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太極門假案就已獲得司法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財稅機關早已無課稅理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明知是假稅單,卻執意在8月21日二次強行拍賣人民財產,專家學者紛紛仗義聲援,直指官員為了獎金及績效,造成許多冤稅案;近30個民間團體並於8月19日世界人道主義日舉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從太極門稅務假案探討人道主義精神」,呼籲蔡英文總統與陳菊院長出面解決太極門稅務假案!
前立法委員黃文玲律師在立法院時,就發現台灣稅法有相當多不公平是源自於稅務獎金,且官位越高領越多,才會造成冤案不平的情況,黃文玲指出,太極門即是非常典型的案子。經過行政法院多次來回,都沒辦法停止執行,政府明明知道81年是錯誤的稅單,為何不撤銷?她說,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有稅務獎金,錢都分了,稅官會把錢再拿出來嗎?不會!既然蔡英文總統非常重視轉型正義,如果沒有辦法把這個案子用轉型正義來停止執行的話,蔡總統講的轉型正義應該就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這個案子很明顯的就是假案、錯案、冤案,為何政府沒有人出面來處理?這麼多違法稅單、萬年稅單,有哪個團體能像太極門撐過20年?很多百姓都是因為違法稅單抑鬱而終,有的得癌症......稅官完全不重視人民的權益,要開單就開單,還說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稅務獎金一定要廢除,違法稅單也一定要廢除。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之一/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表示,類似稅務或查稅獎金,過去在很多機關都有;以警察來說,如果開單有獎金可抽的話,還不躲起來就開單?後來因為被指責,本來就是該做的工作,怎麼可以有獎金?現在就沒有警察躲在那邊開單了。另外,促轉條例限定時間是1945年到1992年,難道1992年之後台灣就沒有冤案了嗎?吳景欽感慨官員真是鬼話連篇。
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表示,太極門的案子經過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是錯誤的課稅處分也沒有平反,8月1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應該來處理這個案子。監察院院長陳菊是人權受害者,太極門案也是人權受害案件,希望透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告訴政務官,哪有民國80、82到85年沒有稅,81年有稅,這叫做行政的不一致性,顯然是違法的稅單,既然違法,為何一定要強行拍賣?行政執行署大部分的人都是檢察系統出來的,檢察系統的人比較悍,沒有國際人道的觀念,否則就不會產生「侯寬仁」,沒有「侯寬仁」就不會有這個案子。
在稅務實務界超過30年的新北市新世代扶輪社社長蔡維杰直言,「法稅沒改革,人權被踐踏!」他認為,除了因稅務獎金造成冤稅案外,還有很多稅務員考慮到的是績效、升遷的問題。以他最近接觸到的案子為例,土地重劃案一般建商都會承諾地主,因為你的地段比較好,我再多給你多少比例,是屬於建商跟地主的交易條件,重劃之前就會跟地主打好契約;因為地主不是賣土地,而是把舊土地重劃後換回新的土地,沒有增值稅的問題。但稅捐機關不承認建商與當事人的土地交換契約,硬說是建商贈與的,受贈人要繳增值稅。地主喊冤,稅務員就叫他去走行政救濟。當事人復查、訴願都輸,在高等行政法院贏了,原本以為稅捐機關不會上訴,沒想到稅務員非常努力寫了一大堆理由上訴到最高法院。有稅務同業人員跟他說,蔡先生,你不要太天真啦!因為我們的稅務同仁,除了獎金,還有升遷的考慮,開出的稅單如果被打敗的比率太高,會影響到績效,所以寧可一再提出上訴,因為這是升官的指標。
蔡維杰認為,稽徵單位對於稅務員的績效考核,不應該以開出的稅單成功率作為指標,因為會造成很多冤假錯案。以太極門為例,學者專家已聲援太極門非常久,不論是個人或企業,在24年的冤稅下,誰還能活得了?只有太極門!為了抗議這個冤稅案而花費的金錢、人力估算下來,絕對超過稅單的金額。為什麼還要堅持?就是為了公平正義跟人權,洪師父堅持的就是正義與是非。在國稅局、執行署抗議的現場,看到師兄姊們眼中都散發一股非常堅持的正義的力量,因為這股正義的力量,即使暴雨烈日都能忍受。如果蔡總統說的轉型正義、人權保障是真的,監察院的人權委員會是真的,哪有解決不了的?如果能還太極門公道,台灣的法税改革才是真的,台灣才有光明未來。
左上:前立委黃文玲律師直指台灣稅法有相當多不公平是源自於稅務獎金,呼籲廢除稅務獎金,撤銷所有違法稅單。
右上: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質疑,促轉條例限定時間是1945年到1992年,難道1992年之後台灣就沒有冤案了嗎?
左下:新北市新世代扶輪社社長蔡維杰認為,稽徵單位對於稅務員的績效考核,不應該以開出的稅單成功率作為指標,因為會造成很多冤假錯案。
右下: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表示,監察院人權委員會應該要告訴政務官,基於行政的一致性,太極門81年度的顯然是違法的稅單,為何一定要強行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