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
在川普的眾多支持者1月6日“攻佔”國會山后,包括推特(Twitter)、臉書(Facebook)和YouTube等在內的眾多社交媒體平臺,先後宣佈限制或永久封禁川普總統的帳號。以“推特治國”聞名的川普被噤聲,引發一連串的疑問,總統的言論自由到底有沒有受到侵犯?科技公司禁言總統是否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美國科技巨頭的權力是否過大?誰又來限制它們的權力?
總統被社交媒體“噤聲”和美式民主的權力制衡
推特在國會暴力事件發生的當天,將川普總統的帳戶短暫凍結了12個小時,理由是川普“不斷嚴重違反”推特平臺的公民誠信政策(Civic Integrity Policy)。推特公司要求川普刪除當天早些時候的三條推文,並警告,如果未來有進一步違反平臺規則的情況發生,包括暴力威脅政策等,將會導致帳號被永久移除。
這三條推文包括:一條指責副總統彭斯缺乏勇氣,不敢幫助總統扭轉現有的“欺詐投票結果”;另一條稱讚參與國會山騷亂的抗議者為“愛國者”;第三條是視頻資訊,在其中,川普一方面呼籲抗議者和平離開國會山回家,不要與國會員警和執法人員衝突,一方面繼續聲稱他的勝選被盜竊。
臉書和Instagram當天也決定將川普的帳戶封鎖24小時。1月7日,臉書創始人兼CEO紮克伯格在自己的帳號上又發出一則聲明,指出臉書將無限期凍結川普在臉書和Instagram的帳號,直到總統交接和平過渡完成為止。他的理由是“讓總統在此期間繼續使用我們服務的風險實在是太大了。”
1月8日,推特公司也在一份聲明中宣佈,由於存在進一步煽動暴力的風險,已“永久封禁”川普總統的帳號。推特是川普主要的言論平臺,他的個人推特帳號有8,800多萬關注者。自2017年宣誓上任以來,川普一共透過自己的個人帳戶發出了2萬6,234條推文。
根據美國的政治網站,在推特上,川普推動政策日程,宣佈內閣成員解職的消息,甚至將它當作一件外交工具,對伊朗總統發出“戰爭威脅”,並為來自極端陰謀論狂熱“沼澤”的資訊提供一隻強大的麥克風。他的做法被戲稱為“推特治國”。
截止1月13日,大約已有13家社交媒體平臺宣佈封禁或限制川普帳戶和與其相關的內容,包括推特、臉書、谷歌、亞馬遜、YouTube等全球知名互聯網巨頭。封禁的理由與推特和臉書大同小異,即讓川普在這個時期繼續使用它們的服務,風險太高。
除了總統之外,總統的盟友,前國家安全顧問邁克爾·弗林(Michael Flynn)、律師西德尼·鮑威爾(Sidney Powell)以及其他總統的知名支持者的推特帳戶也被封禁。事實上,自國會山暴力事件後,推特宣佈已經關閉超過7萬個與“匿名者Q”陰謀論有關的帳戶。
川普被社交媒體巨頭集體“噤聲”的消息,引發美國乃至全球的關注和譁然。有人認為,總統被禁言來的太遲了,甚至還不夠充分,因為這不僅僅是關乎總統一個人,而是關乎整個互聯網的”生態系統“的。
將在新一屆國會擔任參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的維吉尼亞州民主黨籍參議員馬克·華納(Mark Warner)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很高興看到臉書、推特和YouTube等社交媒體平臺採取早就應該採取的行動,處理了總統長期不當使用這些平臺散播不和諧與暴力的問題。但是這些零星的行動不僅來得太遲了,也幾乎是不充分的。”
另一些人,包括川普總統自己和家人以及支持者,則怒斥總統的言論自由被侵犯。
1月8日,在推特短暫解除封禁後,川普就在推特帳號發表一個兩分多鐘的視頻,怒斥推特“禁止言論自由”,並表示他的政府“正在與其他多個平臺進行談判,將很快宣佈重大消息”。
美國共和黨聯邦參議員泰德·克羅茲(Ted Cruz)說;“大型科技公司的清洗、審查和濫用權力是荒謬和極其危險的。”
