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
根據中央政府提出的最新預算統計,台灣2021年的未償債務餘額超過6兆1千億元,平均每個小孩一出生就要背負25.98萬元債務,約為30年前的20倍,面對國家債台高築,財政部不斷超徵,資料顯示過去5年超徵近6千億!為何一邊向百姓超徵稅收,一邊國債高牆卻不斷攀升?專家學者再度指出問題為廣受爭議且無法源依據的上億元稅務獎勵金!
失去賦稅人權的法稅亂象,民團疾呼稅制改革要先廢獎金
「這是治國,不是黨派之爭。」前國稅局退休官員黃坤光呼籲:台灣不能連租稅都沒有公平正義!台灣稅災氾濫,從大學教授到小商家,企業家到小資族無一倖免,人權侵害問題嚴重。稅務機關每年編列1.3億獎勵金,行政執行署每年編列1.9億獎勵金,在有獎無懲、官官相護的惡習下,徵稅變成貪圖獎金的比賽,人民淪為俎上肉。
10月29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2021年度財政部相關預算案,立法委員高嘉瑜提案五區國稅局稅務獎勵金,應就獎金分配的法制化和理由提出書面報告,主張補充資料前先凍結300萬,當場立即受到立委費鴻泰、吳秉叡聯手護航,讓上億元稅務獎勵金再度一毛未刪過關,引起社會譁然。質疑稅務人員在開錯稅單沒有懲處的配套措施下,是否因為獎金而濫開稅單?
打開獎金黑歷史 解構公務員分贓組織的根源
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指出,稅務獎勵金源自於民國43年的「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至今已66年還在暫行,共九條條文,其中第三條授權行政院訂定「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但93年4月21日修正第三條,此項授權已不復存在。照理說母法已無授權規定,「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就應該自動失效,但此辦法至今仍然存在。陳逸南呼籲,請民眾責成立法委員,儘速廢止「財務罰鍰給獎分配辦法」,同時暫行了66年的「財務罰鍰暫行條例」,是戒嚴時期的產物,也應該予以廢除。
2003年朱星羽等163位立委聯名廢除承辦人員的獎金,2004年,廖本煙等55位立委聯名再度提案,增列「但執行稅賦查核人員之三等親以內之舉發人不得領取獎金」,2004年兩案獲得民意充分支持,三讀通過。然而,2008年財政部竟以內部自行訂定的「作業要點」借屍還魂,讓查稅獎金以稅務獎勵金之姿死灰復燃,繼續年年編列超過上億元預算。
2017年立委陳瑩踢爆,國稅局巧立名目濫發稅務獎勵金,連發新聞稿、內部裝修等與查稅無關的作為,都可以領獎,有些國稅局領獎金人數,甚至高於法定員額,只為了消化上億元預算。前立委黃文玲認為烏龍稅單最大禍首就是稅務獎勵金,極力主張廢除,前監察委員錢林慧君則表示,「獎金早該廢掉,有獎金就有誘因而起貪心。」
2019年立委徐永明以無法源依據再度主張全數刪除,親民黨立法院黨團指出稅務獎勵金是個老問題,反對查稅把人民當賊,變相懲罰百姓。當時立委王榮璋也表示,稅務獎勵金「不是沒有法源的依據,而是沒有法律的授權」。然經表決,時代力量、親民黨團所提全刪稅務獎勵金的提案均遭否決。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就曾指出,稅務獎勵金的法源已於2004年廢掉,財政部卻用行政函令以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暗渡陳倉,成為本質「邪惡」的獎金,且從基層的稅務人員到高層雨露均霑,成為龐大的共犯結構。
強制執行案年年攀升 其實是烏龍稅單滿天飛?
法稅改革聯盟表示,財政部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每年編列上億元稅務獎勵金、執行獎勵金,2019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1,104萬件,到了2020年1-11月全台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為1400多萬件,其中有多少是冤錯假案?有銀行存款突然被強制執行,房屋遭偷偷拍賣,以及出境時才知被限制出入境!
多少稅災戶投訴無門,為何不見立委提案財政部檢討改進,對濫開稅單擬出懲處要點,以約制稅務人員?卻是急著通過獎金預算?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中列明核定補徵或追繳鉅額稅款並徵起,即可核發個人稅務獎勵金。如同鼓勵稅務人員不管合不合理、有無證據,能課就課,能追就追,造成烏龍稅單滿天飛。
改革台灣稅制,先廢除稅務獎勵金
因積欠1萬8千元交通罰款,祖厝被偷偷法拍的陳青旭案,既已被監察院列為國家文官學院公務員受訓教案,卻不見違法官員被懲處?同樣延宕24年的太極門假案被監院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案件,且民國96年7月13日刑事法院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被違法羈押的太極門師徒獲得國家冤獄賠償,可至今違法官員非但沒有被懲處,還升官進爵,甚至還繼續一波又一波地迫害太極門,國稅局和行政執行署聯手違法拍賣太極門土地並於2020年8 月21日二拍後收歸國有;發動大批保安警力製造919竹北事件。真理大學張家麟教授就曾指出,太極門案凸顯人心的貪婪,國稅局對人民不當強徵財產,就是行政專制,所以要改革台灣賦稅制度,一定要廢除獎金。官僚體系竟然可以透過獎金分錢,這機制是腐蝕人心的,所以獎金制度是造成整個公務員墮落腐敗的惡源。
圖:全台街頭常年可見法稅改革聯盟志工舉牌疾呼政府廢獎金、救冤案、護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