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日
發生於9月19日黃姓志工媽媽遭竹北六家派出所員警違法強行逮捕、漏夜偵訊並移送地檢署遭裁定限制住居事件,不僅引起社會譁然,更遭質疑是白色恐怖再現、當年228事件的翻版。法學各界專家學者紛紛站出來,強烈譴責官員犯法、無法無天,並呼籲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勿放縱下屬違法濫權,唯有嚴懲不肖官員,才能讓法治回歸正常;監察院長陳菊務必勿枉勿縱,發揮人權院的權責,揪出迫害人權、貪奬金的貪官酷吏,並進行彈劾;蔡英文總統須正視憲法賦予人民的各種權利,廢除國稅局及執行署績效獎金,不要讓少數的違法官員綁架國家,玷汙「人權立國」的目標。
什麼是國家暴力?揪黑手!
法學專家陳志龍教授指出,新竹六家派出所警察充滿強烈用語,不把法學教授當一回事,明顯受到指揮。就在太極門土地遭違法拍賣後,即將進行財產分配前夕開始抓人、限制住居。他痛斥公權力不能超出法益之外,已經嚴重造成特權階級。警察是憲政機關,應依法行政維護人民的權益,而不是特定的人治單位。
「這不是國家暴力?什麼才是國家暴力?」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黃麗蓉對於志工媽媽被竹北分局六家派出所,以公然侮辱、誹謗、恐嚇及違反個資移送並漏夜偵訊,以及所長葉日仁侮辱到場聲援專家學者是在作秀,表達嚴正抗議,並指出檢調聯手濫用公權力欺壓善良老百姓。「台灣不能再走回威權!」輔仁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魏賜聰認為,政府體制內拉幫結派;官官相護、極少究責;獨立單位不獨立等,就是「威權」。
黃麗蓉還踢爆,4年來全國共計四萬多件申請集會遊行案,除了未申請的1.8萬件外,不予准許有35件。然而法稅改革聯盟最近兩、三個月內,曾向新竹申請15件集會遊行,卻沒有一件獲准,她直言:「這不是有黑手,甚麼才是黑手?」她還說,法稅改革聯盟及專家學者到行政執行署陳情將近2個月,但卻沒有一位執行署官員出來說明,如果執行有理為什麼不出來?「什麼執行有愛?根本是用國家暴力、濫用公權力,只會欺壓小老百姓。」
獎金制度萬惡之源
基隆陳青旭積欠1.8萬元交通罰鍰未繳,遭行政執行官強制拍賣一案,當中涉及的造假及抹黑當事人行為,讓「違法查封拍賣」一詞浮上檯面,報載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靜宜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洪志明投書「蘋評理」指出,《行政執行法》第26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50條、第113條禁止超額查封。陳青旭欠款不到2萬元卻查封當事人價值250萬元不動產,不僅違反比例原則,亦屬超額查封。更有不少專家學者曾投書媒體,道出該案諸多違法之處。
監察院在102年一項調查報告指出,法拍業務分案作業違背規定,除了對民眾不動產估價草率、偏低,還有書記官插股,共當「法拍蟑螂」,以分取不法利益等情事。有報導指出,台灣奇特的法拍蟑螂文化,默默促成欠稅欠費送強制執行發生嚴重的超額查封及拍賣的問題。根據法務部統計,108年新增1,104萬件的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今年截至8月底已經飆升到1,170多萬件,全台灣平均每兩人就有一人欠稅欠費待被強制執行,而當中又有多少冤案?
引發竹北黃姓志工被違法逮捕的一張舉牌,上面只是寫著:「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太極門案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10萬?100萬?1000萬?趕快吐出來!!!」在太極門土地還沒有被拍賣之前,陳志龍教授就曾出示執行署公文,白紙黑字要平分績效,這已經是被公開的事實。志工海報內容屬於言論自由,李貴芬有沒有領獎金是可受公評事項。更何況行政執行署以81年度的稅單,強行拍賣太極門土地,過程涉及黑箱作業、共謀績效與獎金,難道拼績效、分獎金,就可以公然違法?
行政執行署無視人民早已提出異議,公然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日前立法院公聽會,法界學者踢爆行政執行署強行拍賣太極門民產,於去(108)年10月就已匡列「獎金」。陳志龍教授更驚爆行政執行署108年3月28日(10830021080號)函,就是行政執行署的犯罪證據!早在1年5個月前,署長林慶宗就已經下指導棋,如果拍賣流標,就要讓國有財產署進場,強行接收民產!在尚未公告拍賣前,就疑似密謀瓜分績效?
