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千萬條 救命沒半條?

圖:線上直播節目《WPN全民公審》,7月17日播出的主題為〈稅奴窘境:法稅千萬條,救命沒半條〉。

 

2022年7月26日

 

近日有則新聞,標題是「簽14萬本票+欠稅 1500萬透天厝遭法拍賤賣」,其實這已經不算什麼新聞,基隆市民陳青旭欠費1.8萬,結果一家三代賴以維生居住的祖厝也差點被拍賣。甚至109年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竟高達1,431萬件,等於台灣每兩人就有一人有欠稅欠費強制執行的問題。是什麼原因讓這塊土地上人人都有淪為稅奴的可能?線上直播節目《WPN全民公審》,7月17日播出的主題為〈稅奴窘境:法稅千萬條,救命沒半條〉,https://youtu.be/ru4UU3t_1_c,探討稅務機關用「函釋」課稅,動輒補加罰,譜下了源源不絕的稅奴悲歌!

 

主持人Lynn表示,台灣看似民主法治的表象下,原以為只要遭遇不公不義的事情尋求法律途徑就能得到解套,然而當人們真正遇到法稅官僚迫害時,才發現千萬條的法稅制度,竟然沒一條能幫助人們從法稅苦海解脫。尤其是近萬條號稱「抽屜條款」的解釋函令,更成為財稅單位濫權課稅的「聖旨」。只要不小心收到一張違法開出的天價稅單,可以說此生必死無疑,永遠無法翻身!

 

一向按規定繳稅的稅災戶陳小姐即收到一張補加罰的天價稅單,到國稅局查詢後才知是依函釋被課稅,她要求影印繳稅依據時,得到的回覆竟是那是他們的內部查核準則,不可以對外,要人民遵守,卻不能公開,而且還說人民不知道不代表不用罰。不服可以提救濟,陳小姐覺得反正曠日廢時又穩輸的還是人民,國稅局真的不把人民的死活當一回事。

 

類似陳小姐的經驗,信杰地政士記帳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也遇到不少,他舉了一個客戶是遺產稅納稅人的例子。該案繼承人有六位,遺產稅有一千萬,繼承人都不願意繳。其中有一位姊姊開貿易公司,存摺裡有兩、三千萬是業務上週轉金,結果國稅局直接把姊姊的錢查扣,姊姊要業務週轉時,錢不夠才發現,她去找稅務員,稅務員卻跟她說依法有據,要她去找另外五位繼承人算帳。蔡維杰覺得稅務員此舉無異是挑起人家兄弟姊妹的紛爭。照理來說,稅務員應該請當事人分攤繳納。公務員說依法行政,但是有時並不是站在納稅人的角度設想,如此,對當事人是非常不公平的。尤其是案例中的姊姊,營業週轉金被直接查扣,萬一公司資金調度有問題,導致倒閉的話,難道國稅局會負責嗎?

 

銀行退休主管呂先生形容解釋函令,是在人民身上拔鵝毛的工具之一。他在銀行工作碰到許多烏龍稅務案件, 顧客曹先生從事銀樓生意,爸爸過世前把一樓的房子過給弟弟,弟弟無償給哥哥當銀樓場所,可是稅務員卻來跟曹先生說,沒有所謂無償提供的事情,他的銀樓一定要申報租賃所得,不然要罰鍰,且依地段每月3萬元,所以曹先生每年給弟弟36萬元,四年後稅務員又來了,說曹先短報租賃所得,該地段每月要9萬元,曹先生火了,這完全是無中生有,他不能接受,找了議員去國稅局理論,最後才回到36萬元。呂先生表示,難道租賃不是依民法約定,而是國稅局說的算?稅務員在業績壓力驅使下,如果業績不夠理想,恐怕人民就是稅務員的提款機。

 

法稅改革聯盟青年代表Craig說明解釋函令性質,解釋函令又稱作函釋,是指行政機關為了解釋適用稅捐法規,以函或令的形式所發布的行政命令。其作成目的主要是身為全國最高稅務稽徵機關──財政部為便利下級稽徵機關統一稅捐規定,在執行課稅業務時,避免相互矛盾的行政實務出現,協助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發布有關稅法之解釋或補充。解釋函令並非法律,也不能夠直接拿來約束民眾。財政部發布如此多之函令,已凸顯法律制定不完善。導致稽徵機關裁量權過大,濫用大量沒有立法審查機制的函釋對人民課稅及處罰,如此多的函釋,縱使專業人士都難熟悉,更不用說一般納稅人,造成現今台灣稅災冤案處處都是,納稅人苦不堪言,嚴重侵害人民財產權!

 

會計師莊美慧認為行政法院為違憲解釋函令背書侵害人民權益,她表示,納保法第3條第3項規定,解釋函令只可以解釋法律原意、規範執行法律所必要之技術性、細節性事項,不得增加法律所未明定之納稅義務。財政部解釋函令9000多條,完全沒有經過立法院審查通過,有很多都是個案解釋,有不少涉及「租稅構成要件」的規定要以法律或授權命令規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以及增加法律所無限制之情形者,然而解釋函令卻成為國稅局課稅及處罰的重要依據,完全背離法治國憲政規範。希望財政部站在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立場,健全稅務法制制度,全面審視解釋函令的合法及合憲性,並廢除違法函釋,更希望行政法院法官能作為法律的守護者,擔負起憲法審查的責任及義務,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及有效救濟。

 

法稅改革聯盟青年代表Jill為香港金融從業人員,她表示香港一向以簡單的稅制及低稅率聞名, 譬如:企業所得稅率16.5%是全球最低稅率的地區之一,還有不對股息收入徵稅等等的稅制吸引跨國公司、貿易公司在香港設立公司並營運,促進了香港的經濟發展。反觀台灣,稅制繁雜,又有多如牛毛的行政命令,使得企業莫衷一是。大約十年前有四家來自香港的服裝公司包括Hang Ten、Giordano等,遭到台灣國稅局認定逃漏營業稅,四公司需要補稅加罰鍰共五億兩千九百多萬元台幣,是本稅的9倍之多。後來經國稅局解釋,原來是因報稅方式錯誤導致。但四家業者表示,他們是有實際報稅而且並沒有因報稅方式的差異而支付較少的稅額,但卻得要承受國稅局鉅額罰鍰。國稅局這樣曲解事實、補稅濫罰,實在是逼迫業者歇業,已經重創台灣政府的法治形象。

 

太極門弟子林先生表示,他30年前經由表哥的推薦進入太極門修心養性,鍛鍊身體。原本一份基於人情倫常敬呈的敬師禮金,卻淪為不法官員構陷師門的凶器,令人情何以堪。民國91年8月15日國稅局自行設計表格,自行挑選對象,進行敬師禮性質函查。回函的206名太極門弟子都表明敬師禮是贈與,但是這206份函查資料,台北國稅局卻不實登載僅9人為贈與,而以台北國稅局為代查機關,所有課稅處分均引用台北國稅局資料的中區國稅局,同一份函查資料竟然不實登載僅5人贈與,才造成法官誤判,僅81年度綜所稅敗訴,衍生了109年的太極門修行土地被違法拍賣。林先生恰巧是206位收到函查表的人之一,在這期間他多次函詢台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詢問:「我是不是他們提報的9人或5人之一?」回函卻說林先生不是當事人,無法回覆。林先生強調,國稅局不敢面對他們的造假捏造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