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門1219事件平反第14週年青年論壇─ 「揮別國家暴力 重拾良心護人權」 再次點亮亞洲第一座民主燈塔

圖:「揮別國家暴力 重拾良心護人權」論壇邀請從小在太極門成長的青年弟子,陳述稅暴力帶來的嚴重傷害,並呼籲政府重拾良心,再次點亮這座「民主燈塔」。

 

2021年8月8日

 

歷經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及政黨輪替等改革,台灣的民主人權舉世共矚;美國前總統小布希更曾稱道台灣是「亞洲與世界民主的燈塔」。然而,在建國110年後的今天,政府侵害人權的案例時有所聞。其中受到國內外關注的太極門假案蒙受司法、稅法的多重迫害,雖然(民國)96年7月13日獲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但是,無端衍生的假稅單仍持續凌遲人民,更致使太極門師徒的修行聖地,遭受違法拍賣、收歸國有。8月7日下午「揮別國家暴力 重拾良心護人權」論壇於線上舉行https://youtu.be/F4HcG1UQzuQ,這場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法稅改革聯盟等8個團體共同舉辦的論壇,邀請從小在太極門成長的青年弟子,陳述稅暴力帶來的嚴重傷害,並呼籲政府重拾良心,還給全民一個健全安康的社會,也再次點亮這座「民主燈塔」。

 

侯寬仁造假汙衊太極門  幾經政黨輪替仍無法平反

「不懂世事的我,不知從哪一天開始,不敢穿著練功服,走在路上都覺得會被別人指指點點,好像是我做錯了什麼事一樣,心裡很不舒服、很害怕!」擔任品保人員的黃德銘,從小就在太極門長大,他表示民國85年發生太極門事件時他只有7歲。直到長大以後,他才知道,那段期間侯寬仁檢察官持續向新聞媒體發布假消息,超過400多篇報導、12家電視台70次以上播報,極盡汙衊的要讓太極門在全民心中產生負面印象。黃德銘還提到,侯寬仁檢察官一方面說太極門是詐欺要沒收財產、一方面卻又開單課稅,連小學生都看得出來,這麼明顯互相矛盾的事,怎麼可能同時並存?這樣的官員犯罪,也變成了引以為戒的負面教材!

 

大學就讀資訊工程的陳灝也指出,太極門案件從民國85年12月19發生至今,已經25年了!經歷過好幾任總統、政黨也已輪替幾次了,但都還沒解決。刑案部分早在96年7月13日已經在司法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當時無端遭受羈押的太極門師徒,也全數得到國家冤獄賠償。然而,由刑案衍生的六個年度的稅務案件,卻獨留81年這一年度的稅單還沒撤銷,明明是相同性質與事實,其他年度都更正為零了,怎麼會有不同的處置方式?

 

25年思想信仰自由的政治迫害  台灣國際形象盡毀

科技公司擔任工程師的謝美娟指出,在眾多稅務案件中,有「法稅228」之稱的太極門案已經受到國內外專家學者矚目。美國費城天普大學法律系肯尼斯.雅各布森教授表示,研究太極門案多年,他從沒看過像太極門案中有這麼多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情況。太極門案是台灣司法制度上的一大污點!政府的職責,尤其是稅務機關、檢察官應該要明白是要追求正義、遵守法治。謝美娟表示,全世界都在關注太極門案,決策者應該要平反此案,終結已經持續了25年的不公不義。太極門師徒25年來的堅持,就是希望能夠喚醒台灣官員的良心,能夠認錯改過、看見人民的痛苦。她提醒,政府的存在是為民服務,須要以良心解民情、行良政,建立優質的賦稅環境,國家的經濟才能夠穏定發展。

 

大學主修公共行政學的陳良瑄也表示,政府官員依法行事是天經地義的事,這是最基本的公務倫理。公務人員應奉「依法行政」為圭臬,其所做所為都關係到人民的權利及福祉;如果不依法行政,必定侵害人民的權利,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影響可說是相當巨大!她認為一個好的政府,公僕心中就要有行政倫理,而最重要的行政倫理就是「良心」。太極門案25年來長期遭受思想、信仰自由的政治迫害,已嚴重傷害國家、傷害人民、也破壞了台灣的國際形象!

 

有良心的政府  官員違法應懲處  退場機制不可無

「人生中影響我最大的一件事情就是1219太極門案件,我的人生就和國家的法、稅綁在一起。」任職於營造公司的葉怡林表示,前財政部次長王得山跟王榮周都在刑事法院審理期間說過,太極門稅務案件是從刑案衍生而來,刑案無罪,課稅處分就會被撤銷。迄今,國稅局不但完全不理會刑事法院判決的結果,繼續開出稅單,甚至在去(109)年,行政執行署還違法拍賣太極門師徒修行道場預定地並收歸國有。她鄭重呼籲政府:「唯有平反太極門案件,歸還違法拍賣的土地,台灣的民主法治才能稱得上是亞洲的民主燈塔。」

 

諮商與工商心理學系畢業的陳筠表示,台灣的法稅制度已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侵害人權的冤假案與行政法院枉法裁判層出不窮,不僅傷害人民,也對社會及國家發展造成負面影響。她提到,歐洲宗教間宗教自由論壇主席艾瑞克·魯曾公開表示,監察院調查出政府相關單位的違法、錯誤與嚴重侵犯人權,卻沒讓此案件劃上句點,允許公務人員繼續濫用權力而不加以制止,且無有效究責的制度,是需要被改革的!身為人民公僕的政府官員應該要為民眾的最高利益著想,陳筠認為,濫用解釋函令胡亂課稅的國稅局就應該給予相對應的懲處,不願公開超徵稅收用途的財政部就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會判人民敗訴的行政法院法官就應該要有適當的退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