川普的兒子小唐納德·川普(Donald Trump Jr.)甚至將這些科技巨頭的做法與英國作家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在《1984》中描述的由政府的“思想員警”控制的可怕社會相提並論。他說:“我們生活在奧威爾的書《1984》裡,言論自由在美國已經不復存在。它死於大科技公司。”
中國也借此抨擊和嘲諷美國的民主以及言論自由。中國半官方的小報《環球時報》就以“噤聲川普 讓‘言論自由‘情何以堪”為題發表社評。社評說:“無論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原文是什麼,川普在社交平臺上說不了話了,失去了普通美國公民的這一權利,這當然違反了美國政治精英們通常主張的言論自由原則。”
中國的央視國際銳平則以“總統被‘禁言‘ 美式’言論自由’著實讓人大開眼界”為題諷刺說,“ 在一向標榜‘言論自由’的美國,一國總統失去了在社交平臺自由發言的權利,不啻是對美式‘言論自由’的莫大諷刺”。
然而,美國的憲法學者以及分析人士指出,總統被禁言恰恰體現美國民主體系中的權力制衡和言論自由。
克萊·卡爾維特(Clay Calvert)是佛羅里達大學的第一修正案研究專案的主任。他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
他說: “這實際上表明,政府官員,甚至美國總統也不能強迫私營企業發佈他想發表的內容。從許多方面來看,它實際顯示了美國(民主)系統的良好運作,即便是美國總統也無法強推特和Youtube等企業發佈他認為公眾應該聽到的內容。”
政治風險研究諮詢公司歐亞集團(Eurasia Group)創始人伊恩·佈雷默(Ian Bremmer)也認為體現了美國民主中的權力制衡,但是他認為,這些媒體平臺也可能沒有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給予足夠的考慮。
川普繼續發聲,美國總統依然在實踐言論自由
不過,即便沒有推特和其他社交媒體,即便面臨第二次彈劾,在1月20日之前,川普仍是目前世界上最有權勢的人,他可以利用美國總統傳統的言論工具發聲。
美國地緣政治分析機構戰略預測(Stratfor)的戰略高級分析師和副總裁羅傑·貝克(Rodger Baker)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 “作為美國總統,他當然擁有言論自由,你知道,他有能力。實際上,是他自己決定使用推特之類的這些工具作為他的主要交流工具,而不是像他的前任們那樣使用傳統的新聞發佈會或在電視上露面。他當時決定使用推特對現代總統來說也是個大事件。”
事實上,川普總統與他的前任們一樣,可以進入白宮簡報室、東廳和橢圓形辦公室來傳達他的想法。他有一個新聞辦公室專門發表他的聲明,以及一批專門報導他的言論和行動的記者。
星期三(1月13日)晚間,在眾議院投票決定對他進行史無前例的第二次彈劾後,川普總統公佈了一段5分鐘的視頻。在視頻中他譴責了國會山的暴力,並呼籲支持者保持平靜。《紐約時報》、CNN等傳統媒體都給予報導,稱這是美國總統的“負責任的言論”。
CNN播放了全部視頻。在視頻中,川普沒有對彈劾案作出回應,但是抨擊了互聯網巨頭對他以及支持者的封禁行動。他說,這是對言論自由的攻擊,是史無前例的。
他說:“對我們的同胞進行審查、取消和列入黑名單的努力是錯誤的,而且很危險。我們現在需要的是彼此傾聽,而不是讓對方禁言”。
星期三下午,川普還通過白宮發佈聲明,要求自己的支持者“不要採取任何暴力、違法和破壞的行動”。
川普星期二啟程前往德州阿拉莫視察邊境牆前也通過記者向外界表示:“彈劾將會引起巨大的憤怒,而他們正在這樣做,這是非常可怕。”他說,國會民主黨人以煽動衝擊國會的指控對他發起彈劾是針對他的“獵巫”行動的延續。
面對社交媒體的徹底封殺,川普總統還可以建立自己的社交平臺發聲,這也是他的權利。川普也表示過,自己在考慮建立自己的社交平臺。
