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太極門案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10萬?100萬?1000萬?趕快吐出來!!!」這張街頭海報是9月19日警察在竹北街頭隨機抓走民眾的導火線,9月20日 法稅改革聯盟與聲援民團到新竹地檢署對竹北六家派出所執勤員警與所長進行提告。這一張海報,讓剛服完兵役的哥哥徐先生與剛大學畢業的徐小姐,親眼看著自己近 60 歲的媽媽,因站在路邊舉牌表達法稅改革訴求,就被竹北六家派出所近 20位員警團團圍住,還被冠以恐嚇及公然侮辱等罪名,以現行犯被強制帶走,就此人間蒸發 6 個多小時,深夜12點還被移送到新竹地檢署。
「六家派出所所長說,我到警局關心媽媽是在做秀,說我的眼淚都是假的。」徐小姐驚恐回憶,事件發生時,六家派出所所長還阻止志工通知律師前來協助被警員帶走的媽媽, 她從 19 日傍晚五點事件發生到 20 日下午 3 點記者會,長達20幾個小時,沒有一分一秒敢闔上眼睛,她痛心說:「這真的是我認識民主法治的台灣嗎?」徐小姐指出,媽媽在警局做完筆錄,拒絕簽自願移送地檢署的單子,沒想到派出所警員說:「就算妳不簽,我們還是可以合法把妳帶到地檢署做偵訊。」平反 1219 聯盟李姓志工對此表示,一個只是在路邊舉牌的媽媽志工,卻被警員當成社會重大刑案罪犯般對待,活脫 24 年前檢察官侯寬仁濫用職權,指揮檢調大舉到太極門進行違法搜索抓人的白色恐怖事件。
徐小姐泣道,媽媽凌晨一點多從地檢署出來,整個精神狀態恍惚,「我不知道媽媽在被偵訊的 6 個小時裡,到底遭受到什麼重大的精神迫害?」她指出,媽媽從地檢署出來後,躺在車子副座,整個人崩潰,血壓飆升近180 ,後經救護車緊急送醫院,至今仍留在醫院觀察,除了點滴甚至還打助眠劑,都無法停止媽媽顫抖抽蓄的生理反應,甚至只是聽到打開濕紙巾的聲音,都會突然驚醒跳起來,連平常對話都無法進行。
新竹地檢署聯手六家派出所員警,上演用公權力對志工進行夜間偵查,脅迫逼人民就範的手段,已對志工媽媽精神造成重大創傷陰影,醫院急診室醫師還進行關切:究竟受到什麼傷害,才導致這樣的急性心理創傷?徐小姐心痛說:「我不知道警察到底是怎麼對待我母親,才讓她一直無法平靜下來!」
心情混亂的徐小姐,一整天都無法平靜下來,她表示,法稅改革聯盟與平反 1219 行動聯盟網站,都有竹北六家派出所員警帶走母親過程的真相,她請大家上網http://yt1.piee.pw/uqdk8評評理,「我媽媽根本沒有做任何的犯罪行為,為何卻要遭受這樣的迫害?」她最後恐懼指出,她很害怕,今天站出來開記者會,日後是否也會遭受警察機關或地檢署給的莫須有罪名?
日前遭媒體踢爆,在今年3月2日太極門土地都還沒拍賣前,新竹執行署主任行政執行官李貴芬就行文新竹分署,公文白紙黑字寫著「登打績效,並回饋本分署1/2。是否同意?恭請裁示。」執行官領獎金是公開事實,民眾連問都不能問嗎?但是警察卻濫用職權,將沒有犯罪事實的老百姓當現行犯帶走還連夜移送地檢署。前台大法學院教授陳志龍指出,海報內容屬於言論自由,李貴芬有沒有領獎金?公僕行為是可受公評的事情,根本不構成誹謗或侮辱罪。而竹北分局長謝博賢昨晚出面表示,因李貴芬對當事人提告,經請示新竹地檢署值班檢察官後,得到指示連夜移送,漏夜偵查。陳志龍強調,如果真是新竹地檢署的值班檢察官下的指令,那問題就大條了。
在法界任職的林先生在看過網路直播後,抱不平指出,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人民只是用舉牌方式表達意見,未有其他任何激烈舉動,對警方的查核也充分配合,只是因為表達意見的地點,在官員住處附近,警方有什麼證據證明志工有「危及司法人員人身安全」之行為舉動?又為何要用粗暴的態度,稱自己是「執行職務」逮捕依憲法和平行使權利的民眾? 林先生指出,警察不是「人民保姆」嗎?還是已成為「官員爪牙」? 新竹縣警察局局長要如何解釋志工做了什麼具體行為危及司法人員安全?林先生進一步指出,新竹地檢署檢察長更應該出面說明:檢方在這場對老百姓的人權迫害事件裡,究竟扮演怎麼樣的角色?
圖:剛畢業的徐小姐(中)泣訴著,親眼看著近 60 歲的媽媽,莫名被員警粗暴的強制帶走,現已產生精神重大創傷陰影,至今還住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