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人權團體聯署譴責中國違法重判人權律師王全璋

 

2019年1月29日

 

華盛頓— 港台律師人權團體1月29日發起聯署,強烈譴責中國當局對709抓捕案人權律師王全璋“顛覆國家政權”案從未經過公正的法律程序,違法閉門庭審並重判,要求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王全璋無罪並立即予以釋放和賠償。

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和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星期二發表“要求無罪釋放王全璋律師之聲明”,並獲得近30個民主團體和政黨以及國際法律人權團體的聯署。

聲明譴責天津二中院1月28日對王全璋律師作出的4年半的有罪判決及刑罰。聲明表示,中國政府對王全璋在欠缺法理情況下長期秘密羈押長達一千二百多天,阻止家屬委任律師會見,不但侵犯人權,更違反中國的憲法、刑訴法和國際公約,令外界合理質疑王全璋遭受酷刑對待。

聲明還強烈批評當局濫用定義廣泛含糊的“國家秘密”秘密審判,欠缺法律基礎,有違中國憲法中公開審判的原則。

聲明還指責當局對王全璋的控罪證據薄弱。根據起訴書,當局指控王全璋曾向境外機構提供中國人權狀況的報告,2013年在黑龍江建三江發起抗議活動,並在代理所謂“邪教”的宗教案件中抹黑政府,稱上述行為足以構成顛覆罪。

聲明表示,中國當局的上述指控無疑違反了國際社會就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標準,無視王全璋憲法所保障示威及言論自由權利。

聲明強調,根據《約翰內斯堡關於國家安全、言論自由和獲取信息自由原則》,除非中國當局能證明王全璋的行動和言論煽動即時暴力顛覆政權,否則不應因他行使表達自由,包括發表批評政府的言論,而以國家安全的名義來限制他或施以處罰。

聲明還譴責中國當局以株連手法長期騷擾和監控家屬,剝奪孩子教育權,手段極為卑鄙。

聲明還指責中國政府傲慢對待過去三年全球許多人權組織、律師專業團體,以及多國政府要求嚴格遵從中國憲法及法律,保障王全璋律師的基本權利的呼籲,最後更以重刑處罰,反映了中國政府所說的依法治國從一開始就是謊言,國際公約,甚至是憲法及法律也從沒打算遵守,是以政治權力壓倒法律及人權。

今年42歲的王全璋曾是遭當局重點打擊的北京鋒銳律所的律師,代理過很多敏感案件,包括法輪功學員案件,是2015年7月9號遭拘捕的一大批“709”律師中最後一名被處罰的。

 

自從習近平當政以來,中國當局加大了對律師、獨立新聞工作者,異議和維權人士的打壓,許多人被關進監獄。

北京一直為自己的人權記錄辯護。中國政府2018年10月向聯合國提交的《國家人權報告》說,世界上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人權發展道路,人權事業是各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鬚根據各國國情和人民需求加以推進。

 

 

 

 

source: 
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