社交媒體公司禁言總統並沒有違反美國憲法
佛羅里達大學第一修正案研究專案主任卡爾維特說,社交媒體封禁川普總統的帳戶並不違反保障民主自由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他說:“社交媒體平臺封禁川普總統並沒有違反美國憲法的第一修正案。 《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是免受政府審查制度的自由。推特、臉書和Youtube都是企業,並不是政府,因此它們不受《第一修正案》有關言論自由的約束。 ”
根據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及向政府請願的權利。”
卡爾維特解釋說,在社交媒體平臺禁言總統的事件上,應該要問的問題是美國政府是否應該加強對這些社交媒體的監管。
他說,“一個更大的相關問題是,‘社交媒體平臺是否變得太強大,美國政府需要對其進行更嚴格地監管?’因為許多人依靠它們來獲取觀點、新聞、體育以及各種類型的資訊。但是,就他們目前的狀態而言,它們純粹是私人實體,因此,他們所採取的任何審查都不會引起違反《第一修正案》的問題。”
卡爾維特認為,只要這些社交媒體嚴守自己的使用者服務條款,公平對待所有用戶,他們就不該有問題。
推特的服務條款允許該平臺移除違反其規則的內容,大多數其他媒體平臺也遵守了類似的使用者服務條款,雖然它們的決策過程不會像在法庭上那樣接受公眾審查。
相反,川普總統過去曾在推特上拉黑反對自己的用戶,卻被聯邦法院判決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判決文中認定,川普身為總統,他的帳戶是公共論壇,因此,無權排除觀點不同的人民。
甚至這些科技巨頭的做法還受到美國互聯網管理法—1996年《通信規範法》第230條(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of 1996 Section 230)的保護,簡稱“230條款”。該條款1996年開始實施,主要包括兩個內容,一是互聯網公司不需要為平臺上的協力廠商言論負責,第二,互聯網公司無須為其出於善意而針對暴力、色情等內容採取的任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也不為其向網路內容的上傳者提供限制訪問的技術措施承擔責任。這項條款被視為美國互聯網公司高速發展的基石和保護傘。
不過,由於2016年的總統大選被認為遭受假新聞影響,2020年,許多媒體平臺受到壓力,對假新聞和不實言論做標記。川普總統的推文就經常被這些媒體平臺打上“事實核查”的標記。可能也正因為如此,川普總統曾多次表示要廢除230條款。甚至有人分析,科技巨頭對川普的此次封禁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對他要廢除230條款的“報復”。
科技巨頭的權力引發全球擔憂,美國已經有行動
儘管如此,社交網路公司在這次封禁行動中展示的影響公共話語的能力,同樣引發業界內外的巨大擔憂,這些人中甚至包括推特的首席執行官。
在推特禁言川普總統發生將近一周後,推特公司CEO傑克·多西 (Jack Dorsey)在其個人帳號中表示,禁止川普總統使用推特從他們獲取的已知資訊來看是一項“正確決定”, 但他並不認為這是讓自己“感到驕傲或是值得慶祝的”事情。
多西還認為封禁川普帳戶是一項失敗的行動,因為它象徵著促進健康對話的失敗。而且,他還認為,封禁川普也開創“一個危險的先例”,“從長期來看,企業擁有關閉用戶的權力“將會破壞開放互聯網的崇高目的和理想”。他說:“雖然一個公司作出的企業決定於政府的禁止某種管道不一樣,但是,你或多或少感覺會差不多”。
喬治.沈(George Shen,音譯)是IBM合夥人,是一位資訊技術和人工智慧專家。近年來,他為反對中國互聯網巨頭騰訊在北美封殺微信帳號,反對其監視、審查及扼殺美國公民言論自由而不斷呼籲,要求美國政府啟動法律制裁。
