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疾呼台灣人權要進步 應立即平反太極門案

圖:「2022聯合國人權日論壇–呼籲政府搶救人權.法稅改革不能停」第六場次,專家學者共同探討台灣人權現況及法稅改革,疾呼台灣人權要進步,應立即平反太極門案。

 

2022年12月29日

 

12月10日是聯合國人權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法稅改革聯盟等28個民間團體共同舉辦論壇,從實體到線上串聯改變台灣的動能,「2022聯合國人權日論壇–呼籲政府搶救人權.法稅改革不能停」第六場次,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蔡政安、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大學兼任助理教授陳怡靜、法律名人堂法律顧問林永龍等學者專家,共同探討台灣人權現況及法稅改革,疾呼台灣人權要進步,應立即平反太極門案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人權就是「把人當做人來對待」,沒有人權,自由民主都是空談,憲政也只是徒具形式,而法律若沒有了人權內涵,則只是統治人民的工具,甚至淪為公權力迫害人權的刀斧。 

 

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蔡政安表示,台灣雖實施反貪腐公約,但人權卻無明顯的進步。針對反貪腐,吹哨者條款在先進國家是非常關鍵的,但是台灣竟然沒有通過任何吹哨者條款的法令。而財政部的稅務獎勵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執行績效獎金都可能造成集體貪腐、集體侵犯人權,他呼籲台灣政府必須要正視這樣不正常的現象。 

 

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認為,台灣的冤案、假案百分之99都沒有辦法得到真正的平反,我不知道我們的國家為轉型正義到底做了什麼?國際以為我們已經落實了人權,卻忽略了人民因為國家稅務不當以致生命、財產都飽受威脅,尤其是太極門法稅228事件已經歷經26年,到現在還沒有辦法真正的得到平反。

 

大學兼任助理教授陳怡靜指出,太極門冤錯假案是一樁典型未遵守科學辦案精神所造成的悲劇。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無證據不得認定為犯罪事實,但侯寬仁先起訴後蒐證,這種辦案手法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呼籲政府要秉持良心實踐承諾,就從平反太極門人權迫害冤案開始。 

 

法律名人堂法律顧問林永龍強調,太極門案中出現許多不法,台中等行政法院將1992年度與其他同性質的4個年度綜所稅課稅處分案割裂,造成4個年度太極門勝訴,1個年度敗訴的荒謬判決結果。此外,承審本案的黃淑玲法官個人包辦上、下兩級的審判,當事人審級利益、憲法所保障的審判權被破壞殆盡。

 

前銀行襄理余坤達表示,太極門案凸顯了我國稅務及執行機關,在獎金的誘惑下嚴重違法偏差行為。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對違法的行政處分,即便已過法定救濟期間,國稅局還是可以依職權撤銷;再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若認為移送執行實有不當者,也可以撤回執行,或已在執行中者,則應即聲請停止執行,而行政執行署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3項,也得依職權停止執行,但兩個單位都不理,依然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

 

退休公務人員張清塗指出,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曾表示,辦過那麼多場的論壇及凱道的倡議,在民主先進國家早就被重視了,不會被漠視的,太極門案已經26年,這是行政單位的錯誤,應該由行政單位來處理,如果還不能解決,行政單位最高首長就是總統,這是不可逃避的責任。 

 

前金融業高級經理人呂建鋒表示,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黃俊杰曾指出,太極門案有重要的憲法爭議,93年度訴字第131號與94年5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後,在96年刑事判決,已確定敬師禮為贈與,因此81年度稅案的行政訴訟確定判決,不僅沒有爭點效,也不能作為有拘束力的判決,更何況81年度稅案自始是造假稅單,稅單始於侯寬仁違法起訴書,其中找來的假證人做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