明知太極門案是假案、是錯誤的違法處分,竟干冒違法風險而執行,只因當中潛藏龐大的獎金利益,從24年前黑函的檢舉人、開單的國稅局到拍賣的行政執行署,每位經手的官員都有獎金可以分!行政執行署在誘人的績效獎金及官官相護下,竟然明知違法還要強行拍賣,急著分錢,以公權力搶奪民產,違反憲法,違反行政執行法,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及世界人權宣言。不僅造成人民的憤怒,更損害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獎金為萬惡之首,國稅局每年編列1.3億稅務獎勵金,執行署也有執行獎金,導致民怨高漲。93年朱星羽等163位立委已聯名通過廢除稅務獎金,孰料財政部卻改以「稅務獎勵金」年年編列上億元獨厚稅務人員,嚴重遭疑「借屍還魂」!沒有法源的稅務獎金在97年死灰復燃,時任立委陳瑩更曾踢爆,104年全台五大國稅局共28246人次領有稅務獎勵金,幾乎是「人人有獎」,就連非稅務人員都可領,甚至連路跑活動、作文比賽、發新聞稿都有獎金可領。
平反太極門假案是轉型正義的第一步
陳志龍教授曾在新竹分署違法拍賣太極門土地時揭發十點犯罪證據,並指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新竹分署、財政部國稅局都在犯罪,新竹分署分署長李蕙如、主任行政執行官李貴芬把行政執行署客觀中立角色踩在腳下,濫權、違法、失格。執行署為了整人民,隻手遮天,貪贓枉法,做出有計畫性的犯罪行為,紙包不住火!行政執行署不夠格,已不能再行使強制執行法。
陳志龍教授提到,太極門假案當中看到非常多怪現象:太極門民國80至84年的假稅單遭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以「分裂判決」,即五分之四勝訴(80、82、83、84年度)、五分之一敗訴(81年度),相同案情及事實證據的81年度爭議稅單,竟被當作補習班枉法判決,創下司法界歧異怪判決之首例。行政法院從一審到二審竟都遇到相同法官,法官明知不能參與前審,應迴避而未迴避,違反審級利益、獨立審判,剝奪當事人救濟權益,屬「無效判決」、「枉法裁判」,延宕24年的太極門假案,108年國稅局已將5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處分全部更正為零,行政執行署竟還能以81年度的無效稅單強行拍賣。
行政執行署比照執行法院,本應客觀、公正地執行,結果,承辦是新竹分署,上署卻濫權違法,指導、控制下署,要抄家滅門,變成人權迫害者。太極門土地不到一個月被兩次法拍。陳志龍教授於拍賣現場即就此提出異議,執行分署此次違法只引用強制執行法第91條第1項,強行將太極門50筆不動產土地拍賣,此舉除明顯超出「稅務債權」,亦未符合「減價兩次」的條件始可承受,卻急急在二拍就出手做出違法承受收歸國有。法務部是推動國際兩公約的機關,行政執行署卻扮起扼殺人權的劊子手?執行署的角色完全被署長林慶宗毀滅殆盡!
政府毀諾失職!24年來,太極門在行政救濟贏了國稅局18次,還有超過三百位立法委員仗義發聲,直指國稅局違法,要求撤銷違法稅單。尤其99年6月17日立法院公聽會,財政部及中區國稅局承諾撤回執行,承諾2個月解決冤案!當時的財政部長李述德已責請中區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81年度綜合所得稅。下級違抗上級命令,讓政府失信於民!
黃麗蓉律師直言:監察院陳菊院長如果無法嚴懲濫權違法官員,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弄假的!教授魏賜聰指出,台灣沒有真正的解嚴,台灣要選出更優秀、更負責為民的專業立法委員,組成一個堅強的團隊,讓國家進入第二次的改造、第二次的解嚴。「搶救人權為台灣而戰」已刻不容緩,全民覺醒,才能帶動改革的力量!法稅改革聯盟呼籲全面廢除績效獎金,嚴懲濫權瀆職官員,更希望蔡英文總統、蘇貞昌院長以及陳菊院長出面解決這些侵蝕台灣民主法治基礎的冤假案件,莫辜負人民期望。
圖:9月21日,陳志龍教授於警政署遞交陳情書,聲援志工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