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稅228看台灣人權迫害  呼籲政府改革讓人權步上國際正軌

圖說:228當天,民團舉辦:以「法稅228」太極門案件檢視台灣轉型正義論壇。

 

2023年3月3日

 

蔡英文總統曾說過:推動轉型正義的意義,正是因為我們相信,記得歷史、反省過去能夠讓我們不要重蹈覆轍。太極門長達27年的人權迫害,不僅看不見政府的反省,至今仍未獲真正平反。在2月28日當天,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平反1219行動聯盟法稅改革聯盟等超過二十個單位,於台灣大學應用力學館國際會議廳,舉辦:以「法稅228」太極門案件檢視台灣轉型正義論壇。邀請到國內外各界專家,以「法稅228」評論公權力濫用侵害人權事例,為法稅體制正本清源,並為國家司法稅務改革之參考,幫助台灣真正步上國際民主人權正軌。

 

聯合國正義、平等與和平委員會國際關係特使Hugues Sanon在影帶中提到,聯合國於1948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每個人在任何地方都享有思想、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的權利。因此,所有世界的領導人與國家,都必須勇敢地面對仇恨的所有挑釁,並對抗那些對宗教的歧視、敵意、憤世嫉俗的虐待與暴力。面對太極門案,Hugues Sanon深表譴責:1996年12月19日那天,數百名荷槍實彈的警察,以暴力突襲這個和平的心靈修行團體,在毫無根據的謊言和無端的懷疑下,因政治動機而發生的迫害,今年已進入27年了。他說:「我想說這是錯誤的,這是對人權的侵犯!」

 

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任審判發言人溫耀源指出,現今轉型正義的定義,僅限於民國34年8月15日到81年11月6日止,這段威權統治時期的白色恐怖所發生的司法不法或是行政不法案件。難道81年11月6日後就沒有司法不法或行政不法嗎?太極門案就是典型的司法不法與行政不法。就行政不法而言,稅捐機關開出稅單一定要舉證,但在太極門案裡,稅捐機關並未舉證,只以檢察官的起訴書加上稅務員的證詞就開出稅單,而這些並不能當作開稅單的依據。就司法不法而言,在刑事上檢察官的證人,在刑事判決上證詞都被判不足採信;沒有相當的證據、沒有犯罪罪嫌就直接起訴,甚至將掌門人洪博士等予以羈押、想要取供等等。「今天來討論轉型正義跟太極門案,我覺得特別有它的意義存在。」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人權觀察員吳至中表示,「228」是台灣近代史上最慘痛的一頁。不料50年後悲劇再度重演,1996年12月19日大規模宗教抹黑事件,受害最深的太極門被學者稱為「法稅228」。兩起事件非常相似,高層真正的動機是針對特定目標進行政治整肅,更動員媒體抹黑、違法羈押、恐嚇取供、瞎掰的起訴書和虛構的稅單炮製超大型假案,甚至用立可白變造公文書強奪民產。吳至中指出,「228」真正的起因歸咎於官員的貪汙!至於「法稅228」則是以稅務獎勵金和行政執行獎勵金利誘稽徵官員,將違法暴行合法化、把貪污合法化。

 

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提到,228事件與太極門「法稅228」事件雖然不同,但精神是一樣的,就是人民的基本人權遭到政府不當地執法、不當地判定、不當地誣陷而民不聊生。面對轉型正義,林均霖質疑是否司法有了很大的漏洞?如同行政機器人一樣,一切以他們的主張,然後形成對他們有利的法律;相對的對民間不利,所以正義無法伸張。林均霖還以行菩薩道提到:「菩薩畏因,眾生畏果。」面對現今的法稅制度過度機械化、沒有人性,因此,就要在問題中找方法,在經驗中找良方。

 

前考試院考試委員、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暨社會科學院公共事務研究所教授黃錦堂以政治角度談起太極門案,他認為公平正義是靠政治得來的,迄今81年度的課稅沒有撤銷是目前的核心爭點,客觀上來講應該要由國稅局將其撤銷。其他年度都已經歸零,相同的事實,當然應該要做相同的處理。

 

前新北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信杰記帳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說:「轉動太極辨是非,推動良心展正義。27年受害不受挫,勇敢奮發護人權。」太極門確實是一個武術修行的團體,是宗教團體,所以沒有營利所得。剩下81年度的稅不撤銷,而且還把太極門修行道場的土地拍賣掉,這是非常不公不義!

 

洪明珠會計師先以鍾先生的稅務冤案提到,鍾先生因公司連年虧損,最終虧了568萬而結束營業轉往國外發展。由於鍾先生公司的虧損,本應沒有稅的問題,只因未如期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並非逃漏稅,卻因此收到天價稅單,讓鍾先生滯留國外長達9年無法回國。直至111年9月,終於獲得平反,還收到退稅支票。而太極門冤案,是敬師禮,是屬贈與,國稅局獨獨將81年度視為補習班要課稅,這樣的稅單嚴重違反一致性原則,並且以此一年就將太極門的土地收歸國有。洪明珠表示,81年度稅單有很多程序上的問題,將土地收歸國有更是充滿瑕疵!「要挽回國家尊嚴的話,趕快把土地還給太極門,要趕快還太極門清白。」

 

魏賜聰助理教授指出,太極門稅務假案在救濟程序中,行政法院的審理、審判荒謬至極!行政法院對於人民、對於太極門弟子上萬份贈與聲明書不採,卻對國稅局的荒謬說詞一律採用,成為公權力最強的保護傘,這是行政法院長期的違法、失職,人民的正義無法得到彰顯。司法高喊獨立、公正,依法、依證據公平審判,成為對全民最大的欺騙。只要是有些許法律概念的人,都可以清楚太極門案是一件荒誕不經的結構性公權力犯罪。刑事冤錯需要轉型正義,稅務假案也需要轉型正義,「權責機關應本於職責撤銷違法判決,返還太極門土地並公開道歉!」

 

主辦單位表示,各國政府在面對專制政權轉型至民主過程中,也有出現類似的侵害人權事件,面對過去錯誤的調查、認錯與改進,是實質民主轉型的展現。近年台灣除簽署兩公約並使其國內法化,更為落實憲法對人民權利之維護,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建立普世人權之價值及規範,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其權責之一即係對涉及酷刑、侵害人權或構成各種形式歧視之事件進行調查,並依法處理及救濟,以奠定促進及保障人權之基礎條件,確保社會公平正義之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