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台灣租稅不公不義現象 黃坤光:政府應正視非法課稅的問題

2021年6月16日

 

五月又屆報稅季,但因應新冠疫情的持續擴散,財政部已發布最新訊息,延長綜所稅、營所稅申報期1個月,截止日從5月31日延至6月30日,但仍呼籲民眾儘量在5月底前完成,避免因臨時延長報稅期,導致原先的繳款條碼過期、須重新申請等細節問題。報稅攸關國人的基本權益,若一國出現不同查稅標準,則人民將無所適從。「南北追稅大不同?黃任中與南和興,兩案相同經濟利益,課稅天壤之別,台北市加倍追稅,高雄則是最低課稅。」前國稅局稽核黃坤光,於30多年工作期間見過各種逃漏稅模式,基於資深稅務人的良心正義,於退休後推出著作《捍衛租稅正義 保衛納稅人權》揭露台灣存在的租稅不公不義現象,呼籲政府要正視非法課稅的問題。

 

為響應世界公民日暨國際良心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25個團體於日前舉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論壇-有效權利救濟的法稅改革建言黃坤光應邀出席發表談話指出,檢察官就是查緝犯罪人的犯罪證據和戳破犯罪人所提出的假證,檢察官絕對不能加入證據的製造,加入證據製造就已經不是無罪推定了。他提到太極門的案例指出,拒絕國家迫害就被非法課稅,這是絕然違反租稅法律主義。

 

黃坤光說,所有讀法律的人,都知道金錢犯罪一定要查有金流,不能沒有金流就憑空推想他犯罪所得多少?或者他詐欺多少?當年的太極門案很清楚,帳戶內只查到61、62萬現金,結果第二天報紙馬上說有31億所得?「查稅,我有幾十年經驗,絕對沒有用推計課稅的。」黃坤光以個人數十年稅務人員執行公務說明,「沒有收入要繳所得稅,簡直就是天方夜譚!」有經濟行為的收入才會有所得的計算,才會有課稅問題,但是太極門案,以及其所著書中所講其他案子,沒有任何收入,居然要課稅,這是不符合租稅理論。所得稅,必須是從事相同經濟行為、相同經濟活動而產生的所得、產生的利益,要課以相同的稅捐,這才是基本的公平,絕對不能因人而異。 

 

黃坤光以資深稅務人背景強調,98年才增訂的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二項,只要稽徵機關或政府其他機關,用法錯誤就是核課錯誤、計算錯誤,都要自知要自動退還,沒有年限的。「我國自詡以民主直選總統法治三十年,但立法、司法、監察之行使,僅見黨派政權爭奪之轉型正義,卻未見對於哀鴻遍野之租稅不公不義關注,乃因取得執政權者,僅在宣導公民義務,不敢宣導公民責任。」公民責任有哪些?他表示,選舉優秀領導人、監督施政、參與法令制定及司法審判;公民需要之良知良能,亦即對治國之不公不義,要勇於發聲,因為掌權者都想迴避公民監督,方能便宜行事,上下交爭利,但為顧選票,方會收斂。

 

黃坤光指出,我國專責查核逃漏稅人員以從未聽聞之查稅手法執行公務,其職掌既逾越更毀壞了法治及稅徵機關依法課稅,造成更多以無收入之虛擬虛構所得強徵民產,如不矯正,永為民主法治之恥。良心是道德根本,現代民主法治國家、非政府組織推行的各種保護運動,以及人道協助,就是道德良心之實踐;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以修行人被非法課稅之感受,卻仍致力在全球推行良心運動,看似無奈,卻是正道。

 

圖: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表示:查稅,我有幾十年經驗,絕對沒有用推計課稅的,沒有收入要繳所得稅,簡直就是天方夜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