他告訴美國之音,在看到川普總統帳號永久被封事件,他頗為震驚。他說,從他對美國政府保護公民言論自由的理解看,這是違背美國憲法精神的。他說:“如果掌控了話語權的科技大公司有權拒絕或限制個人基本言論的話,此行為將與美國建國的精神和憲法的根本理念背道而馳。”
美國媒體巨頭封禁川普總統的行動也讓國外領導人質疑社交媒體平臺的自主審查的權力。
德國總理默克爾認為推特永久封閉川普總統帳號的決定是“有問題的”。歐盟委員會委員佈雷頓(Thierry Breton)表示,“(社交媒體平臺的)CEO能夠下架總統,而沒有任何核查和平衡措施,令人費解。”
英國衛生大臣漢考克表示,社交媒體現在“做出編輯決定,選擇誰可以出聲音,誰不能出聲音”。法國經濟部長布魯諾·勒梅爾(Bruno Le Maire)則感到“震驚”,他認為 “網路寡頭也同樣對美國和民主構成了威脅。”他認為對網路平臺的管理,不應當由“網路巨頭”來承擔,因為這是國家和司法機構的任務。
不過,在美國對科技巨頭的影響力的擔憂並非從這次封禁行動才開始的。一直以來,臉書和谷歌等大型科技公司都被指控帶有政治偏見,在社交網路中故意壓制保守派言論,限制相關人士的帳戶使用。甚至可以說,川普共和黨政府在其任期後半段的一項主要任務就是要廢除或大幅修訂230條款。過去兩年時間,美國國會已經就230條款進行了多次聽證討論。
今年5月28日,川普發佈了《關於防止網路審查的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on Preventing online Censorship),並在29日發佈了一條內容為“廢除230(“REVOKE 230!”)的推文,更是將230條款和社交媒體公司推向風口浪尖。
川普指責大型互聯網平臺審核言論的行為違憲,要求對社交媒體的該免責條款作出限制。
6月,美國司法部發佈呼籲國會修改第230條的意見書。在同一天,五位共和黨參議院共同起草提出了《限制第230免責條款法案》(Limiting Section 230 Immunity to Good Samaritans Act),提議取消大型互聯網公司在第230條下的免責待遇,授權公民起訴那些有選擇性的審查政治言論、惡意刪除競爭對手內容的網路平臺公司。
2020年9月23日,美國司法部正式提出了立法提案,提議對230條款進行修改。
不過,臉書和推特以及反對廢除和修改230條款的人說,對230條款的改變可能會迫使平臺對使用者發佈的內容審查得更多,而不是更少。
臉書表示:此舉通過讓企業為全球數十億人所說的一切承擔潛在責任,將懲罰那些允許存在爭議言論的企業,並鼓勵平臺審查任何可能冒犯任何人的內容。
推特首席執行官多西則解釋稱,“我們這麼做,並不是以‘真相仲裁者’自居。我們的用意,是把發起衝突的各個點連結起來,呈現爭議中的資訊,好讓民眾自己做判斷。”
地緣政治分析機構戰略預測的貝克認為,大型媒體平臺封禁川普肯定會加速有關這些大的媒體平臺是“國家公共資產”還是私營企業的討論。
他說:“當你看著這些大型技術平臺的時候,你禁不住想,它們是國家公共資產還是依然是私營公司?如果是私營企業,它們有權執行自己的規定,哪些該繼續留在網站上,哪些不能留? 哪些可以被發佈?”
美國候任總統拜登也曾表示支持廢除該條法律,不過,與川普不同,他的出發點是鼓勵社交媒體平臺的自律,減少假新聞的散播。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也曾表示,自己對廢除230條款保持開放的態度。
佛羅里達大學的第一修正案研究專案的主任卡爾維特說,美國政府對科技巨頭的反壟斷調查也讓科技巨頭的未來影響力受挫。美司法部反壟斷負責人馬克·德拉希姆(Makan Delrahim)星期四還表示,拜登政府將繼續調查科技巨頭。
美國之音記者畢虎對本文也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