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助紂?沒法源依據的獎金 讓人民淪為政府提款機

2021年1月20日

 

沒法源依據的獎金,是激勵?還是助紂?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就曾公開表示,獎金的存在會造成像現在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一樣,像個討債公司。他強調,不光是稅務獎金,所有機關因業務而產生的相對獎金就不應存在。

 

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教授曾建元表示,之前擔任「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以下簡稱促轉會)研究員期間,曾經閱讀有關白色恐怖檔案,及從事相關的研究,他發現在白色恐怖時期,為什麼當時的黨國鷹犬對人民的壓迫如此無所不用其極,主要就是獎金的誘惑。當時的「檢肅匪諜條例」,就提供了檢舉獎金及辦案獎金。只要有人檢舉,就會從被檢舉人的財產當中,提出半數做為辦案與檢舉的獎金。所以導致當時越有錢的人,就越容易被檢舉而成為匪諜,不知有多少人受害?曾建元指出,今日獎金制度,並未隨著白色恐怖、威權時期的結束而消失,仍存在國稅局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這在政府推動轉型正義的邏輯下,顯不相符。

 

太極門稅務假案為例,沒欠稅,卻被稅單糾纏25年,國稅局終於在2019年12月將五個年度與敬師禮相關的課稅結果更改為零,卻唯一留下81 年度,因法官違反迴避原則及國稅機關偽造函查結果,致使太極門慘遭枉法判決。為何六個年度同性質同事證,唯一其中一年的稅基認定方式卻不同?對此前財政部長暨前駐WTO大使顏慶章表示,過程事實都一樣,怎麼會六個年度,五個年度都更正為零,竟有一個年度不一樣?從太極門案中看到已經撤銷復查決定,怎麼原處分還可以繼續存在?這真是世界奇觀!

 

結果,國稅局與行政執行處竟據此聯手將太極門土地違法拍賣並收歸國有,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曾拿出執行署公文影本踢爆,,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早在109年3月就計畫好,要與士林分署各分一半的績效。陳志龍教授表示根本還未公告拍賣,就已經先列獎金、秘密瓜分績效。

 

陳志龍曾痛批,此案件充分表示台灣目前仍有地下皇帝,為了錢,把台灣的憲法,法律,稅捐稽徵法、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法都不當一回事,為了私利與獎金,儼然就是地下警總一樣,這萬分之一收取不當獎金的公務員其實就是機關敗類,既不按照法院判決,又私相授受串聯違法執行,其實說穿了就是為了獎金而已。(影片連結https://youtu.be/IewAiaCq9rc?t=648)

 

圖: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就曾拿出執行署公文影本踢爆,根本還未公告拍賣,就已經先列獎金、秘密瓜分績效。