訴訟亦是如此。況且,太極門案是「顛倒」查核逃漏稅額及起訴逃漏稅罪之程序及法令。
面對稅捐單位以補習班名義違法強行課稅,黃坤光認為是否為補習班?非一人可獨斷!太極門弟子獻呈師父的敬師禮,乃隨俗隨喜供奉,全無補習班收入之表徵,卻在檢察官壓力下,僅憑稅務員史越生一人之說,而將受贈免稅所得變為補習班應稅所得。
連不懂法律的尋常人都知道,詐欺非法收入和補習班合法收入絕對是不可能同時並存。黃坤光表示,詐欺收入要歸還受害人,不能查明受害人者沒入充公,沒有成本費用之減除;補習班收入則須減除成本費用後之餘額方是所得。國稅局卻全然不查有無補習班核課所得依據,逕以檢察官起訴資料核定鉅額虛無補習班所得,「實質免稅所得卻被檢調及國稅局聯合構陷為詐欺和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
黃坤光認為各種法律都在追求真相,以給予法律主體及客體正確之法定權責,而誠實是檢驗政治人物之唯一標準,租稅公平正義則是檢驗民主法治的治國標準,更須以良知良能維護。太極門案倒行逆施,偵查起訴及核定課稅都與舉證責任法則及經驗法則完全悖離,侵害納稅人權莫此為甚!
黃坤光很感佩太極門,他表示,太極門師父55年來以古老氣功教授弟子,以傳統道德、仁心善念教導弟子修心養性,25年來卻還在為其被非法課稅,導致上萬弟子家庭受到的冤屈平反奮鬥,卻也因此拯救更多同樣被非法課稅的人民。
他還提到,稅務人員無法理依據的「非常態課稅思維」,竟能凌駕立法、司法、監察及大法官解釋。公平租稅正義無法實現,談何民主政治、依法課稅和司法改革?黃坤光語重心長地指出:「不論古今,執政能流芳者都是仁民愛物,而朝代更換或政黨輪替之最後一根稻草則是貧富不均、租稅不公。」
近日監察院長陳菊於監察院院會致詞表示,希望能在公職生涯的最後階段,為監院獲取更多正面評價及尊嚴,替國家人權委員會爭取更多未來發展空間,確保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然而,盡速解決已經延宕25年的太極門案件應是監察院實踐公平正義的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